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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五节 衣锦还乡
    郑天华的回来,立即就引起了整个大山村的极大轰动,甚至比当年金凤的到来都还要强烈。
    首先,他们就不是历尽辛苦爬山涉水地走回来的,而是雇人用马驼回来的。
    那是一个盛夏即将结束的中午,艳阳高照,酷热难耐。从河道的上游,远远地就看到来了一队马帮,虽然只有三匹马,但马上所坐的两个人立即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因为马帮进村,往往都是驼货物的,哪有驼人的?从那么远的乡上驼到这么偏远的村里,是要不少钱的,谁家有这样多找不到地方花的钱?
    这样的架式,那是要在过去好多年的那些年代,收租的地主和从乡上进村的当官的才会骑着马进来的。时代变了,都已经好多好多年没有见到过这样的情形了,所以当然就立即引起了全村人的关注。
    而且马上的那两个人,完全是一副城里人的打扮,而且绝不是鄙陋的乡上人,绝对是繁华热闹的大城市人的打扮。
    男的年轻俊朗,穿着一件短袖的不知是什么的衣服,扎进腰间那黑得发亮的皮带里,下面穿的是一条纯白的裤子,特别是脚上,还穿着一双白色的皮鞋,在这么热的天里,村里人几乎都是赤着脚的,最多也只穿了一双凉鞋,但这个男人却还套着袜子,穿着皮鞋,也不知他到底热不热。男人头上的头发更是梳理得整整齐齐,似乎还抹上了什么油,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有些耀眼。
    女的高贵漂亮,穿着一条松松垮垮满是皱褶但却很好看的连衣裙子,因为骑马的缘故,她的两条粉嫩的大腿都现了出来,也炫耀着人们的眼睛。女人的脚上穿的是一双很精致的半透明的凉鞋,但白色的袜子却都快要爬到她的腿弯上去了。女人最特别的是头上戴着一顶宽大的太阳帽,太阳帽是用那种薄如轻纱的布料做成的,也不知在如此艳烈的阳光之下能否起得到遮阳的作用,只是帽头上还有一朵白色的大花,很是好看。
    跟在他们身后的那匹马,驼的却是四口大箱子,那箱子也不是村里人所用的那种木箱子,而是精致漂亮的皮箱。从那几口皮箱的贵重村质上就可以想像得出,那皮箱里的东西是何等的珍贵了。
    这是哪两个城里人走错了路,误打误撞地走到这偏远的深山村落里来了?村里人都围了过来看热闹看稀奇。
    突然有人就认出来了,这不是郑家老四郑天华吗?这才出去不到四年,就变成这样一副高贵气派的城里人模样了,都快让人认不出来了。
    人们细细一看,果然是郑天华。这一发现不要紧,场面顿时就哗然了。哇,发财了发财了!这才出去几年,就变成这样一个模样了!还带回来了这么漂亮的一个媳妇,这个媳妇比当年的那个金凤都还要好看啊!大城市真是好啊!可以把人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就像重新投过胎转过世似的。
    进到村里,郑天华与那个漂亮的女人就下了马,热情地与大家打起了招呼来。就这样在人们的簇拥之下,往家里走去。
    听到人们的议论,女人也忍不住地问了郑天华一声,“金凤是谁?”
    郑天华顿了顿,叹了口气说道:“我的嫂嫂。”
    正在母亲的教导下学习写字的嫣儿看到这么多的人往自己屋里这边拥过来了,其中间还有两个穿着打扮都很耀眼怪异的人,于是吓得连忙往母亲的背后躲去。
    金凤倒是什么都不怕,只觉得有些奇怪,怎么突然就来了这么多的人,于是站起身来往看了看。
    人群已簇拥着郑天华与那个漂亮的女人从坎下走了上来,走到了晒坝里,桃树前。
    当金凤与郑天华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两个人都顿时呆若木鸡,脸上的表情也一时凝住了,愣得如同两根树桩一般。
    所有人都被他们这样呆木的架式给愣住了,虽然几年不见,但也应该不至于如此的愕然,一时喧闹声就停歇了下来。
    女人也忍不住拉了拉郑天荣的手,瑟瑟地说道:“她就是你嫂嫂?”
    郑天荣依然还是没有动,似乎根本就没有听见一般。
    嫣儿从金凤的身后怯怯地伸出头来,偷偷地往晒坝外边的郑天荣看去,拉了拉金凤的衣角小声地问道:“妈妈,他是谁?”
    金凤也依然没有听见似的,一动也没有动。
    还是从山里背了一背兜猪草回来的陈家容打破了这样的僵局,看到站在晒坝里的郑天华,顿时就把沉重的背兜给扔到了下来,立即尖叫着就跑了过去,“儿啊,你终于回来了!”
    跑到郑天华面前时,她本打算一把将他抱进怀里的架式,却又停住了,她穿着乌黑脏乱的衣服,手上全是污垢,她怕这些弄脏了儿子身上这一尘不染的衣服。
    反倒是郑天华伸手过来抓住了母亲的双手,痛苦地叫了一声,“妈!”然后就不顾一切地将母亲抱进了怀里。
    从外面悠了一圈的郑明云也走回来了,他看了看郑天华,又看了看郑天华身边的这个漂亮的姑娘,没有表现出陈家容的这番狂喜,反而神情有些凝重,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你回来了?”
    “嗯,爸,我回来了。”郑天华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他们母女就在那里,你也不过去看看?”郑明云直接就这样说道。
    郑天华看着站在门口的金凤,和那身后伸出的那个扎着两个小辫子的小女孩子的头,惊骇得险些就往后退了一步。
    郑天荣来了,连好久好久都没有到来过的郑天贵也都来了,他们看到郑天荣的时候,也是一阵惊愕,随后就抱着这个弟弟叫了起来,“你终于回来了。”
    郑天荣看到郑天华身边的漂亮姑娘时,眼里也不由得放出了光来,“啊,你的媳妇真是漂亮,比哥哥的媳妇都还要好看,你真是福气不小啊!看来大城市真是一个好地方!”
    郑天贵看到这个姑娘时,眼里却现出了怨恨的神色来。
    一家人又团聚了,只是气氛却并不是那么的热烈,总觉得夹杂着一些什么别样的气息。只有陈家容激动得一直都在掉眼泪。
    金凤的脸上更是那样的铁青阴冷,犹如凝冻的冰块一般。
    一家人又都坐到了一起,郑天荣一直都在问询着郑天华这些年在外面的经历,郑天华却显得很是迷乱恍惚,对于三哥的问话总是那么的话不对题。郑天华一直都不敢去看金凤的眼睛,他只感到金凤的双眼如锋利的刀刃,已经将他的全身都给刺穿了,把他的心也给切碎了,把他的魂也给搅散了。
    他往四周看了看,突然问道:“大哥呢?怎么不见大哥回来呢?”
    陈家容的脸上顿时就显出了痛苦的神情,“你大哥,他在你走之后不久就掉到河里淹死了。”
    郑天华的脸色也更加的凝重了起来,连话都不想说了。
    郑天荣叫他向大家介绍一下媳妇的名字,郑天华都没有应答,郑天荣一连叫了他几声,他才终于回过神来。
    “哦,我还忘了给大家介绍了,她也姓金,叫金秋,是我上班那个地方的老板的女儿,他们对我挺好的,如果不是他们,我现在都不知怎么样了。”说到这里,郑天华的眼里露出了无限感激的神色,身旁的金凤也不由得朝他的身上靠了靠,显得是那样的温柔可人。
    可金凤的心里,却蓦地又往下深深地一沉。她也姓金!她也姓金?
    郑天华就指着家里人向金秋介绍了起来,这个是爸爸,那个是妈妈,这个是二哥郑天贵,那个是三哥郑天荣,当指着金凤的时候,郑天华却突然就说不下去了。
    郑天荣立即就接过话来说道:“她是你的嫂嫂金凤,先前是嫁给你们大哥的,后来大哥死后,她就转嫁给我了。”郑天荣竟然说得如此的流利自然,就好像一切都就如同他所说的一样。
    “那这个乖乖的小孩”金秋又看着嫣儿疑惑地问了起来。
    郑天荣接着说道:“她是我的孩子,妈给她取了个名字叫郑嫣,你就叫她嫣儿好了。”
    “郑嫣,好好听的名字,来,让阿姨抱抱。”金秋对着嫣儿伸出了手去,脸上满是甜甜的微笑。
    嫣儿却惊恐地往金凤的怀里钻去,生怕被这个漂亮的阿姨给抱去了一般。
    金秋没有抱着嫣儿,随着就对着金凤伸过了手来,笑着说道:“嫂嫂,你好。哦,你也姓金,我们都姓金,那我就叫你姐好了。姐!”
    金凤冰冷的脸上不由得化开了一道缝,对着这个热情的金秋淡淡地笑了笑,也伸过手来轻轻地捏了捏金秋的手,淡淡地回应了一声:“你好。”她只感觉金秋的手是那样的温热,而自己的手却是如此的冰凉。
    金秋回过头去就打开了旁边的一口皮箱,从里面拿出了几大包的东西。“我这里还给你们准备了一些东西,也没有什么,就只是一点点的心意而已,不知你们会不会喜欢。”
    突然金秋就愣住了,回过头来看着郑天华说道:“都怪你,你怎么就没说你还有个嫂嫂,有个侄女呢?不然,我们也应该给她们准备一点礼物的。”
    大家都把目光朝郑天华看了过来,郑天华惊瑟着双眼,顿时就把头低了下去,像是一个做了好大一件错事的孩子。
    金凤立即淡淡地笑着说道:“没关系,只要你们有这份心就好了。”说完,起身抱着嫣儿就往她的那个房间里走去了。
    金秋也顿时感到很有些不好意思,拉了拉郑天华说道:“都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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