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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那年那时,人好疯
    阿举目光游移地看着我说:你说咱这个大学是不是完了?
    我说:哪能呢,你得对自己有信心。
    我们几个的欢庆会因为阿举就得推迟几天,那时还没谢师宴和状元会一类的东西,顶多就是几个要好的死党凑在一起吃顿饭乐呵一下子,再到照相馆里照几张照片啥的。再然后,找几个好玩的地方转转,城里的到农村转转,农村的到城里转转。如果讲普及,那时的我们的的高中,谈恋爱远没有普及起来,可能普通高中的学生们会好过一些,可以进进出出的比较方便。
    那几天过得很不是滋味,阿举跟神经了似的,早晨吃完饭,跟那夜游神似的,就粘乎上我了。没办法,我们只好几个人一起打扑克。兰兰在我眼前话少,在我家里可是最受欢迎的人。就是现在,只要她带着小菲菲一到我家,那欢迎仪式比国与国的欢迎政要还隆重。我哥那农用汽车都开到四五十里路去等兰兰的车,那玩意儿有什么用,人家自己有车,你们一大帮子的农村商人跟着瞎热心,不就为了兰兰能给他们带来国外生意吗?太势利眼了。
    也是,我对商人一向是另一种低眼相看的。
    兰兰的勤手勤脚是出了名的,在我母亲以及她的佛家弟子眼里,那是大雅大贤的人,据说有千年难遇的慧根。如果不是因为我母亲对于我的修佛的尚存的信心,还有兰兰的对我的无一句坏话的坚定,她的那些弟子们早就会因为我跟兰兰的离婚对我捏鼻涕了。
    有兰兰在,我们就不用愁吃喝,再说,我家哪规模越来越大的超市,还有开了张的虽然算不上星级的酒店,但却可以供镇一级官员们招待上级领导的水准,使我们觉得,我们已经是脱离了社会主义初极阶段的先富起来的人,而可以比较自如地跟资本主义国家过差不多的享乐生活了。
    这些感觉,当然都是我的一叶障目,不见主义。后来,听兰兰从国外回来说,人家资本主义那才叫资本主义呢,所以说,小平同志提出的香港政策一百年不变是非常有远见卓识的。
    就这样,我们这些学子们,在阿举的整日游魂中,等来了他被新疆还是内蒙的什么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庆功宴会就在我家的酒店里举行了。显然,接到通知后有点打不起精神的阿举是受了阿芬的山盟海誓的鼓励了,要不然,他不可能神采飞扬。
    那天,也是小瑜要带小馨幽回去的日子,我回到学校才知道,小馨幽根本就是不假外出。但是,以小瑜为首的决策层认为,这样的事根本就没有让我知道的必要,如果她们连这点事都摆不平,怎么能叫走在时代前列的人。也好,省得我动用宋兰的军方势力。
    我们本来是打算喝得烂醉如泥的,虽然这与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的形象差距会很大,但是,当时的我们确实想这么大醉一场,当几年考大学的的高中学生有多少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闷。
    母亲的用意是显而易见的,也不知她是怎么说服扬所和小瑜的,反正,那天,我的感觉是她用了阴谋。喝醉了的我睡得什么也不知道。结果那天一直烂睡的我的旁边是温柔地服侍着我的兰兰。
    我记得当时是有许多名女人名男人之格言的。。突然写到脑袋疼了,一下子好象记不起来。只能先写唱歌和小瑜走猫步。
    经过宋兰这位音乐先生的不倦教诲,我的爽性男高音,很自然地与扬扬可以一较高下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好象那年特兴西北风歌,其中最爱唱的是《黄土高坡》,那词愣豪爽: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嗷——嗷——嗷,这是我特喜欢的嗷音)
    大风从坡上刮过
    不管是西北风,还是东南风(尾音是eng音,带拐弯的那种)
    都是我的歌,我的歌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
    日头从坡上走过
    照着我的窑洞
    晒着我的胳膊
    还有我的牛跟着我
    不管过去了多少岁月
    祖祖辈辈留下我
    留下我一望无际唱着歌
    还有身边这条黄河(嗷——嗷——嗷嗷嗷,这个嗷音有始有终,我唱得如痴如醉,放松死了)
    接下来是个快版,我第一次对二重复的歌词要了命的喜欢: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
    四季风从坡上刮过
    不管是八百年还是一万年
    都是我的歌,我的歌
    很少有歌词能写到我扯着嗓子玩命地唱,咱虽然不说自己写的有多么多么地感人至深,但其码做到了真诚为文,不用假睁睁地骗看文的人,把自己写的东西当成好得不得了的东西,再炒作,赚名气,赚银子。先说点气话:写文人虽然赚钱不易,但不能太奴性了,得学会用两条腿走路的人的姿式,不要总仰人鼻息地爬着走路。
    ——喜欢黄土高坡的词有以下几个原因:日头,喜欢的原因是,是作者用土话运用到了音乐里,让我等草根人感到热到骨头里的亲切感。窖洞,牛,这些字眼的毫无娇饰地连接在黄土冽冽的大风歌词里,意境也有了,我怎能不喜欢呢。
    当时,我记得小瑜那丫头都快疯了,完全是一幅演艺人的派头,用那句话,特舞台感。我家的那个卡拉ok厅,是见了大世面的丽丽和她的黑老公亲自在深圳挑的家伙式,录相机,音箱一对,话筒若干,为什么要若干,因为是新鲜事物,镇上的土包子官员一开始让唱歌都不唱,到喝了酒了想狼嚎了,就东倒西歪的抢话筒。丽丽没办法才那样子的,就那样其实也只两个人有音,因为录相机里只两个传音的洞洞。
    据说,县城里的ok厅的套具与我家的极品还有一定距离。其实,我感觉,是在瞎吹,当我拿出宋兰那位对音乐要求相当高的真正的大贵家人说是五六百块钱买的录音机放出来的歌音一比,那才是有差距呢(我后来才知道那高级录音机是宋兰花三千多买的,怪不得当时那音特震呢)。所以,那天没有现场录音,我是凭嘴演唱的。连带着扬扬唱《我热恋的故乡》时,也放弃了她惯常的文雅,改去了她的半气音唱法,用上了我所说的底气音,就小腹热热涌动的那爽性感觉,我当时给扬扬描述位置时,用了标准的物理测量表达法:脐下三寸。扬扬兰质蕙心,位置感非常好。
    那晚上人都半疯,阿芬、兰兰两位将来的外国翻译被小瑜拉着当起了模特,阿芬还受了小瑜的感染,一口一个“我们时装界,演艺界”什么的。
    学生时代还是有纯真的,而且用那话说,叫朝气蓬勃,昂扬向上。如今时代变了,大大们都兴带领骷髅兵、异级鬼神团在yy小说里,在网游里搞yy,打怪打装备,而我们那时能一块跳个交谊舞和唱个卡位ok,那都是了不得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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