“细腰蜥蜴”楚灵王在公元前528年,撇下他的章华垂柳和楚宫佳人,撒手人寰以后,没福气的楚三哥在几百里外的郢都自立为王。要有多少双眼睛,才能注视,在楚三哥心中放纵地盛开着的,关于对美丽未来的怀想,他除了紧紧接住上帝的赏赐,使劲说谢谢谢谢,在整个春天里,就丧失了任何表达方式了。
楚三哥忙碌着把二哥遗留下的细腰的王袍,改缝成合他身的行头。可是有乌鸦嘴却说:“您先别乐,还有潜在威胁呢,楚五弟弃疾,您必须先杀了他。”
三哥一楞,说:“我不忍对他下手。”
“他却将忍心对大王您下手。”
楚三哥心烦,挥挥手,你不要讲了。然后,继续试袍子。
楚三哥开始在夜里上升,在白昼降下,在一只小屋子里保存性命,对楚五弟无计可施,对春风力不从心。这都是要死人的预状。
此时郢都里的谣言象蝙蝠一样漫天翻飞,每到月白风清之夜,楚灵王的阴魂就出来显圣,好比哈姆雷特的老爹,在城头固执地盘旋。除非这里被夷为不毛之地,死人的心是不会复归平静的。在午夜霜钟敲响的时候,还会有人突然诈尸,“啊——”地一声恐怖嚎叫,象打开潘多拉的盒子,恐怖从一间屋子传染到一条巷子,一片住区,整个街衢,半座城市,无数人响应,无数灯火惊慌地闪烁,东西爆裂地撞碎,人们你推我搡,杂沓冲撞的呼叫和街头的人影狂奔,汇集成震天动地的骚乱与奔走呼叫:“灵王回来啦!——灵王回来啦!——”
没有人知道这句话是真是假,也没有人知道它意味凶福。
楚五弟弃疾不失时机地利用了这场全民闹鬼运动,他派了几个大嗓门的帮闲,在一天夜里乱喊:“我是灵王,我们坐着船回来啦!”于是再次引发全城夜惊。老百姓都以为楚灵王要回来报复他们追随新王了,于是大乱。弃疾又派他的助手曼成,叫喊着跑进王宫撒谎:“灵王带兵杀回城里啦,已经杀了弃疾啦!跑啊!跑啊!”
谎言重复一万遍就是真理,何况它是全城人扯着喉咙都在重复。王宫里抱着姬妾睡觉的楚三哥赶紧起来,接着又有人喊着跑进来:“楚王真的来了,大队人马冲进王宫了,您快自选出路吧!
楚三哥披在肩上的王袍,不觉得跌落地下,也许这是天意捉弄吧,楚三哥没有勇气出宫搏斗,也没有颜面面对二哥(楚灵王)。自封为王的他(楚三哥)和自封为令尹的楚四哥,抱头痛哭,在仓皇奔逃的宫人之中,俩人相继自杀(也许死掉是儒弱者最勇敢的选择)
如果楚灵王赴九泉赶路的脚步比较慢的话——这是有可能的,他的豹皮鞋早走烂了,那么他的三弟、四弟此时,还能从后面追上他,一同搭伴儿走,明月千里,并不孤单。
当宫中尸首扫除干净以后,惊疲无助的国人迎来了次日的黎明和侍卫保护下昂然入宫的老五弟弃疾。人们惊异地发现,所谓的楚灵王,终于并没有回来。既然楚灵王不回来,三、四又死了,那就轮到老五弟了。就这样,楚五弟弃疾在浑水中摸到了大鱼,最终赢得了王族内部骨肉残杀的胜利。
一场触目惊心的搏斗结束了。幼时在妈妈怀抱里踩中“埋玉”的弃疾,困杀二哥楚灵王,惊杀三哥、四哥以后,手持寒剑,把楚国广袤的疆土踩在脚下,是为楚平王,也印证了妈妈踩中“埋玉”的预言。看来一切都是天定,谋在人而成在天数吧,生逢君王之家,我想,一定要学会照顾自己,当时势趋向于一条风浪打碎的破板,追求泥土上的生活等同于向往天堂,爱与忧伤,都是束缚一生的桎梏。
广大的疆域和富庶的城市给楚平王以压制不住的喜悦,他却无法留意于此,因为二哥楚灵王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郢都城内依旧撒呓症,夜夜闹鬼,嚷嚷着楚灵王要回来。
城市上空全是空阔的浮躁和谣言,楚灵王回来的传说,照旧在城内盘旋,人们一夕三惊。一直包装成大善人形象的楚平王在夺位过程从不亲自下手,此时被迫开了杀戒,杀了一个群众演员,冒充灵王尸体,装殓了,郢都人才算是相信楚灵王已经死了,可以塌实睡觉了。
(楚国人是相信人死为鬼的。屈原的《国殇》里,对死去的战士要“招魂”。楚地婴儿夜哭,就是丢了魂,要红纸写告示贴于大路,请过往君子帮助收魂才行。甚至远出而归者,到家以后,魂认为还在半路上溜达,需要家人提篮外出接魂回家——楚地巫风炽热,一至如此。其实楚灵王生前就是搞鬼专家——历史上说他淫祀鬼神,不储粮食(就是发动群众滥加祭祀鬼神的意思,当然也少不得猛跳大神,培养细腰舞蹈家),导致人心都叛离他。)
楚平王抢得二哥的江山,背后靠的是陈、蔡人支持,为了答谢陈、蔡,楚平王宣布:陈、蔡复国,重建宗庙。
从前,楚灵王曾经把道、房、申等被灭国的人迁走,楚平王一反楚灵王政策,原先被迫移民开发边远蛮瘴之地的各国知青,全部扔下斧头,携了辫子粗又长的小芳,高高兴兴地返回原籍。
为了讨好国人(这是篡位者必作的),楚平王颁布大善人的新的为政纲领:分贫、振穷,抚养孤儿,孝敬老人;光棍得到收容,寡妇允许减税,奸邪者被判刑,埋没者被举用。裁减边境驻军,改善邻邦外交,五年不打仗(其实只坚持了3年)。
《Fortune》杂志上说:70%的企业都失败了!这不是由于错误的战略,而是无效的执行。2500年前,楚平王13年平淡无奇的治国圣绩也是失败的,无足观处,这不是他的政令不好,实在是没有贯彻执行。
比如说,他宣布“奸邪者判刑”,可是他养出了我国历史上第一号大奸臣,就是我们可敬的费无极先生(此人跟“和绅”一样,上下挑拨,残害忠良,平王一死,即被诛——可见民愤之大。)
费无极和伍奢其实都是教育口的同事,给楚平王太子当老师,伍奢是班主任,费无极是助教,级别低。从教学方法来讲,可能伍奢讲的津津有味一些,因为他的爸爸,就是老妖精伍举,四世老臣,给楚庄王讲“三年不鸣”的那个,口才当不错。
其实费无极也能说会道,但心术不正,所以不受太子抬举,太子有事都背着他。
于是费无极就去找楚平王发展,趁着汇报教学工作的当,说:
“太子岁数不小啦,该给他娶媳妇啦。”
于是,费无极拿着楚国产的象牙犀角跑到800里外西北的秦国去了,给太子说媳妇(当时就象晋国一直扶持吴国一样,楚国一直结好秦国)。
你可千万别说陕西秦国不出美女啊,貂禅、杨玉环跟你急。所谓“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很多摄影师还跑到那儿去拍姑娘呢,油画《米脂姑娘》据说是中国的《蒙娜丽莎》耶。
费无极物色的秦国公主,就是一位百年一遇的大美女,用陕北信天游描述,那是“光格堂堂的眉脸,墩格实实的身,黑油油的发辫,忽闪闪的眼”,让人想一口吞下去。用信天游描述国君的公主,缺少些光风霁月型的闲雅,其实秦国公主肤似白雪,青腻吐香,她形也如兰,爱也如兰,清风她的眼,流水她的发,莺啭她的喉,明月她的心,优雅好比圆月转身,海潮要因之更改澎湃的方向,微微松开双眸,春风要倾刻融化积雪,她款款举趾的时候,绿色就要还上枝头,但没有一朵花敢在她面前开放,她吟吟而笑的时候,凤鸟就要四方云集,但没能一只鸟敢在她耳边鸣唱。(哈哈,都是我大学情书写的那种词)
费无极流着哈喇子把这个中国的蒙娜丽莎护送回楚国,一路猛跑,生怕秦国人变卦。然后他先一步跑到郢王宫,找楚平王献媚,说:秦家女儿长得真他妈的好耶,靠,细腻的白皮儿,窈窕的曲线,脸上柔媚真养眼。大王!您自个儿留着吧,干了一辈子革命工作,也该歇歇啦。太子年轻还有机会,另外再娶吧。
楚平王张开嘴,眼珠发直,嘴唇哆嗦,迫不及待入了洞房,把这个姣美可人的尤物抱到怀里。秦女儿岁数小,还奇怪呢,怎么楚太子这么老。可是她哪能有什么反抗,给老楚一糟蹋,第二年就生了孩子(就是下一任可怜的楚昭王)。后来又生了仨!
这位2500年前的美女妈妈,我们远远可以看见她走动在异乡王宫里,没有声音,斜风扬起她的裙角,使她象是笼在夜色里的一盏微红的风灯。这位美人妈妈十七年后又险遭吴王阖庐强暴,古代红颜美女真是命苦啊。
而命更苦的当数太子建,本来属于自己的奶酪,被老爸偷吃了。太子建在夕阳西下的楚国河畔喃喃自语:我这么久以来的歌声,为何总是围绕着你给我的忧伤。纯净的愁情吞没我的智力,我只能把好话说尽,好事做绝。你象束缚阳光的一根带子,你的有无决定了我盘根错节的愁肠和杂乱难理的人生。但我知道,没有阳光人一样可以生存,高尚的心灵自己可以照亮自己。没有微笑我就以长风对我微笑,没有爱恋我就以寂寞拥我,没有伴侣,我就与忧伤同行,失神的一刹那,虽然又见你梦中如花摇曳,但我依然要昂头说,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都不须惆怅,在远方我会爱上另一个姑娘,但她取代不了你。惟有你,是我守卫大学时光的最后一批火种,我将如何幸甚,自己的春光,是在你的注视下,慢慢磨为粉碎。就此离开这所大学中的你,我要去远方独领一段漫长的苦楚,携带着爱情在春去秋来中一贫如洗,在······(唉,又把我的大学弄上去了)
太子建总这么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导致费无极心慌不定,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如果太子建未来即位,自己或许会被扒皮。
于是费无极继续玩弄楚平王:“晋国啊,据我分析,为什么能够独占中原呢,因为他离巴尔干近啊,咱离的远,吃亏。”
楚平王听了知心人的话,于是,派太子建到最北最北的边境(河南平顶山),去镇守边关。太子长期外派,象晋献公派太子申生那样,是国家之大忌,因为,古代没有电话传真,太子跟老爹之间从此恍如隔世,沟通没有了,距离拉大了,猜疑的空间宽绰了。
不置太子于死地,费无极觉得终无宁日,于是昼夜在楚平王面前诋毁,说太子因为未婚妻秦女被您抢走的事,怨气大得要吃人,天天散布不利于您的话。他统领兵马,外交诸侯,想入郢都作乱呢。
楚平王就怕别人入郢作乱,因为他自己就是这么乱上来的。于是召见太子的班主任伍奢问话。
伍奢跑了800里路,风尘仆仆从平顶山来到郢都就被收审,接受讯问:
“听说你和太子呆在北疆,存心杀回来作乱?”
伍奢说:“大王,您奈何以小人之言而疏骨肉之亲!”
费无极赶紧撺掇:“大王您现在心软,以后就要被擒。虽然他是您儿子,但儿子一样可以打老子!骨肉残杀司空见惯,有什么可信呢?”
楚平王是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度中国的人心,因为他自己就是残杀骨肉出身(逼杀仨哥哥),所以费无极的话,在他听来很有道理。并且,立漂亮的秦国妈妈的儿子为太子,不是可以结好秦国吗?而太子建的妈咪,不过是郑国一个漂亮的民间妞而已,跟我私奔至楚的,娘家无权无势。
楚平王抬起头,命令:平顶山地区警察局长——
平顶山地区警察局长奋扬800里驿站跑来:到!
杀太子建报我!
收到!——哗又跑回去了。
可是奋扬收到却因为跑得太快给忘了,他到了平顶山想,是让我干吗来着?他拿圣旨不当耳边风,反倒通知太子建收拾东西快跑。
奋扬空手回郢都复命:“大王从前嘱咐我,侍奉太子就象侍奉大王您本人,所以卑职放了太子,特来求大王治罪。”
楚平王气得没法儿:“算啦,你的眼里哪有我。明天该怎么上班怎么上班吧。”(居然饶了奋扬,难得,难得)。
太子建虽然跑了,班主任伍奢还在,正蹲监狱里数星星呢。费无极说,伍老师留着没用,砍头!当老师的,教不好学生,学生犯法,老师连坐!这是天经地义。但是又怕伍奢的儿子报复,所以干脆一窝端——费无极下令收伍儿子。(他挺懂得给自己未来打算的,为此,许多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无意识中都成了他的绊脚石)
伍老师伍奢的俩儿子正在平顶山闲散看书、较量剑法呢,没招谁也没惹谁。这时候,楚平王使者来了,张开爪子,说:“大王召你俩回去,因为你们爸爸已经下狱。你俩回去,证明你家是忠的,都得释放。你俩不回去,存心叛乱,那就杀了你爸。” (这招好毒啊,拿狼爸爸套狼崽子。)
“哼,显然没安好心啊,”伍子胥说:“俺俩一回,父子都不得好死,一样帮不了父亲,到时候报仇都没人了。不如远奔他国,借兵雪耻。你说呢,大哥。”
伍员是成熟男人,仁义而且孝顺:“话虽如此,但是父亲等着我俩到来,以求生存,我们不去,让天下人耻笑,说我俩怕死。”
哥俩议定,大哥回去领死,以尽孝义和展示勇敢,老二出逃,君子报仇,十年为限(倘现在搞计划生育,就没有这样圆满的计划了)。
商议完了,哥俩从屋子里出来,使者们都等着回话呢。伍子胥贯弓搭箭喊:“都别过来啊,都别过来。”怒向使者,胡子钢针倒竖,毒蛇一样咝咝吐着信子。
使者都被伍子胥高大威猛的身材吓住,而且楚王没有“就地正法”命令,这里又是边境上,伍家的势力区,所以伍子胥得以顺利脱逃。
大哥伍尚则举起手,戴上他爸爸目前正戴的那种东西——桎梏,跟这帮“报丧鸟”回到了南边的郢度。几天后,他在农贸市场被“正法”时,看到了对他含笑而视的爸爸,父子俩对此悲剧的结局早有思想准备。伍老师临死还一心想着社稷,他叹口气说:“可惜啊,从此以后,楚国虽大,却放不下一张平静的饭桌了。”(“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楚王、大夫恐怕要天天忙于应敌,晚饭都要推迟了!知子莫如父,伍老师了解自己的儿子伍子胥啊。矢志报仇的伍子胥必将把楚国整个天翻地覆。
父亲、哥哥同归于尽的时候,伍子胥正裹带着太子建像丧家之犬那样往北逃跑。俩个小青年第一次出远门,商量一下,准备奔去郑国,因为太子建的妈妈是郑国女青年,被楚平王拐带到楚的,所以他俩来到娘家郑国。
郑国这时候依旧是“治世之能臣”子产主持政府,非常善待这两个嘴上刚长出胡子的年轻流亡者,安慰他俩说,不要悲伤,像你们这样,在国际间四处逃亡的贵家子很多,不希奇。
太子建呆在小国郑国,就象住惯了北京的人搬进通县,很憋闷,借机又去北边晋国玩,瞻仰一下大邦盟主的风采。这时候只会开会的晋昭公当政六年后不开会了,死了,儿子晋顷公继位,晋顷公大约是靠窗子靠得太烦了,就心血来潮对他讲:
“太子既然深得郑国信任,如果我攻郑国其外,你应其内,灭郑易如反掌。到时候我把郑国封给你。”
小伙子太子建非常兴奋,回郑国就找随从们开会,一个随从密报郑子产,子产当机立断,“很不好意思,太子,听说你是卧底。对不起。卧底要杀。”然后就把他杀了。
在家被老爹欺负(丢了未婚妻和继承权),在外又轻信山西人,丢了脑袋,太子建命运多舛,临死时一定恨透了这个四处碰壁的人间。他的魂灵深处总还萦绕着那个遥远面庞吧,捧了玉珏的秦家女儿脸上明媚如春的笑意排开他临死时阴郁的天空,他觉得解脱了,灵魂升华了,刽子手被他闪闪烁烁的微笑弄蒙了。随着斧子的清风滑过,秦家女儿遁入秋风转身隐去,遗留下一整个夏天,温暖如梦的骄阳午后,憧憬与回味都随风散了吧。
太子建是死在郑国了。伍子胥只好继续逃跑。
跑去哪儿里好呢?晋国人已经领教过了,谢谢吧,请也不去了。强齐是晏子做首席执政官,跟郑国子产一样的牛人,轮不到自己说话。还是宁为鸡口,不选牛后吧,伍子胥怀着家仇国恨准备千辛万苦到吴国去,捞个吴国总司令当当,举吴国之兵,加诸楚国人头上。
从河南新郑,东南穿插安徽,抵长江,顺流直下苏州,合计2000里水陆征程。关于这一段“在野”奔逃的经历,民间曲艺和“家言”的描述更加有血有肉。
伍子胥一路坐木轱辘车,昼伏夜行,伴着着马背上的夕阳,野渡外的晓月,东南跋涉千余里来到安徽中部的昭关(安徽合肥与江苏南京之中间地带)。出了昭关便是开阔的长江,与吴国鸡犬之声相闻,所以这里要常年重兵把守,是吴楚边境要冲。
伍子胥满眼看见江南浓郁的树林,昭关形势险峻,两山相夹,只有山底一条土路,关隘盘查甚严。伍子胥过不了关,一犯难,苦愤激闷,胡子头发就愁白了。伍子胥站起身来,头戴文生公子巾,身穿大笼英雄衣,云衫红彩裤,粉底靴子,套子大带,手拿马鞭,腰里挂着宝剑。一跺脚:“嗐!”,来了一段儿“谭鑫培”的《文昭关》,哀怨跌宕:
“过去一天又一天,心中好似滚油煎,腰中空悬三尺剑,不能报却父母冤——”
伍子胥白着头发,徘徊在昭关,想辙。(插一句:按侯宝林相声,艺人谭鑫培唱这个戏,有一次上场把宝剑带错了,挂了腰刀,一露脸儿,下面就起哄:
“哎,二哥,今儿不是《文昭关》吗,怎么改《杀庙》啦?”(韩琪杀秦香莲)
老谭一扶这“宝剑”,心就害怕啦,宝剑的把儿是直的,这怎么是弯的。无可奈何之下,抓了四句词儿:“走了一遭又一遭,心中好似滚油浇,一路盘费花光了,我卖了宝剑就挎出腰刀!”
谭鑫培老先生还有一次唱《辕门斩子》,扮焦赞的演员忘了戴胡子,一上场,台下哄声不绝。
老谭(扮杨六郎)念词:“小小孩童,你是何人?”
“启禀元帅,我是焦赞的儿子。”
“你来做甚,叫你父来!”
演员赶紧下去,换上一个焦赞来。这事流传为美谈。看来,人民群众的眼睛,真是贼亮的)
伍子胥在昭关,也被眼睛贼亮的人民群众认出来了,吓了一大跳,好在对方是个好人,在戏台上叫“东皋公”,安顿伍子胥在他家后花园住下,伍子胥这才放心唱道:
“一轮明月照窗前,
愁人心中似箭穿。
实指望到吴国借兵回转,
谁知道昭关有阻拦。
幸遇那东皋公行方便,
他将我隐藏在后花园。
一连几天我的眉不展,
夜夜何曾得安眠。
俺伍员好一似丧家犬,
满腹的含冤我向谁言,
我好比哀哀长空雁,
我好比龙困在浅沙滩。
我好比鱼儿吞了钩线,
我好比波浪中失舵的舟船。
思来想去我的肝肠断,
今夜晚怎能够盼到明天!”
第二天,东皋公念白:“将军开门来——”开门一看,吓了一跳,伍子胥由于苦闷愤激,胡子头发全愁白了。伍子胥还问呢:“老丈为何这等惊慌?”
“将军为何须发都白了——”
“哎呀,不好了,”伍子胥唱道,“一见白发心好惨,
点点珠泪洒胸前。
冤仇未报容颜变,
一事无成两鬓斑——”
不过,头发白了更好,东皋公就找了一个跑龙套的,长相酷似伍子胥的,让他去关口那里晃悠。守关的楚卒对着画像一看,是他,正点,抓他。白头发的真伍子胥趁机飞也似地逃出昭关,奔江边而去了。
伍子胥出了草莽山林,象一只野狼一样,探头探脑在“天际流”的滔滔大江上发傻。马车已经没了,长江水从一千里上他所爱过哭过,死过活过的郢城流来,父亲、哥哥的尸体无人埋葬,也许早已抛入江心。亲人出没江上的灵魂在上,能不能发一只小船来渡我到过去。
正好,一个渔父(就是打鱼的老头),光着脊梁赤着脚,象一只干巴巴的人参一样,摇着桨过来,好说歹说,把伍子胥渡过江去。总算松了口气,不怕人追了。
伍子胥摸了半天怀里,最后把宝剑解下来了:“渔大爷,我这宝剑材料上乘,雕功细致,还镶了宝石,特别值钱,您收着吧。”
“呵呵,大王法令,抓住伍子胥,赏格——小米50万斗,赐爵附属国诸侯,岂只是你这一口宝剑。你别污辱我的人格啦。”
伍子胥尾椎骨冒冷汗,赶紧道歉拜谢,往东继续跑。跑了几天,没有钱,只好又拿出宝剑换吃的,等宝剑也吃光了,过江已有300里,来到江苏溧阳市的濑水岸边,远山拱手,清川斜流,饥饿难耐的伍子胥游目四顾,芦苇荡里只有一个女子在河边浣纱(不是西施)。
这位挥舞大棒的女子,使劲地扁石头上的轻纱,衣襟一动一抖的,曲线玲珑,她侧跪的身子旁边,还有一份便当(盒饭),是她自带的餐饭。
伍子胥说:“小姐,请教一下,有没有多余的这个···这个,便当,给我吃吃啊。”
浣纱女不做声,冷眼侧视,跪长了身子,够了便当,递给他。
伍子胥赶紧惶恐地接了,打开盖儿,是酥糯适口的酸肉羹加菜酱(蔬菜加盐煮成菜酱)。伍子胥嘿嘿一笑:“那个,小姐,对不起,还有筷子——嘿嘿。”
小姐气得要命,又翻出筷子给他。伍子胥三下五除二,把饭刨进嘴里,最后说:“好吃,好吃,可是,我没钱,要不,等以后···”
女孩说:“算了吧,早就知道。”
“好!谢谢小姐!谢谢小姐!噢对了,你别跟别人说,一个大高个子,钢针胡子的家伙,跟你在这吃饭啊,他们正追我呢!”
浣纱女脸色一变,凄哀欲绝。伍子胥又反复嘱咐,千万别说啊,别说看见我啊,小姐,我先走啦,跟你爸你妈也别说啊。走出二十步之后,伍子胥又低着嗓子回头喊:“跟你男朋友也别说啊——”
女孩投下愤怒的怪怪的一瞥,娥眉拧紧,“扑通——”一声,抱着一块石头,跌入滔滔湍流的濑水,愤而自杀了。
伍子胥赶紧跑回来,除了女孩儿的轻纱,一切好象梦一场,从来没有发生过(惟独他的肚子是饱了)。
后来,伍子胥功成名就,帅大军从楚国返回,路过这里,往河里撒了三斗金瓜子,以此报答救命女孩儿(还算有良心)。据说两千年后,还有人在濑水边捞到金瓜子。其中的半粒,被溧阳文化馆收藏至今(呵呵,谁知道真的假的)。这个女孩子,因此上了《列女传》(是够烈的),“贞明执操,其丈夫女哉!”
如今濑水岸边有溧阳饭店,你可以去那里凭吊古人,但是吃饭的时候,千万尊重女服务啊,千万别耍态度,不然,出事后悔不及。
伍子胥站在烈女投河的地方,喃喃地说:为什么这样,为什么这样,吴国人不是我想象,不过,有性格!好骗!(据说,那个摆渡伍子胥的渔父,也是由于伍子胥同样的嘱咐,愤而“覆舟自沉于江”了。看来伍子胥的乌鸦嘴,说谁谁死。)
想到了死,想到了父亲,空气间陡然间变得很冷,杨树的黄叶划过记忆中父亲的额头混入千千万万的落叶之中,父亲被秋风吹硬吹冷的面容,透视出道路尽头等待他的最后一轮太阳。
伍子胥转身,朝着苍茫落日中的太湖之滨——吴国进发。
吴国的崛起,是晋人扶吴斗楚的战略胜利。如今晋人已经对斗楚不感兴趣,南北弭兵了,但吴人还在兀自与老楚相掐。
吴国的第十九代君主寿梦这名字霸气,给人感觉跟撒达姆似的。寿梦当政合计二十五年,在巫臣父子的帮助下,把一个类似扎伊耳一样的蛮荒国度,发展成交通中原大国的后来新秀,把楚共王折磨得象闹了痔疮一样浑身难受。
频频对楚用兵的寿梦死后,有子四个,诸樊、馀祭、馀昧、季札(瞧人家名字起的!)。其中,老四季札博学多才,最是寿梦所爱,想把王位传给他。
季札是古代知名度较高的贤人,跟伯夷叔齐,许由务光一样,也矫情之至,死活不愿当官,大哥、二哥、三哥还活着呢,哪轮到我。说玩就跑到郊外,住在窝棚里种地,喊吃饭也不回来。寿梦无奈,留下遗嘱:由长子诸樊即位,日后依次传位直到老四季札。
诸樊点头。据说诸樊打仗非常猛,轻死犯勇,有乃父之风。他甚至连饭前祷告都盼着自己早死,就为了传位给老四。
诸樊上台伊始,就不顾忌讳,趁楚共王新丧而伐楚(无礼已极),被养由基打得损兵折将,又招了晋霸主(悼公)一通骂。
诸樊第十三年时终于如愿以偿,要死了。那时候正是晋楚弭兵前夕,楚国作战重心东向转移,令尹屈建领兵攻打安徽舒城。吴军驰救,从苏南入安徽。屈建右翼先动,左翼后撤。吴军处在楚左右两军之间达七天,在楚军猛烈挤压下,吴军象核桃一样碎了,败逃。逃到安全地带后登山远望,见楚军并无后续,就重新迫近楚军。楚精锐部队再次击伤吴军,吴军又大败。
诸樊急了,又往安徽加兵,攻打安徽巢县(楚属)。巢县守军牛臣知道诸樊这人爱玩命,遂命令士兵故意打开城门引诱诸樊,勇敢轻率的诸樊象西班牙公牛一样猛冲进城,被牛臣躲在矮墙后一箭把他射死(估计诸樊不屑穿甲,就为了早死,至少后背没甲衣)。(巢县据说是有巢氏的老家。战争年代,有巢氏的巢,经常被燧人氏的火烧掉——鲁迅语)。
老大诸樊死后,按照爸爸寿梦的遗嘱,于是吴老二即位。老二馀祭说,我也快点死,好轮到老四,然后把老四封到了延陵(江苏常州),号称“延陵季子”。
不久,四公子季札就奉二哥馀祭之命跑到中原出使访问去了。他先是“贤”在鲁国“三月不知肉味儿”地学习高雅音乐。鲁国人给他演奏了周公制做的礼乐,形式规范,曲调简单,节拍缓慢,象叹气一样,谁听了谁跑。全世界的年轻人只有季札一个人喜欢(可见其矫情之至)。
季札合着眼,脸带笑模样,听完样板音乐,又进一步观赏样板戏:《云门》、《大威》、《九韶》、《大夏》、《大濩》、《大武》,都是国家颁定的祭祖舞,一个先王一种,《大夏》是给勤劳简朴的大禹的,所以演员服装只是毛皮帽子,袒露上半身,下身穿着白色短裙。右手持羽毛,左手持乐器,八人一行,边唱边舞,颇为质朴、粗旷。《大武》是给周武王的,舞者头带冠冕、手持朱盾玉斧,华丽多姿,还有对白。接下来是贵族舞:《帗舞》、《羽舞》、《皇舞》、《旋舞》、《干舞》、《人舞》。 季札一边看,一边叫好:
“美哉,犹有感”
“美哉,周之胜也其如此乎?”
“德至矣哉,大矣,观止矣。”
喊了半天,没有谈出一句实在的美学原理,拼命漫声喊好而已,只怕人家把我这南蛮当外行看。不过他倒创造了“叹为观止”这成语(意思是可惜看完了),芒刺在背的他其实是巴不得看完呢。
接下来学习《诗经》。《诗经》,俗名《东周流行歌曲三百首》,不但可以朗诵,还可以演奏其谱调,可以唱其歌词,还可以舞。鲁国人是给季札演奏了《诗经》,用了一个不大不小的乐队,当时的乐器蔚然可观,据闲极无聊的人统计,光《诗经》中提到的乐器就有29种之多,琴啊、瑟啊、萧管龠埙竺鼓钟鸾,铃缶圉簧篪磬雅钲,别说样子没见过,连名字怎么念都不知道。季札一边听《诗经》曲子,一边又喊:
“美哉,始基之矣。”
“美哉,渊乎。”
“美哉,思而不惧”
“美哉,泱泱乎大风也。”(这句喊得还不错!)
“美哉,荡荡乎”(还刚才那意思,没换)
“美哉,沨沨乎”(还没换,还那句)……
就这样“美哉美哉”地在鲁国混完学分,保持着良好的自我感觉和可笑的表白,四公子季札又去齐国参观学习。
齐国刚刚经历崔杼庆封浩劫,齐国混迹政坛的老世故晏平仲(晏子)和他互相交换了对于明哲保身的心得。季札对齐国这位不倒翁说:“你快交出你的封邑和官印吧,齐国要闹内讧了,你不参与国家的事,没权没财就可以免于遭难了。”(这大约也是他自己故意离开吴国的原因吧。)于是晏子听了他的,就免于了在栾、高两家相争之中被牵连。
接着季札又西行八百里见河南郑国子产,一见面就象多熟了似的,教子产说:“子为政,慎以礼,不然,郑国将败。”这不废话吗,“慎以礼”,那还用说!拾人牙慧,故弄玄虚。
季札送给子产一块吴绫(上吊用的?)。吴绫、楚绢、齐纨、蜀绵、鲁缟五者齐名。子产回赠他一件麻衣(哭丧?)
接着北上三百多里到河南、河北交境的卫国,季札见到遽伯玉,史狗,史鰌等地方性大贤人,点头说:“还好,卫国多君子,未有患也。”
接着他有举着乌鸦嘴往晋国去,半路上路过卫大夫孙林父的封邑,听见孙林父在撞钟伐鼓地奏乐,于是说:“你完蛋了,你这样下去迟早脖子要受戮。以前你把卫献公给驱逐出境了,虽然后来又保着他回来了,但你也是有罪啊。你害怕别人以此为借口给灭你还不够呢,还吵吵着奏乐玩儿,你还不眯着点!” 孙林父一下子明白过来了,从此一辈子不再听琴瑟(学会明哲保身了)。
季札带着自己明哲保身的宝贝见识又到了晋国。在那里,季札交接了赵武、韩起(韩厥的儿子)、魏舒,都是一时之选。然后故作高深地告诉叔向说:“吾子勉之(劈头就做怪语),国君奢侈,大夫皆富,政在三家,你好直言,快想想自免于难的后路吧。”
季札应该去精神病院检查一下,他可能有“迫害狂”症,总在担心着莫名其妙的危险,总在琢磨着退路和求得全尸的死法。他回到国内以后,当然拒绝老二让给他的王位,继续赋闲。适度的明哲保身是对的,但像他这样无时无刻地不是在想这种问题,就无聊了,教给别人的全是这个。他既不适合破坏也不适合建设,猫在家里“守雌”。季札畏首畏尾,不敢为天下先,不出去作官,作官也是主张啥也不干,谁也别惹。真可惜他没去洛阳见见老子(老子此时正在洛阳,拿着块破抹布天天擦洛阳图书馆书架),可以好好跟老子切磋一下“缩头乌龟哲学”。
还有一件事,季札路过江苏徐国时候(徐国也是吴楚交争之地,今洪阳县)。徐国君喜欢他的宝剑,想要,不料却突然发病死了。季札生怕麻烦追上自己,就把宝剑挂在老徐坟头,算是赠给老徐。季札说:“阿拉已经心许给侬,侬格么死了,阿拉还四给侬。”(“心许”一词来历)
老徐为什么会喜欢季札的剑呢。这要说吴越的剑,确实是好。欧冶子、风胡子、干将、莫邪,都是吴越一批铸剑名家。北方为什么没有剑师?北方使用战车,武器是长兵器,戈、戟,三米长,可以远攻近防,北方不重视用剑。而整个南方(包括楚国)却优先发展短兵器。南方林莽丛生,河多水深,步战、水战比车战更适合。轻便锋利的剑,成为山林水网中步兵近身肉搏的最佳格斗武器。
老二馀祭披星戴月地主持政府工作,在第十七年,视察战船的时候,被一个越国(不是越南)俘虏,突然冲上前,拿刀砍死了——。(季札一定庆幸被砍死的不是自己)。这个俘虏当时被罚做看守战船,所以有兵器,这里注意,他砍馀祭用的是刀,《左传》第一次提到刀。
所谓刀,在春秋很少见,但青铜时代确实有刀,叫做“吴钩”,名字很好听,其实是吴国剑的变种,剑刃为曲线,比后代的刀身狭细,可能象日本鬼子指挥刀,现代西南少数民族砍柴还在用。
但是青铜确实不适合铸成刀,青铜的武器质地脆,不利于劈砍,劈大劲了就断,都是用尖儿捅。所以,青铜剑虽锋利,但不能铸长,铸长了就要铸得薄些,否则太重而不便单手使用。可是薄了又容易脆断。所以,青铜剑50公分为宜。
后代秦始皇的剑估计是铁的,铁柔韧性好,所以剑长可增到一米四,被荆柯袭击时,剑都拔不出来——太长了(可能是为了好看)。后代剑的长度标准,以垂手倒持剑的把柄,剑尖抵达眉毛为宜。过短了,吃亏,过长了,抡起来削自己脑袋(李连杰小时侯练剑,个子矮,就被剑伤了脑门儿——我听他妈说的)。
老二馀祭被古代“第一刀”砍死以后,革命继承人并没有断,老三馀昧替补上场(真是“薪尽火传”啊)。又过了四年,老三馀昧也光荣仙逝了,死因未详。老三死,终于可以传位给老四季札了,可是季大贤人死活不敢坐国君的位子,仿佛那不是个君位,而是个杀猪的屠宰台,硬是逃去了。
那怎么办呢,于是老三的儿子僚继位,气氛立刻紧张得透不过气来。
本来,老三死,应该传位给老四季札,可是老四季札从杀猪台上跑了,下面该传给谁就变的迷惑了。
吴王僚(老三馀昧的儿子)继位以后,老大诸樊的儿子(公子光)不乐意了:你爹的位子还是我爹传过去的呢,不说还我们!你们倒抢先给了自己的儿子!
公子光心中的公理是:我是爷爷吴王寿梦的长房长孙,我爸爸是最先当上吴王的,按照嫡子继承制度,该我即位。公子光极不甘心,日夜切齿,觊觎王位,不提。
吴王僚第二年,楚平王第四年,公元前525年,吴又起兵攻楚,逆长江而上五百里,出南京(当时还是猴子所居),西入安徽,与楚边防军遭遇于险境“天门山”——安徽当涂、和县夹江相对处,李白埋骨的地方(李白也会死啊)。李白咏“天门山”云:
天门中断楚江开,
碧水东流至此回。
两岸青山相对出,
孤帆一片日边来。
吴、楚船只在天门山江面激战,吴军船队摆成弓形之阵,向上游迎战楚军。楚军的战船建设比吴军早,他们为了训练水军拉纤,还发明了拔河游戏——就是现在我们还在玩的。楚军处在上游,占据地利,但刚一开战,楚司马子鱼被流箭射死,楚国愤青的眼珠子通红,山呼海啸,借助水的势能,吴王僚专乘的“余皇”大战船也被缴获了。
几百名楚人一齐使劲,把余皇大战船拖到岸山,当战利品守起来,四周布置碳火,以防吴人劫船,然后就一旁布下阵营,守侯休息。
半夜,公子光挑了几个大胡子,模样像楚国人的,混进楚国营垒去。(原来楚国人是大胡子啊,阿富汗民兵?)
夜里,公子光在营寨外抻脖子喊:“余皇——”
几个大胡子应:“在呢——”
“余皇——”
“在呢——”
楚国人一听,坏了!闹鬼了。楚国人闹鬼是全球第一,人人信鬼,家家信巫,一看大船身上也附上妖精了,“在呢——在呢——”地叫,赶紧寻声捉妖。楚营大乱,捉杀了几个妖怪,一看都是大胡子,于是为了捉妖,大胡子楚军又自相残杀起来,大胡子越杀越多,正准备杀更多的大胡子呢,公子光挥动着吴人掩杀过来了。这群光下巴的吴人把胡子茂密的大老楚杀得大败,一路追着屁股揍,从新夺回余皇大战船。
勇武的公子光得胜回国,从此更加对自己充满了敬意,我不当吴王谁当吴王!但是夺位的办法,却是没有一个。公子光的心中,在万千澎湃之后,生机盎然的,却只有这一团无边的愁闷。
公元前五二二年的阳光,像野兽的爪子一样落在公子光焦灼的肩膀上,他盯着旁边女秘书璀璨的笑容,闷声不响。
这时候,公子光听说,一个叫伍子胥的乞丐,不远千里,拎着根竹箫,悄悄进入吴国街市,特意来找他了。
吴国都城已经在几十年前从无锡转到苏州了,与今天的苏州重叠,但略措西南一些,是中国古代的威尼斯,宽阔的外护城河,围着长方形城垣,蜿蜒直到内城河去。城里穿凿河道,如经如纬,脉络全城。街区依河而建,建筑临水而踞,河巷把水城分割出一块块block,所谓“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白乐天)“吴王城里柳成畦,齐女门前水拍堤”(唐寅)
伍子胥不远万里来到柔美秀丽的江南,方兴末艾的苏州,他看见细密交错的河道,独木舟往来穿梭,象一支支新生的菱角。哎乃的橹声,象成天价响在水街上,报站的人唱着:靠上来~~~~~摆开去,就跟我们现在的公共汽车报站一样,极温馨极动听的人嗓。然而伍子胥没有钱坐公汽——打车更不可能,伍子胥来到苏州后的主要工作,就是蹲在农贸市场或地铁口一带吹箫,向吴人乞讨,因为他是一个没有一分钱的英雄汉了。
下雨了,江南的雨,杏花的鱼,夹着细白的栀子冷香,随着卖花姑娘水淋淋的声音飘入眼角。他象一颗被遗弃街头的小白菜,没有哪一个过路妇人把他挑起来。炊烟从苍黑色的民居袅袅旋舞而起,一切晚暮的声响被斜斜扯着的雨线隔得温和又遥远。于地铁口瑟缩抖着的伍子胥现在还不知道,这座陌生城市将以他命名很多东西,胥江,胥门,胥口,一直到2500年,还在用着,甚至“姑苏”两字,都是从“胥”衍发的。
“君子违难,不事仇国”,伍子胥也许不是君子吧,他是一个乞丐,被命运逼到了穷途末路,愁白了头发又愁白了胡子,卧在街角,攥着棒子,好象《射雕》香港版的洪七公。
苏州农贸市场的管理官吏会看相:伍子胥形貌壮伟,身长一丈,腰阔十围,眉间一尺,奇貌必是奇人。管理员把伍子胥推荐给“公子光”。
公子光听了描述,却很讨这种相貌,但他还在市吏安排下会见了这个颇有来路的乞丐。乞丐伍子胥坐在两层帷幕里,只露出两手,像新媳妇似的跟公子光蒙面而谈(为了不使公子厌烦他的容表)。话刚谈到一半,公子光就掀起帷幕,握住伍子胥的手,一起坐下——俩人想见恨晚,畅谈三天三夜,没有一句重话,欢声惊叹,成为莫逆之交。伍子胥离开公子府的时候,身上带着一封绝密计划——刺杀吴王僚。
伍子胥回到乡间,组织魔鬼训练营,物色行刺人选。要说做刺客的条件,体力强、有武艺,徒手可以搏击杀人,是基本要求。徒手杀人主要有三种方法:
拉杀。比如,从前被戴了绿帽子的鲁桓公酒后被齐国力士“拉肋而死”。把人象蚂蚱一样揪成两半。挟死。战国四君子的春申君在城门口被“死士”挟而杀之。扼喉,适合半夜暗杀,楚灵王之杀侄,就是把他憋死。
不过,所有这些办法对孔武有力,体大如牛的吴王僚都不适合。据说吴王僚还有儿子庆忌早晚相随,有胞弟掩余、烛庸同握兵权,三人都有擒龙搏虎之勇,鬼神不测之谋,旁人休想靠近,无法得手。对付这样的敌人必须动用真家伙。动什么家伙呢,伍子胥开始准备Lethal Weapon。
伍子胥打开《兵器谱》,谱中各式铜剑居多。西周早期铜剑,两边有刃,收聚成锋,没有剑脊 (剑身中线隆起部分),也没有剑格 (又叫“护手”),剑茎 (手握部分)也很短,剑长仅20~40厘米,藏身做暗器还不错,打仗派不上大用场,而且材料质量堪忧,欲刺穿吴王僚身上的三层犀牛甲,打个问号。
到了伍子胥时代(春秋后期),青铜宝剑遭已有了圆柱形剑茎(手握部分),一直向前延伸,至剑身形成剑脊,之间没有明显分界线,浑然成为一体。由于增加了剑脊,剑身长度得以加长,50厘米左右,杀伤力大大提高。
但是青铜材料是800C时铜、锡、铅矿石熔炼而成,更坚韧更锋利的好剑必须用1000度以上高温的钢铁打造。说道钢铁,我们春秋时代有钢铁了吗?答案是Yes,we do.
如果你去美国华盛顿弗里尔艺博物馆,可以找到两件我国西周初期的铁刃铜钺和铁刃铜戈,但那铁刃是陨石铁,不是人工意义上的钢铁。
所谓钢铁,就是铁和碳的合金,以含碳多少分成块炼铁(熟铁)、钢、铸铁(生铁)。铁矿石经加热到1200-1350℃,成液态铁,再注入范,经过柔化 (退火) 处理,降低磷和碳,变成脆性低的韧性铸铁,制作坚韧的武器、农具和日常器皿,质地优良。这种浇铸铁进一步接受反复锻打,脱碳,就可以做成后代流行的钢(所谓“百炼成钢”)。
上述技术在我国春秋晚期已经少量出现了,尤以长江流域为先进。春秋晚期的楚国古墓中,多次发掘出铁剑;铁工具则相对更加齐全,有斧耙锄耒、耜镰凿锤。中国人打造铁制器具用浇铸——这是延续了青铜浇铸的技术,它有很多优点,此技术比西方领先2000年。
西方是到13世纪才学会了这种浇铸铁技术,在此之前,他们一直是摆弄那种半熟不熟象煮了一半儿的鸡蛋黄样的“块炼铁”(矿石未彻底熔化,只到1000度)。
我们领先是因为我们能够获得1200度的高温,把矿石彻底熔化成铁水。吴国造剑名师干将、莫邪使用三百人鼓风装炭,可以猜想炉子之大,可以炼出铁水。并且莫邪女士把头发和指甲投入炉中,调节碳的含量(苏州现有“干将路”)。
干将、莫邪这夫妻俩在吴楚地区开矿取铁,经过认真冶炼、锻造,铸成了“干将、莫邪”雌雄名剑。铸剑是一个非常神圣的事业,要“雨师扫洒,蛟龙捧炉”, 在众神瞩目下,虔敬非常。莫邪女士据说还亲自投身到熊熊燃烧的炉火,以身殉剑(大约是为了调整金属中的碳含量吧)。铸剑还需要把握好温度,但当时没有温度计,必须依靠经验丰富的眼睛观察火苗颜色来判断温度,炉火纯青这个词也就是这么来的。新铸出的剑,是钝的,需要刮削琢磨,所谓砥砺、开刃,最终磨成一口宝剑,寒光凛冽,吹毛断发,杀狗杀马做试验,甚至用活人试验。剑身和把手再镶嵌琉璃、绿松石、金丝、银丝,刻镂花纹,总之一把上等宝剑价值连城。
越国也有铸剑大师,名叫欧冶子,“龙泉、泰阿、工布”三剑就是他铸的。还有“湛卢”、“巨阙”、“胜邪”、“鱼肠”“纯铭” 五把出色的宝剑,也是他铸的。这五把消铁如泥的稀世珍宝之中,“湛卢”、“鱼肠”、“胜邪”为公子光所得,中间的“鱼肠剑”又通过伍子胥交给了我们的勇士专诸使用。
专诸这个人,状如饿虎,声象巨雷,是吴国有名的民间游侠,身手快捷,心肠侠义。伍子胥逃亡路上曾撞见专诸跟人打架,见“其怒有万人之气,甚不可当”,但是他媳妇背后一喊,就立刻跟媳妇后边回家了。说明这人勇猛而又讲理。伍子胥慕名找到他,要他学习"炙鱼"技术,鱼的大小呢,肚子以刚好可装下“鱼肠剑”为宜。
专诸一定不喜欢这个提议,因为他的手指头太粗了,并且他妈妈岁数大——父母存,不许友以死。于是望子成龙的老太太取了根绳儿,找房梁上吊了(不会又是怀疑伍子胥杀的吧)。专诸大哭一场,跟着伍子胥去了苏州太湖岛上的魔鬼训练营。这就是后人“效法专诸之母”一语的来历。“吴越之君皆好勇,故其民好用剑,轻死而易发”。 我们在那个濑水之滨涣纱女那里,以及专诸之母这里,都领教到了。
专诸大哭一场,跟着伍子胥去了苏州太湖岛上的魔鬼训练营(古人真是好骗啊)。
黄昏时的江南别有一番情调。晚雾渐渐地浓了,一点点桔黄的渔火远远近近亮起来,于雨雾中朦胧成小团小团美丽的光晕。清碧透明的山水中,云雾铺展,攀援,袅娜,升腾,飞鸥轻翩于其中,疑似仙境。勇士专诸坐在太湖岛的石头上,心猿意马地望着远景,又低下头捏着扇子练习炙鱼。在《齐民要术》一书里,记载了吴人炙鱼的诀窍,先将鱼洗净,去肠,用调料浸渍入味,控干,放在小火上慢慢烧制。烤炙过程中,还要不停地用香菜汁浇鱼,直到炙熟为止。炙鱼用料十分丰富,仅调料、佐料就有盐、豆豉、醋、姜、桔皮、花椒、葱、胡芹、小蒜、紫苏、茱萸。炙鱼火候也是关键,过急、过缓都不行,必须使调料滋味充分透入鱼体内再散发出来,直百米以外,使炙熟的鱼肉,色、香、味俱佳。Yeah——好谗!
现在苏州还有“叉烧桂鱼”一菜,是效仿专诸的,不知做得怎么样。顺便说一下春秋古人的食谱,勾您一下谗虫:
燔,是最原始的吃法,不用刀割,把整只禽兽放到火中。楚成王临死时候,想吃燔熊掌,就是这个。秦始皇“燔书”,也是这个字。
炮,是把肉用调料、泥巴包裹,类似“叫花鸡”,放火上烧。但不知纣王的炮烙之刑,是不是也给犯人身上包泥。
灸,就是类似烤羊肉串,串起来,架在火上烤。一边灸,一边涂调料,当时的灸品有灸牛肉、灸羊肉、灸猪肉、灸雉、灸兔、灸鹑等等。类似现代的烤鸭。
脍,脍这个字常见,脍炙人口嘛,就是把鱼和鲜嫩的牛羊鹿糜肉切成薄片,用调料偎成生肉片,就可以了,类似日本人的生吃鱼片,但不知春秋时候加不加芥末。
渍,把生肉用酒水渍制,渍了再烤,现在的韩国烤肉依旧有酒渍的牛肉。
脯腊。脯是肉干,果品和瓜菜也可以。腊是咸肉。现在的腊肉、咸鱼、香肠、火腿、果脯就是这么来的。
醢,醢是肉酱,把肉晒干捣碎,放人盐、酒,发酵酿制。把人也可以这么做了,是一种有创意的刑罚。
烹,也适用于人。把猪羊肚子填满配料,用芦苇缠裹起来,涂抹泥巴,放火中烧。然后去掉泥巴,放人盛油的小鼎中,再将小鼎放入盛水的大镬中,熬三天三夜。吃的时候加醢、醋。这种菜,现在为什么没有人模仿开发一下。
捣珍,把牛羊鹿糜獐子的鲜嫩里脊肉捣碎,反复捶打,去其筋腱,做成肉泥蒸食。
熏,把肉类、鱼类煮熟,以文火烘干。加香料(木渣、松叶)于火上,使烟味带香,熏制而成(古人吃的真好啊!)
泡,蔬菜置于瓮中密封浸泡,内加盐酒糖,泡完了沾酱吃,类似泡菜。
腌,腌和泡的区别是,腌不加水。
吃法真多啊,古人估计多是胖子。
你还可以发现,春秋古人不怎么用大油烹炒,现代的大油烹炒法是薄底铁锅出现以后才时兴的,铁器时代的产物了。
专诸就是这样在太湖岛上,修炼自己的炙鱼大法,轻生死,忘安危,预备鱼腹藏剑,奋然而起,刺吴王僚于稠人众座,以其慷慨激烈的情怀,拼作热血男儿一死,成其“天壤间第一激烈人”的千古美名。
公子光阴谋争夺王位,没有什么好掩饰的,目的赤果果,但他和专诸的谈话,却带有七分真诚意味。想让专诸这样勇武而富于个人尊严的人为之效命,不能靠收买(齐庄公、栾盈的养士,跟养马养牛也差不多,提供人力资源而已),而必须出于感动。
专诸去见公子光的时候,公子光先说了一通敬仰的话,然后提起失位之恨:
“我阿爷寿梦死的辰光(时候),有倪子(儿子)四个。老大,就是我阿爸,做了吴王。我阿爸死脱了,传位给二爷叔(我阿爸的二弟),二爷叔死脱了,传给三爷叔,三爷叔死脱了,四爷叔(季札)不乐意接班,就传给了三爷叔自己的儿子——就是吴王僚啦。格么我阿爸是老大,三爷叔是老三,伊死脱了,王位理应传我!伊偏袒伊的儿子,传了伊儿子吴王僚。阿拉才是真王嗣,阿拉应该取代吴王僚上台。”
专诸脑子里画了半天流程图,才搞明白这关系。他觉得他的话算能自圆其说,就答到:“王僚可杀也!王僚母亲老了儿子年轻,两个弟弟将兵在外,朝内没有骨鲠之臣死保着他,我们动手,谁也不能把我们奈何。”
(让专诸自己说出杀人的字眼来,而不是派他杀,这是最成功的沟通技巧啊。)
公子光感激不尽,当即顿首道:“光之身,子之身也!”我就是你,你就是我,你被杀了,我养你全家。既然后事都安排好了,专诸没得含糊了,就潜藏在公子光府中,伺机行事,日日温习刺杀动作和烤鱼要领。
王僚这时候的俩弟弟,趁了楚平王新丧(楚平王刚刚死了),带兵和楚军对峙于安徽怀远(桓温的老家,出和氏璧的地方)。不料,楚之大兵兜抄了吴军后路,吴人被胶着在那里,回不了家了。
正值国内空虚的好光景,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公子光赶忙一瘸一拐找到吴王僚,吴王僚问他:“呦,大哥怎么啦?”
这时,伍子胥的杀父仇人楚平王死了!伍子胥哭到:“”
公子光说:“足疾,足疾,脚闹毛病了。大王,有一个太湖来的厨师,炙鱼鲜美,味道老灵得,没人好比。我在家做好酒宴,特请大王来寒舍坐坐。”
吴王僚即便嗜鱼成癖,对去公子光家也没有兴趣,但是不答应赴宴,等于把矛盾明朗化。沉吟一下,接受了。
公子光赶紧回去布置,命人大张旗鼓准备宴席餐饮之器,给外人造成隆重招待吴王的声势。吴王僚想起他那跛脚的窝囊可笑的样子,又见大张旗鼓地作准备,觉得自己不像要死的样。即便如此,他按母亲的建议,赴宴前也作了充分准备。当时,好的皮甲是双层的,用胶粘合为一体,吴王僚穿了的则是三层犀皮甲,把自己裹得结结实实像一个上好的“固特异”轮胎,并且他的近卫队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自王宫起,直排至公子光家门,街衢皆满,接连不断,剑拔弩张,戒备森严。(这哪是吃饭啊)
一般的卫兵吴王僚都信不过,不能接近自己,只许外边和街上呆着去。从台阶起,到门槛,进堂门,经宴席左右,直到吴王僚身边,全是他的亲戚侍卫,两列排开,横眉立目,手持兵器,寸步不离。(真不好意思,这是吃请吗?刺杀难度也很大啊。)
每当厨师献上佳馔,必须从堂下搜身,脱光了衣服检查(比现在去美国登飞机查得还严)。换上吴王僚带来的新的衣服之后,跪着以膝盖前行,由两名武士提铍夹持着上菜人胸口,像夹犯人似的,送入审判席(对不起,是宴席)。铍是南方流行的长柄武器,把剑装在长木柄上。然后把佳馔转接到王僚亲戚手里,由亲戚摆在王僚面前几案上。然后再跪行出庭。(可能古今中外请客史上,这么个上菜法,五千年独一无二。也可以想象,平时公子光与王僚是如何明防暗斗。)
吴王僚的手下对公子光解释说,这么做是为了防备坏蛋混进来伤害大王的。
以这样的防备,吴王僚感觉万无一失。公子光劝酒,喝至半酣,突然说脚疼,出去看看,然后进了地下室,那里正埋伏着一帮武林高手。公子光做了最后战前动员,专诸目光阴冷,默默地把“鱼肠剑”塞入鱼腹,端鱼出门,不顾而去。
专诸以厨师身份端着金黄色、还在吱吱叫(因为刚离火)、焦香扑鼻的太湖炙鱼,换上衣服之后,在武士夹持下跪行到吴王僚案前。吴王僚看见专诸的眼睛里透出一股奇异的讯息,猛然间懂得这是死神的眼睛时,专诸已不顾力士的剑锋抵胸,抽出鱼腹匕首,猛然以性命相扑,一道寒光,刺向王僚,穿透三层坚甲,匕尖透出脊背。王僚大叫一声,像一只受伤的苍鹰在殿堂上扑腾三下,气绝身亡。而吴王僚倒下之际,俩武士的长铍,早也洞穿了专诸的胸膛(我们甚至认为,是专诸主动用力,把铍顶入前胸,以获得刺袭王僚的空间。专诸以残破之身,袭杀王僚)。
一场预谋已久的刺杀计划大功告成。宴席一片大乱,地下室的甲士像一筐土豆被倒了出来,应声跃出,尽灭吴王僚亲戚卫士。大街上的岗哨们,从竖着的木桩,倒成了一串卧着的枕木。
春天里的一颗小草,轻易地含着笑,否定了吴王僚的通盘戒备。
“为报黄金台上亲,提携玉龙为君死”。我以前单知道河北多风萧萧兮的易水壮士,不料,温软秀媚的江南人物也多恁般叱咤风流。“夫专诸之刺王僚也,慧星袭月”,也就是说,专诸之刺杀吴王僚的同时,伴随了天体发生感应,天上的彗星也和月球相撞,或者说他自己就是一颗只肯烈烈燃烧一次的耀眼彗星,奋不顾身撞向吴王僚不可撼动的权威。一个普通的布衣,以性命相舍,袭杀了剽悍雄猛的吴王僚,博得古今第一出场大侠客的霞冠,成就了春秋时代三十六次弑君之中最为精彩最为壮烈的一章。
公子光以专诸杀死吴王僚以后,登上王基,自号吴王阖庐。随即向全国公布吴王僚越位称王之不义,继而褒奖有功人员,封伍子胥为行人(使馆参赞),取专诸之子做卿。
“美哉,犹有感”大贤人季札,闻讯只能到吴王僚墓前去哭泣“有感”,然后继续躲到他的封地常州去。
潇水曰:季札也是个聪明人啊,如果当初他接了王位,那今天死的也许就是他了。他可能早就看出了“兄终弟继”制度的不科学性。如果当年自己作为老四而继位,即便自己不会被老大的儿子(公子光)因为眼红而杀死,自己的后代也免不掉陷入继位之争(与老大的后代之争)的刀光血影。所以他死活不肯登上王位,大约也算是他善于分辨形势啊。
后人常把季札当作高洁脱俗的大贤去崇拜,说他清廉。因为他是一个“逃位”的贤人,甚至可能是历史上最后一个逃位的“贤人”。其实他不接王位,到底有多少是出于对形势的恐惧和迫不得已,又有多少是出于品性的高洁无欲,就说不清了。在刻薄的人看来(比如我今天),他最多算是明智,很少算作清高。
还有一点要提的是,公子光杀死吴王僚以后,按理说就应该自己继位了。不,如果你这么作,那你就太不懂政治了。越是出于自私的目的,就越应该表现出为公。公子光请季札继位。这样,他杀吴王僚的动机就一下子变得高尚了。吴王僚的爸爸是老三馀昧,馀昧死后,应该让老四季札继位,结果被吴王僚抢去了。我杀了吴王僚,是为了把属于老四季札的公义给抢回来——原来公子光是路见不平啊。
当然,季札不傻,公子光打来的江山,让给我,我就上啊。上得有那个实力才行啊。于是万千拒绝。公子光满意了,好啊,既然四书不肯,那就该轮到长孙的我继位了。公子光名正言顺登位了。季札只能在一旁叹气,不敢追究公子光弑君的事情,何贤之有。
吴王僚的俩弟弟,这时候带军在外,被楚人绝了归路,国内噩耗传来,也没了战心,只好弃军逃跑(一说降楚)。吴王僚的儿子庆忌出逃卫国,积极准备返攻吴国,结纳死土,训练士卒,联合邻国,等待时机为父报仇。
公子光深以此为忧,整日提心吊胆,寝食不安,生怕被人算计(他又回到吴王僚从前角色了)。公子光这么害怕,是因为庆忌乃吕布一流的帅哥加猛士,可以旱地荡舟(陆地上划船,可见双膀膂力超人),并且他是古代短跑名将,跑起来,可以追赶烈马,后人书上多有借用和提及。这样的一个人,几乎是不可以刺杀死的。
这时候,魔鬼训练营里又来了一个游侠——伍子胥郑重推荐“谷上蚤”要离,此人身材短小,腰围一束,好象一只小狗儿。
要离(读做“腰离”)仰着头,尖声尖气地:“我能够杀死王子庆忌!”
公子光(现在是吴王阖庐,念做“合卢”)说:“侬哪能来三呢(你怎么能行呢)?王子庆忌万人莫当。阿拉(我)乘六匹马驾的快车追伊,一直追到江边,阿拉追不上伊;用箭射伊,伊左右两手接了满把的箭,像只猢狲一样活络,射不中伊。侬(你)到底身小力薄,拔剑在手举不起胳膊,登上车子都够不着车轼,侬哪能来三呢?”
要离说:“臣细小无力,迎风则偃,逆风则扑,但大王若信任我,臣必杀王子庆忌!杀人在智不在力。”
第二天,吴王阖庐假装把要离治罪,拘捕了要离的妻子和孩子,处死了他们,烧了尸体,扬散骨灰。要离逃跑,奔卫国见王子庆忌。
王子庆忌高兴地说:“吴王暴虐无道是你亲身经历的了,诸侯所共知。如今你得以活着逃离了他那,也算幸运了。”于是和要离一起渡江,进袭吴国。行至江水中流,要离转身立于上风,借助风力,使出浑身的劲儿照着庆忌的心口便刺,矛头从后背穿至前胸。
庆忌一把抓住要离的腿倒提起来,往水里连淹三次,把要离灌得半死不活。然后把他搁在自己的大腿上,撩着要离的头发说:“天底下竟有象你这样大胆的人!”这时候船上的士兵赶过来要杀死离,庆忌拦住说:“别杀,他也是个勇士,一天里死两个勇士,未免太可惜了,放他走吧!”说完拔出胸口的短矛,倒地而死(真仁烈也!)。
要离深受感动,他原本争着出名的心,一下子被庆忌死前的慷慨给折服了,他说:“我请吴王杀死我的妻子孩子,并烧了他们尸体,扬散骨灰,为的是成就我个人的私名,但我认为这是我的不仁。为原先的主人杀死新的主人(庆忌),我认为这是我的不义。王子庆忌揪住我的头发把我投入江中,我多次入水,多次浮出,之所以还活着,只不过是庆忌开恩不杀我罢了,我已经蒙受屈辱。作为士,不仁不义,又蒙受屈辱,决不可再活在世上。”
于是要离自杀而死(死了干净!)。
与水的拼搏,造就了吴人勇敢、决绝、冷静、机敏、富于冒险的性格。专诸与要离,选择什么样的价值取向,我们无权干涉。但专诸的母亲,为了鼓舞儿子的事业而毅然自裁(传说),以及要离的妻儿因“苦肉计”挫骨扬灰(事实),妇女在政治斗争中血淋淋的命运,却被后世不断称道和效法。九五年当我在太湖西山寻访专诸炙鱼遗迹,专诸以及他的鱼肠剑,俱已往矣,而我却找到一扇石碑坊,立在那里,于夕阳下表彰着节烈,刻着“寸心坚玉”之类令人心痛的好话。 古人虔诚的肉身,为了他们知己或不知己的朋友,喋血成泥,在他们倒下的地方,油菜花如今开得正盛,这是令人心碎的黄金,浑身是胆,一如从前的激扬生命,慷慨地倾洒在江南沃土上。
为了自己的私欲,阖庐杀人亦已多矣。为什么一介布衣敢于轻死,是因为他们的国君轻视生命。据《越绝书》说,阖庐招徕天下名剑,一个老头就把自己得儿子杀了衅剑,得到吴王的表彰。阖庐的小女儿死了,白鹤舞于农贸市场,他就射杀了好多围观群众,作为女儿的殉葬,根本不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当回事。
可是,又有史书说,吴王阖庐“勤恤其民,而与之劳逸,食不二味,居不重席,室不崇坛,器不彤镂,宫室不观,舟车不饰,衣服财用,择不取费”。在一万年历史漫长的两头,读到同种言语两种说法,不知哪种确是真的。
不管怎么说,吴王阖庐是个有能力的君主,远比他糟儿子夫差有雄才远略。阖庐从公元前512年即位,经过几年积累准备,吴国国力日盛,将星汇集,人喧马叫,扯起了吴楚争霸战的高氵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