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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千呼万唤始出来】
    在我住招待所的半年多时间中,除了帮我的老师倪海曙先生编辑不定期刊物《语文现代化》之外,主要就是跑中国青年出版社,钉问稿子是否能够出版。
    老编辑黄伊同志几次接待了我。通过诚恳的交谈,这才得知这部稿子在编辑部内部虽然大家的看法并不一致,但是前后经十一位编辑看过,特别是被错划为右派、刚刚落实政策回来的原总编辑李庚同志看了,提出了长达七千字的审稿意见,现在总算是基本上通过了。同意出版的编辑,主要看到校旱的主题积极,故事离奇,文笔流畅,尤其是有大量浙南的风土景物描写,是一部风俗画长卷;不同意出版的编辑,主要意见是校旱中的正面人物不够高大,甚至有许多缺点,而反面人物则坏得不够,甚至还很有人情味儿;其次是校旱中有许多男女私情特别是通奸与嫖妓的描写;第二是好几个地方写到了大小老婆,对宣传一夫一妻制不利;第三是对封建帝皇涂脂抹粉,例如县里遭受了水旱灾害,皇上居然下诏豁免当年的田赋,当皇帝的哪有这样好心?等等。
    我心里很明白:当时“四人帮”虽然被打倒了,但是“帮八股”并没有被清算,“四人帮”的文艺理论或多或少地在某些编辑的头脑中还有残余影响。“四人帮”文艺理论的主要一条,就是正面人物必须是“高大全”的,不能有任何一点儿缺点;而对于反面人物,则必须是“头顶上长疮,脚底下流脓——坏透了”。不然,就是给英雄人物抹黑,给阶级敌人涂脂抹粉。我写《括苍山恩仇记》,正是冲着这些论点来的,怎么可能还依循这些条条框框写?当时中国公民的“出版自由”,前提是必须经过编辑审读,只有按照某种口径审读通过的,才能得到出版,不然就没有出版的可能。但这又是我写这部校旱的原则,要我放弃这个原则,理论上似乎可能,实际上是绝不可能的。因为如果我放弃了我的原则,整部书势必重写,而《括苍山》也就不成其为《括苍山》了。
    尽管我是个没有学过文艺理论的无名作家,但是我必须“据理力争”,我从“金无足赤”说到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主张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必须是立体的,而不是平面的。幸亏在这个问题上黄伊同志的观点与我基本上相同,问题不在说服他而在说服另外的人。这,就不是我的力量所能够达到的了。
    再说,“文革”期间,连写爱情都是禁区,谈“性”而色变,直写通奸、嫖妓、纳妾、借种,不是大逆不道,也是胆大包天。但是通奸、嫖妓、纳妾、借种等等丑陋的现象,又的确是封建社会中的“固有内容”之一。要比较全面地描写封建社会,不写这些丑陋的东西,不是不可能,而是作品不生动、不现实也不全面。
    《括苍山》中,吴本良不是第一主角,我只写到了他的本质善良,而不想继续继续拔高。在马列主义已经进口的现当代,先进政党的领袖们头脑中尚且难免有顽固的农民意识,在那个历史环境和条件下,如果把本良写得过于成熟,是不现实的,反而会有损与这个人物的形象,还是让他真实点儿,更切合他的身份的好。有两个人物则是我着力描写他们的“渐变”过程的,一个是林炳,一个就是本忠。林炳从一个乡村地主少爷变成一个官绅恶霸,受老少讼师和金太爷的影响颇深;本忠从一个农村小石匠变为投机商人,也是黄逸峰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结果。而其中影响他们最深的,则是“财色”二字。对林炳而言,则还多一个“权”字。瑞春是一个大家闺秀,她居然会到庙会上去向马三公子借种,是多方面的因素促成的。婚后三年不孕,兄弟二人变成了独子,林炳的出生入死,没有后代将形成多方面的威胁,加上她小婶婶的怂恿和现场只有马三公子一个人像人样儿以及几次偶然邂逅相遇等等因素,最终促成了“稀里糊涂”地走上了这条路。这中行为虽然等于通奸,但是和林炳与翠花儿的通奸,的确不能同日而语,不能认为瑞春是“自甘堕落”。如果删除了通奸、嫖妓、纳妾、借种这些故事,这些人的变坏过程就说不清道不明了。
    文学作品中排斥男女私情的描写,只是“文革”那个非常时期中的不正常现象。任何一部现实主义文学作品,都不会排斥男女私情的描写。至于写到什么程度,那就要根据客观社会所能允许的范畴,适当掌握其分寸和火候了。在明代末年那种淫靡之风盛行的社会,才会产生《金瓶梅》那样赤裸裸的性行为描写。在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文化”领域内,特别是刚刚结束没有爱情、谈性色变的“四人帮文艺黑线”,校旱中的男女私情描写允许达到哪一个“度”,本来就是一件很难掌握的事情。七十年代放电影,每逢出现男女演员接吻的镜头,放映员都要用手遮挡一下,到了九十年代,银幕上半裸甚至全裸的男女演员相拥而卧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可见这个“开放度”,是与时间和认识有关的。我的原则是:在情节需要的大前提下,允许有男女私情的描写,但绝不允许有性行为的描写,叙事行文,则以我国的文学作品里程碑《红楼梦》作为典范,适可而止,最多为了显示个性而语涉狭邪甚至说两句粗话、脏话,绝不写到床上去。
    但就是这样的“度”,在七十年代末,要求能够层层通过,也相当困难。到底允许写到什么程度,这个分寸,就只能根据“主刀”的编辑任意取舍了。
    至于说:“我们是团中央的出版社,在我们的出版物中,不能宣传一夫多妻制”,以及“封建皇帝没那么好心,不可能豁免农民的田赋”等等,我只能苦笑一声,因为这已经只知道单纯“突出政治”,离开文学和历史都太远,简直无法与他们对话了。
    黄伊同志说:他是另一个编辑组的,现在他已经主动把稿子接了过去,正在争取更多的编辑支持。至于意见能不能完全取得一致,特别是能不能与我取得一致,就需要做工作并希望我能够谅解,适当退让了。
    也难怪,中青社有史以来从没出版过这一类校旱,要他们“破天荒”,谈何容易呀!
    长话短说,在黄伊同志的努力之下,先后看了这部稿子的十一个编辑,总算大多数人都认可了,甚至连原来持不同态度的两三位编辑,也表示同意出版了。稿子最后由社长阙道隆和总编辑王维玲二人通读,又由王维玲同志出面和我传达如何修改的意见。我趁还在国家语委住招待所,有足够时间并有机会到北京图书馆找参考资料的有利条件,用了一个多月的日日夜夜,把稿子从头至尾修改了一遍。
    前面说过,我坐在劳改农场的田埂上,用膝头当桌子写校旱,身边没有任何一本参考书。所有历史事件、地理环境、风土人情,包括清代的米卖多少钱一斤,茶卖多少钱一碗,都是凭我平时看书的记忆写出的。写历史校旱而没有任何参考书的,恐怕也只有我这样一个吧?由于1955年肃反运动中把我的日记抄去,并因此生出许多“莫须有”的罪名来,所以肃反以后我不但把所有日记都烧掉,也从此不再记日记,而强迫自己用脑子记下一切。经过这样的锻炼,我的脑子不算最好,也不算差。但是人脑终究不是电脑,储存量不像电脑那样大,准确率也不像电脑那样高。特别对于记数字是我的最弱项。我曾经因为忘记了家里的门牌号码而半年没给父母写信,至今所有的电话号码都要查通信录,也还有一次到银行交电话费居然想不起自己家的电话号码来。因此,趁这次在北京修改稿子,我专门到北京图书馆去把各种版本的缙云县志都借出来逐项核对。有关太平军打到缙云以后的种种,几乎是全部重写的。此外,根据中青社的意见,把同治皇帝嫖妓女的一段全部删除了。第一怕有负面影响,第二也是野史,不一定真实。
    这部稿子经我自己修改以后,黄伊同志又删改了一遍,故事和回目没动,愣是从字里行间删下了二十万字,把原稿的八十万字变成六十万字,原因无他,纯粹是为了减少篇幅,降低定价。稿子从1976年11月寄到中青出版社,经历了六年又九个月的“旅游”,第一卷上下两册终于在1983年8月得以问世。真不容易啊!
    设想此书如果交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总不会跑这样长时间的“马拉松”吧?
    只是我的“五部二十五卷”计划,则被出版社所否定。原因是篇幅太大,第一读者买不起,第二也怕作者功力不足,驾驭不了这样的宏篇巨制。《括苍山恩仇记》现在以三卷五册一百回结束,所以书中有许多伏笔,例如林炳的一妻一妾给他生的一子一女,都不是他的亲骨血,瑞春生的是个女儿,为了维护她的自身利益,孩子一落生,就买通接生婆,对外谎称生的是个儿子,并且真的当儿子养着,以男孩儿的身份上学读书,最后还给她娶回一房富有财产的儿媳妇来,从而产生了许多阴差阳错的故事和纠葛(故事的素材是我父亲经办的一件案子);再例如林炳的弟弟林焕,书中以打城隍后逃亡日本告一段落,后文他参加同盟会,出任外交部副部长,重振家业并成为缙云一霸(缙云真有这样一位外交部次长,他家也的确是缙云一霸)等等,属于“沧海桑田”、阶层变换的主题,就无法继续表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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