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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难言之隐(一)
    说完萍父亲的经历,还是言归正传。
    家乡发生大水,兴闻讯发来电报,说回家乡看看,约好时间要萍到集镇上去接他。
    第二天,萍划船到集镇去接兴。
    被淹村庄的村民都集中到集镇上,街上人很多,农贸市场充满死鱼味,有小贩叫卖:“活鱼二毛钱一斤”。
    从5月底农忙回家到现在,萍离开皖南已经一个多月。虽然家乡刚刚被洪水淹没,但依然不能“淹没”萍和兴表兄弟相逢的喜悦。
    见面后,萍兴奋地对兴说,今天要好好招待招待你,为你接风洗尘!
    萍把兴接到家中,便忙着杀鸡子生煤炉。
    没有被大水冲走,不死的鸡子,都到飞屋顶与树上,估计也撑不了几天,不杀也迟早会饿死。几块蜂窝煤,还有过年时烧剩下的。破圩后,被萍挪到碗橱顶上,才没有被淹。
    萍在小船上用煤炉把鸡子炖熟(清蒸),天已经暗了下来。
    他们开始喝酒。表兄弟俩喝着酒,吃着鸡,天南海北聊着聊着,月亮不知不觉爬到半空,也不知什么时辰。
    破圩后,天也晴朗起来。乡村的夏夜本来并不寂静,会有一阵紧一阵的蛙鸣。可是大水后周围什么声音也听不到,死一般寂静。只有晚风徐来,才会发出波浪轻轻拍打小船的声音。月光下,银色的水面荡起好看的涟漪……
    这一种水上生活,其实别有风味。
    萍又喝得酩酊大醉。
    常言道,屋漏偏遭连雨,船破又遇顶头风。大水消退后,妻子心不在焉,不小心一把火,把分家时砌的简易厢房烧个净光。真所谓祸不单行啊!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萍一直没有给玉任何承诺。那么,萍为什么不能承诺?萍有难言之隐。
    萍不能给玉任何承诺,除了自己舍不得女儿不想离婚的原因,萍知道自己实际上也离不了婚,所以无法承诺。
    那么,为什么说萍离不了婚呢?
    首先萍的母亲就不同意,就不支持萍离婚。她要维护家庭的完整,她要面子。
    母亲非常爱面子。她只要自己的面子,不要儿子的幸福,不管儿子的死活!她为了自己的面子,情愿牺牲掉儿子一生的幸福!
    母亲当初东奔西走找人说媒,为儿子找媳妇,只不过是在尽自己份内的责任。现在她应尽的任务已经完成。儿子如果离婚,她还要为儿子再找媳妇,再为儿子结婚。岂不是要“吃两倍苦,受两茬罪”?何况如今萍早已分家,她管不着。
    她不想管“闲事”,更不愿管。
    总之一句话,母亲极力反对儿子离婚,虽然平时说儿媳坏话最多的也是她。
    母亲甚至这样劝导萍,儿子,就这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瞎过过吧,乡下这样的事许多呢!
    我不!萍痛苦地冲着母亲大吼大叫,吼完迅速离去。
    萍从此不再与母亲谈及自己的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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