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你真的跟那个医生勾搭上啦?哈哈哈……”小琼在网上聊天的时候得知凌芊和古以笙交往上了,暴发出这样的狂笑,“怎么样?医生老公怎么样?”
“几乎没什么时间约会,跟没有男朋友的时候没什么不一样,然而又没有什么办法。”凌芊一个字一个字地敲着,暗自叹气。试了一个多月,感觉还行,古以笙暂时没有暴露出男人所谓的劣根性,可能是对他仍然不够了解。是啊,刚交往的两个人,一开始感觉都很好,觉得对方什么都好。可悲的是,只有等到分手以后,才会发现对方有那么那么多的缺点,甚至不可理喻。
“我觉得和喜欢的男人谈恋爱是一种很冒险的行为。”小琼打了个沉思的表情,“分手之后,连朋友都做不了,还要变成仇人,想想就可怕。如果只做朋友,还可以一辈子称兄道弟的,少了暧昧,却多了一份长久的感情。”
“你是哲学家啊。”凌芊送了朵玫瑰,“你这么说也对,本来适合做朋友的人成了恋人,本身就是一种美丽的错误。你的观点很好,我要写进里!但是……为什么我们一谈恋爱就想着分手,而不是结婚?”
“早就说过,对我来说最愚蠢的事情就是,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在没有能力与你结婚的时候却许下结婚的约定,你很感动地相信了,并白痴一般地憧憬着未来。”
“到底是因为爱,还是因为未知的未来……”凌芊和小琼对待感情都有一点颓废和消极,她们不是眼光高如天的人,她们不过是在追寻一种安定,乐于安定的男人,能够安定的生活,所以,她们需要的不是童话中的王子,而是诗歌中如磐石一般存在的男人。
“他可靠吗?”小琼问。
“暂时是可靠的,我只能说‘暂时’,因为我在没有了解他很多的情况下就莫名其妙跟他在一起了,然后千方百计想找个理由分开,然而却没有机会,有时候是贪恋他,有时候是良心不安——我不想变成袁行剑一样的人。”
“他表现如何?”
“他工作时间不固定,只要有病人,就算是半夜也要去医院,挺累的,不像我们以为那样悠闲。只要有休息的时间,他都会上来找我,因为我们住得近嘛。对了,他做菜很棒哦,什么时候你过来一起吃,如果我们没分手的话。”凌芊希望,分手不要太快到来。
“听上去还行。劝你一句,趁你还没对他产生依赖,先试试他。”
“怎么试?”
“用网上聊天。你有他的QQ吧?用你另外一个QQ加他为好友,以一个寂寞女人的身份跟他聊——你写的,应该知道怎么把握。”
“他很少开QQ,我们都没聊过几次。”
“尽快找到机会。你知道吧,我一同学用这个办法试她男朋友,那贱男人居然马上露出原型来,连宾馆都找好了。”
“分手了?”
“当然!这种男人谁敢要。”
“恩,我可以考虑一下,我有个不常用的QQ。”凌芊说着,马上开了另一个QQ,设定成“不显示IP”,改了资料,再加了古以笙的Q,事后,有点后悔。她怕,古以笙若真的“露出原型”,她该怎么办,她能不能受这样的打击……
“喂,怎么这么久不回复?真的去试了?”
“恩。”
小琼很久没有回复,凌芊心情复杂,暂时没有打字。一会儿,小琼说:“还是别试了,好像很残酷,我怕那个医生也是那种人,你又……我出了馊主意。”
“你是对的,试试他也好,现在分手还来得及,总比以后才醒悟要好。”凌芊下了决心,还是试试的好。
过了几天的中午,古以笙说他只上半天班,问凌芊要不要过来接她下班,凌芊说可以。下午只有一节课,不到四点就可以下班,她决定用学校的电脑试试。
当她坐在电脑面前的时候,忐忑不安,开了不常用的QQ,发现古以笙居然在线上。她这个Q名叫“夜曲”,特地为自己的试探而改的——“为你弹奏肖邦的夜曲,纪念我死去的爱情”,出自她喜欢的歌手周杰伦的《夜曲》,如果真的试出古以笙只是个道貌岸然的男人,那么她的爱情就真的死了……古以笙的头像是自定义的,一只鱼,戴着墨镜。凌芊望着他的头像很久,一直没有打招呼。最后,她鼓起勇气。
“嗨。”她打了一个字,然后又打了一行,“能聊聊吗?我心情不好……”
“可以,你说。”很快,他就回了。
凌芊倒是卡住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以工作不顺利为理由,说了一堆话。她是矛盾的,一方面希望古以笙能露出马脚,一方面又希望他是经得住诱惑的。
“大学刚毕业?”古以笙听完她的胡扯,问了一句话。
“是啊。”
“认清自己的能力,正确定位。”他倒是认真地安慰着。
好像话题不是她想要的。“我男朋友居然背着我跟别的女人搞上了,我很生气,我要报复他。”
“有必要吗?”
“当然有,男人真没一个好东西!”
“呵,跟我女朋友说的一模一样……”
“你女朋友?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你不用顾及哦,反正我们都不认识的。”凌芊强调着,手心有点出汗了,虽然已是四月初,但是外面的温度挺低的。
“她是个很天真的孩子。”
很天真的……孩子?!凌芊几乎要对着电脑大叫,他怎么会这么认为?什么是“天真的孩子”?是“很好骗”的近义词么?
“她希望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善良的,即使现实告诉她这不可能,她心里仍旧这么期望着,嘴上却总是说‘没一个好东西’之类的话。这是孩子一般天真的心态,我认为很难得,我自己就做不到。”
“在我看来很幼稚。”凌芊嘴硬。
“你不认识她,你不懂的。”
“看来你好像很喜欢她……”
“很喜欢,但是只能跟像你这种不认识的人说。”
“为什么不跟她说呢?”凌芊想起,他再没对她说过“喜欢你”之类的话!
“她不会相信的。”他的语气,有点可怜。
凌芊又好气又好笑,他居然这么了解她!看来她不应该让他知道自己对男人的偏见,那么他也许会多说几遍。“也许她会相信的……你今晚可以对她说。”她在古以笙面前,是一个只会索取不懂回报的差劲女朋友,就是因为相信他现在是喜欢她的。
“风险大于收益。”说多了,她一定又以为是不可靠的甜言蜜语。他对她的感情如禅,不能说,只能悟。
凌芊失笑,只觉得古以笙跟自己在一起一定很累,说什么话之前还要想想她会不会相信——之前以为他是因为不善表达,现在才发现,他有这样的“苦衷”。她上网找了找,看见某学校校花的照片,清纯又漂亮,就发了一张给古以笙,说:“这就是我。”
古以笙收到之后,说:“很漂亮。”
“我觉得你挺不错的,我们搞网恋怎么样?玩玩而已,就当消遣了。”终于切入正题。
古以笙很久没有回复。
凌芊开始怕了,他是在犹豫?在考虑?凌芊明白,只要是在犹豫,就说明了感情的不坚定——还需要试吗?不需要了吧!古以笙居然跟那些男人是一样的……凌芊还没来得及伤心,忽然古以笙贴了张照片出来,凌芊心想,哼!有必要这么迫不及待交换照片吗?等照片显示出来之后,凌芊差点没喷血——他贴的是谁的照片啊!只见照片上的男人长了歪歪的牙齿,下牙几乎盖住上嘴唇,脸上坑坑洼洼的,简直就是月球表面的陨石坑!更不用说那小小的眼睛、大大的鼻孔,看了就骸人。
“这就是我。”
凌芊冷汗直流,古以笙太狠了吧?居然用丑男的照片来吓退她?她强忍着笑,“有男人味,我很喜欢。反正我们不见面,网恋也不必计较这么多,我只不过想找一个说话的人,相貌不重要,距离不重要,只要知道有人在远方关心我就够了。”
“背叛近处的人,求得远方的安慰,我做不到。”
“那么我们见面吧!只要给我一天的安慰,好吗?”凌芊都快被自己弄吐了。
“还是做不到。”
“怕你女朋友发现吗?瞒着她出来,一天而已,不会怎样的,真的。”凌芊不依不饶地死缠烂打着,还好是自己对古以笙说这样话,要是别的女人敢这么对他说,她非狠狠修理那人一顿不可!她没等几秒,整个对话框忽然消失,愣了几秒才发现,他很有可能把自己弄进了黑名单……
也许他当她是个无聊的人或是存心作弄他的人吧?这算不算是经受住考验呢?凌芊忽然觉得自己真的很无聊,甚至下劣,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来呢?真情是经不起试探的,而且是在一开始就不信任的基础上。如果古以笙用另个一QQ这样试探她,她一定会非常生气,是啊,她怎么就没想过古以笙的感受呢?
凌芊关了QQ,拿起手机,给古以笙打了电话。“我下课了,你在干吗?”
“我在上网……我现在去学校吗?”
“恩,你来吧。”凌芊发誓,以后再不做这种事了。自己那个不常用的QQ,也不再开了吧……这么想着,她将电脑里的聊天纪录删得一个字不剩,然后把QQ号的文件夹删掉,再去回收站彻底删掉刚才放进去的文件——滴水不漏,销毁证据就是要达到这种效果。
外科诊室里,古以笙正在写一个病人的病例,护士推门而入,“古医生,一个月前出院的袁先生今天送急诊来了。”
这个时候送急诊,恐怕是再无回天之力了,算了一下,袁行剑离确诊为胃癌晚期已过了好几个月,已经算是活得很长了。“什么症状?”古以笙一边问,一边站起来。
“肝昏迷。”
已经出现肝昏迷的症状了……古以笙随护士走去病房,一进门,就看见袁行剑的父母和姐姐们趴在病床前哭,而袁行剑意识混乱,手指抽搐着,一旁的脑电波检查仪显示出异常的状况。“静脉注射左旋多巴葡萄糖溶液。”古以笙吩咐护士,然后走上前去,让家属退开,掀开被子,按按袁行剑的腹部,发现鼓得厉害,里面都是腹水,他又翻起袁行剑的眼皮,黄疸已经使袁行剑的眼睛呈现黄色浑浊。
“古医生——救救我们家行剑——我们就他一个儿子了呀——”袁行剑的母亲对着古以笙跪下了,拼命磕头,她的女儿怎么拉也拉她不起来。
“让她起来。”古以笙见惯了患者家属苦苦哀求医生的场面,叫了几个护士把她扶起来。
“钱……公司……”床上的袁行剑忽然有了意识,嘴里喃喃念着。他的家属全拥在他身边,听他到底在说什么,然而他没有反应,还是喃喃念这几个破碎的词语。“总裁……女婿……雨芳……哥哥……通知书……”
古以笙静静地望着他。
“剑啊,你睁开眼睛看看我们啊……”袁父摇着袁行剑,老泪纵横。
“爸爸……”袁行剑真的醒了,居然能自己坐起来。不过他的脸是死白的,嘴唇也毫无血色。“大家都在啊……”
“啊!他醒了!”袁母高兴地叫着,拉着袁行剑的手,豆大的泪珠还是一颗颗掉下来。
护士看看古以笙,古以笙微叹口气,后退几步到门边,几个护士也跟着退到门边。他们心里都清楚,袁行剑已经回光返照了……
“我好饿啊,妈妈。”袁行剑缥缈地笑着,双眼没什么焦距,“胃不舒服,我好像很久很久没有好好吃顿饭了……现在,我好了,一点也不疼了……”
“行,妈回家给你做去!”袁母不知道袁行剑已经是弥留之际了,还以为奇迹发生了。
“大家都对我很好……”袁行剑轻拍自己的胸口,“妈妈总是那么疼爱我……雨芳总是对我撒娇,每次听她叫我‘小傻瓜’,我就觉得她好可爱……凌芊帮我写的论文也很棒,她做的菜也很好……最喜欢宫保**丁……哥哥为了我出去打工,现在一定还在忙吧?他总是摘柿子给我吃,很甜呢……”
古以笙本对袁行剑的话不是很在意,可是听见“凌芊”两个字的时候,他用心了,却听说凌芊居然会做菜?!然而他想起袁行剑的哥哥早已去世,可袁行剑还说“哥哥去打工”,也许是神智不清胡说的吧。凌芊连方便面都要用水泡,上次煮个粥还没放盐,而且一见到油渐起来就吓得躲到一边,怎么可能做出“宫保**丁”这样对她来说绝对是高难度的食物?
“我忽然觉得很累,能睡一下吗?”袁行剑又慢慢躺下,眼睛一会儿睁开,一会儿闭上。
他的家属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刚才的清醒就是回光返照,大喊大叫地摇着他的身体,可是,袁行剑再也没有醒来,永远地闭上眼睛。
他的母亲尖叫了一声晕了过去,几个姐姐正要去扶,袁父的身子抖了几下,直直倒了下去,口角歪斜。古以笙忙过去,和几个护士一起把袁父放在另外一张病床上,检查了一番,又得出一个让袁行剑的家人接受不了的事实——“高血压引起的中风。”
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开头就写了一句真理名言:幸福的家庭是一模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
万物皆有始有终,因果皆是轮回,荀子在《劝学》中写道:“荣辱之来,必象其德;怠慢忘身,灾祸乃作;邪秽在身,怨之所构。”因此得到一个结论——君子慎其所立乎!
死去元知万事空,钱财权力只是身外之物,虽然不能少,但多了也没有什么用。人,应该追求的是心态的健康,平和,不为一些身外之物卑微地侍奉权贵,作践自己的尊严。对爱你的人有所回报,对你爱的人关心备至,对曾经伤害你或是现在将你恨之入骨的人,怀一颗无所谓的心,不求原谅,但求再无过节。
最近几天,凌芊觉得周围的人看她的眼光都不太一样了,尤其是方段长,对她非常客气,再没说她有什么“作风问题”,见了她,也是一副笑眯眯的表情,有点……恶心。这天,方段长开年级会议通知有关五一放假的事情,凌芊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她一惊,连忙按掉,居然忘记把铃声关掉了——这是方段长最反感的事,她道歉着,忙把手机的铃声关掉,偷看了一眼,原来是爸爸打来的。
“没关系,下次注意就好。”方段长没有像以前一样说这是“作风问题”,轻描淡写地就把凌芊的错误给忽略了,继续说自己的事。
会开完以后,大家陆续离开了,坐在凌芊身边的一个姓侯的语文老师看了她一眼,摇摇头,念了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就出门去了——这已经是这星期侯老师说的第三遍了。凌芊奇怪极了,拉住跟她比较要好的朱老师问:“侯老师最近是不是在研究李白?”
“什么呀,跟李白没有关系。”朱老师收拾着东西,“他是对你说的,你没听出来吗?”
“对我说?”凌芊的嘴成了“O”字型,“我得罪他了吗?”就算是得罪他,也用不着对她念诗吧?难道是文学院男生特有的愤世嫉俗?
“你就别装了。”朱老师“嘿嘿”一笑,用胳膊肘动动她,“现在谁不知道你跟校董少爷的关系呀……”
校董少爷?凌芊忽然反应过来,原来是因为古以笙啊!唉,看来大家都以为他是吃着父亲的财产过日子的大少爷了。她对古以笙的家庭有一定了解,觉得古以笙的父母真是教育孩子的模范——古以笙大学毕业以后,就再没拿过家里一分钱,校董事的产业,跟古以笙一点关系都没有,现在的古以笙,完全是个自己混饭吃的“富商二代”。
交往几个月,她倒是还没去见古以笙的父母,她自己家也不知道有古以笙这么个人。她对自己的恋情总是有一种不自信,因此懒得让父母白激动一场。
“你跟大少爷怎么认识的?”朱老师挺三八地凑过来打听着。
“反正我不是因为想攀高枝才认识他的。”要不是别人提起,她都没意识到古以笙是校董事的儿子,她背上包,走到门口,大笑了三声道:“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朱老师撇撇嘴,“有能耐对着侯老师念去呀。”
凌芊吐吐舌头下了楼。出了校门,提早下班的古以笙早就在门口等她。
“唉,我现在成了‘事权贵者’了!”凌芊挽着古以笙的手,“你知道吗?学校里的人都知道我和‘校董少爷’在一起,有的对我特别客气,有的就把我当成吃软饭的,冰火两重天!”
古以笙还没说什么,身后就传来古以箫的声音,“哥——”
两人同时转身,就看见古以箫骑着车冲了过来,“凌老师……你们真的是一对儿呀!”
“因为你很久没有离家出走躲在我家了,所以自然不知道这新鲜事。”古以笙戏谑地推推古以箫的脑袋。
“这何止是新鲜事,简直就是特大新闻,我那一直把自己当唐僧的哥哥开始近女色了,真是太令人激动了!”古以箫拉着凌芊的手,感激涕零的样子,“谢谢你拯救了他!”
“听说你读高三了,那岂不是快高考了?”凌芊关心地问。
“是啊,五一只放一天假,接着考试,然后上半个月的课,最后……那万恶的高考哇……”她跨上自行车,“我先回家了,哥,有空带凌老师回家玩啊,妈妈不知会有多高兴,前天她还担心你是不是同性恋呢。”
“她的想像力跟你一样丰富。”古以笙无奈地摇摇头。
“我去也!”古以箫扬扬手,骑车走了。
十八
明天就是五一黄金周,凌芊窝在古以笙的怀里看电视,将薯片一片片往自己嘴里塞,有时候会慷慨地给古以笙尝几片。一直想分手的她渐渐开始习惯有男朋友的生活,然而又时常告诫自己不要陷得太深,免得又受伤害。
“接下去几个月我要准备写博士论文,工作量会比现在少一点。”广告的时候,古以笙告诉凌芊。
“那很好啊。”凌芊起来倒水。“写完论文,你就是博士了?”
“我申请的是瑞士一个大学的博士学位,所以要去瑞士一年,然后才授予博士学位。”古以笙算了算,给了个确定的答案,“具体说是九个月。”
“你要去瑞士?!”凌芊瞪大眼睛,这对她来说绝对是一个晴天霹雳,不要说说九个月,就是一个月,她都不能接受,“为什么你以前没有告诉我?”
“以前不确定这个学位申请能不能被批准,前几天收到信,所以开始准备论文。”古以笙解释着,注意到凌芊微皱的眉头,“怎么了?”
“没什么。”凌芊虚情假意地笑笑,其实心里像系了几个大疙瘩一样,万分不爽。古以笙在身边的时候,她不用过分担心他做出什么劈腿的事,可是他居然要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叫她怎么能放心?分隔两国的情人,最后能保持感情的有几对?不是人人都像若晴和她男朋友——现在是老公了,能好几年见不到一面,最后却能结婚。往往是一方出国没多久,就勾搭上另外一个人,原来的情人就被忘得一干二净。她本想就这么谈下去,可是老天就不不肯让她平平安安走到最后!古以笙说自己和别的女人相处就有那次解剖实践课的yīn影,谁知道到了瑞士这yīn影还存不存在,那里有各国的留学生还有瑞士本土的美女,也许会碰上一个让他感觉不到yīn影的……凌芊被自己这个念头搞得很难过,薯片也不想吃了,电视也看不下去了。她看了一眼古以笙,现在的他并没有要去瑞士猎艳的意识,是啊,男人没有碰到真正的诱惑之前总是以为自己是能经受住诱惑的。
“古以笙,我回家了。”她扔下吃了一半的薯片,站起来道。
“我知道你不高兴。”古以笙拉着她,让她坐回沙发,“但是学位对我的工作很重要。”有了比较高的学位,他在医院才能有更多发挥的空间,空余时间也相对多一些,如果将来要成立一个家庭,他也有能力让凌芊拥有很好的物质生活。
又是工作……凌芊觉得男人说什么工作工作的都是借口,到头来分享他成功果实的往往不是那个一直在支持他的女人。她不理解为什么男人总是要把工作摆在这么高的位置,袁行剑为了所谓的“工作”去吃软饭,古以笙稍好一点,只是出国留学而已。他们把她放在什么位置?袁行剑不用说了,根本没有位置,古以笙呢?
“我从瑞士回来,我们就结婚?”古以笙捏捏她的脸。
“谁答应跟你结婚了?结不结婚是你说得算吗?”凌芊打开他的手,心里有一种无名之火,她才发现自己的无力,原来自己根本无力改变这一切,以前总觉得为了爱妃放弃江山的皇帝是多么愚蠢,现在才知道那样的男人才叫可贵——为了女人,连天下都不要了,这才是真正的爱!“你自作多情什么?你以为我巴不得嫁给你是吗?没有你我会死?”凌芊开始口不择言起来,就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狗,“下一句想说什么——凌芊,你等我,我一定会回来,然后我们就如何如何……你对自己那么自信?可是我不相信你,我不再想相信任何一个男人的话,你爱去哪里去哪里,永远不要回来!”她推开古以笙,气冲冲地往外走。
古以笙从后面把她拽进怀里,紧紧抱着她,“你不要说这样的话……”
凌芊委屈地哭起来,“你们一个个都是这个样子……为什么我要等你,为什么你就那么需要那个学位……”
“我不去。”古以笙在她耳边说,“我不去了,你别哭……”
“你骗我,你怎么可能不去……”凌芊说着,哭得更大声了。
“我申请本省大学的博士就好,大学医学院在全国的排名很靠前,我直接写论文就可以,再等它授予我学位。”
“真的么……”凌芊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在大吵大闹,自私得不行,非常丑陋,古以笙心里可能非常不好受。
“我也舍不得你。”古以笙抽几张纸巾为她擦眼泪,“今天居然是我惹你哭了,唉……”
“我喜欢你。”这是凌芊第一次说喜欢他,也许是因为吵闹之后的自省,也许是对古以笙决定不去瑞士的奖励。
古以笙的双眼微微一瞪,停下手中的动作。
怎么?他一直不知道她喜欢他吗?有没有搞错?为什么这么惊讶的样子?
见他这样,凌芊开始得寸进尺起来,“我要吃楼下的阿肥馄饨。”
“我下去买,你等着。”古以笙把纸巾塞到她手中,带她到沙发上坐下,还把电视遥控器和剩下的半包薯片放在她身边,然后在鞋柜边穿鞋。他拿了钱包,正要开门出去,就听凌芊叫了一句他的名字,“还要吃什么?”他转头问。
“你很惊讶吗?”
“我……”古以笙有点窘迫,“我不知道你也……”
“你不知道?!”轮到凌芊惊讶了,就算她没有说,他也能感觉出来吧?当初可是她主动亲他的,谁会去亲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她是没原则的人吗?不过话说回来,他不知道她喜欢他,居然还对她那么好,真是想不到……
“你要说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他故作严厉地训斥她,开门走了出去。
“喂,你……”凌芊正要追上去,可他已经关上门走了。然后就听见有人在跟古以笙打招呼——“古医生,今天心情这么好哇,春风满面的。”“唉!”她好笑地趴在门上,刚才的坏心情一扫而空。
手机的音乐响了起来,她拿起来一看,是一个十分陌生的号码,前面居然还有她没见过的区号,她小心翼翼地接起来,“喂,您好。”
“好你个头啦,是我啊。”熟悉的腔调。
“若晴哦,你居然打电话给我,国际长途耶。”凌芊受宠若惊,可是又一想,从国外打到这里一点也不贵,如果是无限VIP,根本不用钱啊。英国就是好,买张手机卡,居然送几百小时的VIP,打到哪里都免费。“你有什么事呀?”
“想你了嘛,慰问一下。你在吃什么?”若晴的耳朵就是尖。
“薯片啦。”凌芊故意发出很大的声音。
“唉,我也好想吃啊,可是我老公不让。”她唉声叹气着。
“怎么可能,为什么呀?虽然小古总是说炸的土豆有毒素什么的,我要吃,他也不会不让,就是让我少吃点,你老公干吗这么死板?”
“等你怀孕了,他也不让你吃的。”
“八字都还没一撇……”凌芊大笑,忽然脸色一变,“你!你怀孕了?!”
“没有,他一直想要我生个孩子,所以说薯片少吃点。”
“现在的年轻人呀……”凌芊大叹,“这么急着生小孩,小孩多麻烦哪。”
“不会啊,我希望生个女儿,最好是双胞胎!”若晴憧憬了一会儿,问:“你怎么样?你家小古也不小了,觉得不错就结婚吧。”
“你当我是嫁不出去的老处女啊。”
“那你已经不是处女了?”
“当然不是……喂,你居然敢耍我!我是处女,但是不是老处女啦!”凌芊面红耳赤,“说点正经的啦,我还是很恐惧,总是不相信他,刚才又因为他要去瑞士大闹一次,连我自己都觉得很丢脸。”
“去瑞士?你舍不得他?”
“不是舍不得,他如果跟你老公一样,去英国七、八年,对你一直不变心,就算去南极考察我就不会阻止,可是我就是不放心,总认为只要他离开我身边,就会乱搞。”凌芊自己也很无奈,她多想做一个单纯的女孩子,总是用无害的目光看待所有人。
“你也太那个了……他去瑞士做什么?要去几年?”
“拿博士学位,九个月。”
“才九个月……那现在怎么办?他还去么?”
“不去了,被我一闹,他就准备申请国内大学的学位。”
“喂,你是不是人啊?怎么跟他女儿一样,不让爸爸离开啊?!”若晴为古以笙打抱不平着,“你很自私哦,如果当初一个男人叫你为了他不要高考,你会不会答应?”
“当然不会。”
“那就是啦,你怎么可以为了你自己,让别人放弃前途呢?你要知道,瑞士的医学有多么发达,很多有钱的得了什么疑难杂症都去瑞士呢,要申请那里的医学学位一定很难。”若晴话锋一转,“不过他真的放弃去瑞士,可见很在乎你呀。这样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我……”
“你什么你?你应该理解一下那可怜的小古,你总是不相信他,他会很郁闷的——要是他总是不相信你,你心里会怎么想?”
“瑞士……实在太远了,那是一个寄一封信都要半个月的地方。”凌芊有点动摇了,若晴说的对,自己的确很自私,还不可理喻。
“凌芊啊,不是每个男的都像你想像的那样,不然这世界上所有女人都不要结婚了,你就真的以为自己这么倒霉,碰上的每个男人都跟袁什么剑的一样吗?”
“我只不过不想再对男人失望,所以希望他不是那种人。”
“你错了,你当年之所以那么痛苦,是因为你碰上一个本来就不爱你的男人,他没有理由保护你和回应你的感情。真正爱你的男人,会像我老公一样,就算分隔十万八千里,也不会随便移情别恋。而你现在这个样子,不要怪我诅咒你,他迟早受不了,就算没有别的女人出现,他也会选择离开。”
“那你说我要怎么办……”凌芊向来是个有主见的人,但是这一次,她变得拿不定主意了,说实话,她想给自己一个相信古以笙的理由,就像若晴说的,他为了自己居然愿意放弃去瑞士拿学位,而且没有一丝的犹豫,可见心里是真的有她的。
“让他去啊,你想,他要是拿了学位,就能赚更多的钱,以后你们的生活就轻松了,现在买一套房子多贵啊。”
“谁知道是住那个房子的是不是我。”凌芊泼着冷水。
“我都快被你气死了……”若晴发出绝望的呻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算是相信了!你对小古很不公平耶,我要是他,一定狠狠修理你一顿。”
“我知道我很坏。”凌芊的语气有着淡淡的落寞,“我不敢表现出很相信他的样子,怕他仗着我的信任,将我骗得团团转;我不敢对他太好,怕他认为我非常爱他,就自以为是,再不把我放在眼里;我也必须控制自己的感情,不能太依赖他,否则到最后最惨的人一定是我。你能理解我吧?”
“这我可以理解,不过我劝你,最好是让他去瑞士。”
“为什么?”
“一,就是我刚才说的,以后生活的问题。”若晴像是在做报告一样,“二,你让他去呢,就显得你的大度,知性,吵吵闹闹的反而让他觉得你离不开他,没有他就会死。三,如果……我说如果,他在那边搞上别人,就一脚踹了他,这样的男人早分开早好!”
“让他去,是试验他的好机会?”凌芊忽然有点想通了,如果古以笙是见异思迁的人,就算留在身边,他照样见异思迁,如果不是,就算去南极考察,还是专一的古以笙。
“所以啦,你要睿智一点,不要像小媳妇一样——以前你是这么劝我的。”
“哎!豁然开朗……”凌芊点头道。
“开朗就好,不跟你说了,我要午睡!”
“午睡?哦……你那边是下午一点,好吧,午安哦。”凌芊挂了电话。或许,她应该赌一次,给古以笙一次机会,也给自己一次机会。
“你真有眼光,选的店生意超好,估计味道很不错。”古以笙下去半小时才上来,把两份馄饨交给凌芊,把鞋收进鞋柜里,“我买了两份。”
凌芊坐在地上,把一次性碗筷放在茶几上,“你去吧。”
“去哪里?”古以笙不解地看着她。
“Swiss.”
古以笙微讶,“你怎么忽然……”
“是我不对。”凌芊想,大丈夫能屈能伸,虽然她不是“大丈夫”,但是有错就要承认,“刚才我任性了,后来我想一想,要是我有机会去北大读研究生,你不让,我一定非常生气,所以……”
“我没有生气。”古以笙忙说,“我只想到学位,没顾及你的感受,我才发现自己居然这么可恶,下次不会了,我保证。”
凌芊顺水推舟道:“不生气最好,有这个机会去拿学位,为什么不去呢?”她鼓起腮帮,装着尖酸刻薄的样子,“拿了学位就是博士了,money就更多,我还指望着你出钱让我去德国逍遥一把呢!”
“呵呵,你变得倒是快。”古以笙伸手弄乱她的头发,“小的遵命——”
“你什么时候去呀?”凌芊的担心还是存在着。
“今年九月到明年五月,不过我春节的时候一定回来一趟。”
“九月就走了呀……”凌芊跳上去,把古以笙扑倒在沙发上,蹭着他的胸口假装可怜道:“我会想你的,小笙笙……”
“下去,你再这样,馄饨会冷掉,你就不喜欢吃了……”古以笙试图以食物引诱她,让她自己乖乖下去。
“不下去!”凌芊看着他迅速涨红的脸,忍住想奸笑的欲望,故意含情脉脉,又压低了声音,像勾引良家妇女的小混混一样,“看着你,我就不屑吃馄饨了,因为你秀色可餐……”
古以笙见状,别开头,一动不动地躺着,双手举高放在头顶,微咬着牙道:“你快点给我下去!”
“干吗,我在撒娇啦。”凌芊刚想说他不解风情,就感觉小腹被一个硬硬的东西顶着,立刻明白他为什么急着叫她下去了,男人的燃点好低呀,碰都不能碰的……“好啦,我下去就是。”她冲他吐吐舌头,爬下去,又回头做个难看的鬼脸,起身来的古以笙立马抓起她的手,打了一下她的手心,见她吃痛地收手,就瞪着她道:“看你以后还敢……”
“就敢!”凌芊说着,喜滋滋地吃着馄饨。
手机来了条短信,凌芊放下汤匙,看了看手机,是小琼发来的信息,写着四个字——“我中奖了!”凌芊觉得好笑,回复道:“中了几双拖鞋?”
小琼没有回信息,凌芊暗笑道,估计是被自己猜中了。
“我明天回家一趟,我妈说有事情问我,还不肯在电话里说。”凌芊想起这件事。
“又叫你相亲?”古以笙紧张兮兮地抬眼。
凌芊摸着下巴,故意沉思了一番,然后抿着嘴点点头,吓唬他说:“很有可能,也许已经把对方叫到家里来了……”
“不行!”古以笙立刻中计,提高了音调,“如果是相亲,就不准回去。”
“我怎么知道是不是。”凌芊瞅他一眼,勾起唇角,“是也没关系,我回绝掉就是了。”
“你回来之后……”古以笙郑重地望着她,“跟我回一趟家。”
“干吗?”凌芊明知故问着,心里忽然有种窃喜,他这是要准备把自己介绍给父母了?这是不是代表他爱着她呢?古以笙若作为一个丈夫人选,从条件上说是完全合格的。凌母曾经跟她说过选女婿是标准:长相要端正;至少要比凌芊高十厘米,即176CM以上;要有稳定的职业;学历不能低于凌芊,即本科以上;家里的经济情况要与凌芊相对没有遗传病史人品好,主要是会照顾凌芊。这么看来,古以笙虽不是大帅哥,但长相斯文,很有书生气,身高也已经超过标准,达到11CM,而且他还是个医生,和老师一样,是公认的稳定职业,学历就不用说了,家庭条件相当好——这一切都能符合凌母的要求。
“跟我回去。”古以笙强硬了一回,不容她反驳。
“好——”凌芊拖个长长的音,眯着眼笑着。
十九
“不准去相亲。”古以笙送凌芊去车站的时候,还用威胁性很足的口吻对她说。
凌芊坐在车上,还觉得好笑,然而是幸福的笑。可是,一想到古以笙要去瑞士,她的心就一沉,嘴就有点想撅起来。一小时的车程很快就过去,她回到家中,凌母立刻端出来一整只当归炖小母**,叫凌芊全部吃掉。“两边都热衷于喂我,我迟早胖起来。”凌芊小声嘀咕着,喝口**汤,味道还不错。
“又叫我回来相亲呢?”凌芊埋头吃**。
“不相亲了,有另外的事。”凌母坐在她身边,“你记得你表姑吗,去美国的那个?”
“不记得。”回答得倒是干脆。
“怎么不记得,你那一册子的美元哪来的?还不是她回来探亲的时候给你的!你高中的时候她还回来一次,给了你一百美元,现在还放你集邮册里头。”
“哦,想起来了。”说到美元,凌芊就想起来了,“她怎么了,又回来了?我现在不要美元了,问她有没有欧元。”
凌母笑起来,“丫头,得寸进尺的——她在纽约长岛开了一家语言培训学校,问你愿不愿意过去……”
“不愿意。”凌芊立刻回绝,“美国耶,妈,那多远啊,我不想去美国,如果是德国就可以考虑。”这年头,怎么人人都想出国,外国就那么好吗?尤其是美国: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他送到美国,如果你恨一个人,也把他送到美国——可见,美国这个地方是个大熔炉,可以使你变成天使,也能把你变成魔鬼。再说,美国人太开放,太随便,凌芊认为自己一定无法接受。“你舍得我啊?我要是去了美国,一年才回来一次,你们想见我就没那么容易了。我这么爱国的人,肯定不愿意在异国他乡住一辈子。最可怕的是美国人,毛毛的,像没进化完全的猴子,想想就恐怖,我最讨厌身上都是毛的男人。”
“你听我说,不是让你去定居。”凌母知道她肯定回拒绝,“现在学校刚刚办起来,老师不多,叫你去锻炼一下,以后还要回来的。”
“锻炼?”凌芊还是摇头,“我不去,如果是旅游,我可以考虑,去那边锻炼,我看就免了,美国的地形的知道得很清楚,不需要锻炼。”
“不去就算了,你高兴就好。”凌母不勉强。
“我爸去哪了?”
“钓鱼去了。”
“哟,真是情操高尚,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鱼的痛苦上。”凌芊嘿嘿一笑,“妈,最近你都没叫我去相亲,怎么,不急着催我找对象了?”
“你不是找了吗?”凌母反问。
凌芊一怔,半晌才问:“你怎么知道?”
“婕云说的,说你跟一个医生……”凌母拍拍凌芊的背,“以前你就喜欢医生,现在真的找到了,我女儿很有能耐啊。”
毛婕云的嘴真快!也对,她忘了叫婕云先不要说出来。“她还跟你说什么了?”
“就说这些,其它的她说不清楚。我们就欢迎医生,医生好哇,以后我们老了,有病什么的就有人帮忙看一下,多好!”
“原来你心里打这种主意哦。”看来是不反对了。
“但是医生归医生,其它条件怎么样?一定要符合要求才行。”凌母是某公司的部门经理,为人严格,通常做什么事一定要达到要求,否则就要重做,容不得别人有半点马虎。
“会符合的。”凌芊扬扬手,“定下来以后再带回来给你们看看。”
“男人不一定要帅,太帅了不安全,也不能太有钱,有钱迟早会花心。”凌母叮嘱道。
“恩,跟我想得一样。”凌芊忙点头。
“最重要的是,那男的有没有对你动手动脚?如果是这样,一定不能要!女孩子要自己把握住,不要让男人占了便宜。”
“他没有动手动脚,乖得很。”想想古以笙没什么好动手动脚的,他对女性身体的了解一定比凌芊自己都清楚,自然不会像其他男人一样对女性的身体有着那么大的好奇心。“你想啊,他是外科医生,整具尸体他都解剖过,女病人也见了不少,什么没见过呀?用得着对我那么好奇吗?我在他眼里,也是两只手两条腿的,没什么不同。”
“说得也是。”
医生这个职业果然好——凌芊忽然总结出这个道理。
吃完东西,凌芊看自己的手机,才发现古以笙发短信问她回家做什么,她回复道:“不是相亲,是我一表姑的事,跟我没有直接关系。”古以笙这才放心下来。
凌芊在家住了四天,又回城去。古以笙已经做好了栗子、红枣炖**在家等她了,她无奈地叫道:“又是**啊——”
“一会儿我爸妈会过来。”古以笙轻描淡写道。
“啊?!不是吧?”她一回来,就这么吓她?“我、我要不要去换件衣服?再、再去化个妆?头发要不要去整理一下?”她用手梳着自己的头发,因为紧张,说话声音有点抖。
“你这样很好。”古以笙听着外面的脚步声,忽然站起来道:“让他们六点过来,怎么五点不到就来了?”
“什么?!”凌芊捂住脸,在客厅里团团转,想找个地方躲起来,“怎么办怎么办!我都还没准备好面试……不,是见你爸妈,也没有礼物,很失礼啊——古以笙,你干吗不告诉我?存心的是吧!呜呜……你看我今天穿得这么随便,早知道我换一条漂亮的裙子……”
敲门声传来。
凌芊冲进洗手间,对着镜子梳头发,还弄了点水在头发上,扎了个马尾辫。古以笙去开了门,“以箫没来吗?”他问。
校董事的声音传来:“快高考了,不让她过来。”然后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她在哪里?还没回来吗?”
“回来了,在……洗手间。不是让你们六点来吗?”古以笙答道。
那个女人笑了一下,“我们等不及了嘛。”
凌芊推开洗手间的门,尽量使自己看上去比较不紧张,映入眼帘首先是校董事,其次就是一个很端庄的漂亮妇人,这就是古以笙的母亲了,凌芊知道她已经五十二岁了,可是因为保养得很好,看上去只有四十几岁。“伯父、伯母,你们好。”她微鞠一躬,露出不多不少的招牌笑容。
“这不是……”校董事对她还有点印象。
“校董事。”凌芊回答道,“我是凌芊。”
“哦,凌老师。”校董事想起她来,“以前还在饭店碰见过的,你说跟以笙住一起,我还吓了一跳呢,原来你是住在以笙楼上。可是那个时候,你不是已经……”
“那只是普通朋友。”凌芊回答,发现古母一直打量着自己,搞得它有点不好意思了,觉得自己还是太随便,穿了件没有任何图案的黑色V领T恤和牛仔长裤,而且还两手空空。
“坐吧,站着多拘束。”古父摆摆手,先走到沙发旁。
古以笙家的沙发由一个双座和一个三座的组成,呈90度摆着,中间是一个长方形的茶几。凌芊和古以笙坐在双座沙发上,斜对着古父古母。
“凌芊,这么说你是进德的老师了?”古母开了口,温和地问。
“恩,我教地理,不过我在大学先读的是文学院,后来才转到地理系。”
“这样啊,老师这个职业很不错,教什么的都很棒,将来孩子的教育问题就解决了。”古母满意地点点头,“而且还有寒暑假,不像以笙……”她假装生气地瞪了古以笙一眼,“成天就知道在医院里忙,都不知道回家看看我们。”
“男人本就应以事业为重,他要是天天闲在家里,你又说他不务正业了。”古父替同是男人的古以笙解围着。
“这几个月我比较闲,一定多回去看你们。”古以笙笑答。
“谁要你一个人回来,把凌芊也带回去,以箫快高考了,也好辅导辅导。”古母笑眯眯地看着凌芊,没有什么反感的神态。“凌芊啊,我们家以笙你大可放心,从小他爸爸就严格要求他,不让他有什么坏习惯,而且我也跟他说了,没找到真正喜欢的、合适的,就不要乱确定关系。一旦确定了,我们一定不会反对。今后你多来家里走走,熟悉熟悉,陪我说说话,我闲在家里怪无聊的。”
“好。”凌芊忽然意识到,他们家把已经把自己当成儿媳妇了。
到目前为止,古以笙确实什么都好,除了工作忙一点外,没有什么别的缺点。如果他从瑞士回来,他们还在一起的话,凌芊想,嫁给他也没有什么不好。男人一旦结了婚,就比较稳定,毕竟身上担负的责任太多,而且在中国,是不会轻易提出离婚的。而且依照这几个月凌芊对古以笙的了解,发现他跟自己一样,是一个不会随便用婚姻作为承诺的人。
“好香啊,以笙,你做了什么好吃的藏起来?”古母忽然直起身子,嗅了一嗅。
“**。”一言以蔽之。
“好久没吃你煮的东西了,好怀念。”古母双手合十,看着古以笙。
“在厨房,你等着。”古以笙正要起身,凌芊拉住他,“我来吧。”古以笙顺势拉起她的手,一起去了厨房,古母在后面直笑,悄悄对古父说:“你看,咱儿子终于……还好不是同性恋,可把我吓坏了。”古父点点她的脑门,“你呀,真会胡思乱想。”
“要不要给你留一点?”古以笙戴上棉手套,用下巴指指那锅**汤。
“不用啦,全端出去。”
古以笙把**汤放在餐桌上,又进厨房拿碗筷,出来的时候看见古母已经坐在餐桌前,见他只拿了一副碗筷,就摆摆手,“我和凌芊一起吃,再拿一副出来。”说罢,又对凌芊说:“以笙跟他爸一样,做的东西相当好哦,可惜,他爸跟他都很忙,我是少有口福喽。”
凌芊在古母对面坐下的时候,古父和古以笙去了阳台,估计是要谈什么事情。凌芊舀了一碗**汤给古母,才发现就算是近看,古母的皮肤也相当好,不笑的时候一丝皱纹不见,想必保养品用了不少。女人年纪一大,钱就多花在保养品上,所以妈妈说,女人过了三十岁,就在为了自己的脸赚钱了。
“我好高兴……”古母忽然握住凌芊的手,“你是以笙这二十几年交的第一个女朋友哦,他也不小了,我们一直在担心他因为工作忙,没时间认识女孩子。”
“呵呵,该来的总会来的。我以前听说一句话,优秀的女人通常没有好下场,除非碰见一个好男人,现在觉得这句话讲得正确极了,看着你和伯父感情那么好,我还真羡慕你们。”凌芊说的是实话,校董事也算是事业成功的男人,可没听说他有像别的成功企业家一样养什么“二奶”之类的,可见其人很有责任感。有这样的父母,希望古以笙能以他们为榜样。
“是啊,他爸真的是很棒的男人。”古母讲起丈夫,眼中流露出淡淡的幸福,“我觉得,女人关键是看嫁什么人,再优秀的女人,找了个不三不四的丈夫,再出色也没有用。”
“恩,我爸妈也是幸福的一对儿,我在想,怎么优秀的男人都是我们的父辈呀,有时候真恨自己生得太晚了。”
古母笑起来,“只能说我们虽然年纪大了,可也拣了便宜。”
“什么事这么高兴?”古父走到古母身后,将手轻轻搭在她肩上。
“这孩子,感叹好男人都生在我们那个年代呢。”古母捂着嘴笑道,“我们那个年代也不全是好男人呢,现在贪污的那些个大官,也差不多是我们的同龄人。”
凌芊扬扬眉,对着古以笙戏谑地眨眨眼。
时间过得很快,凌芊改完最后一份期末卷,放下红笔,意识到自己顺利教完一年了。她与进德中学的合同是先签了一年的,她想,老师的工作挺适合她,但是下学期不想在进德教书了,因为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她与古以笙这个校董少爷的关系,她在这里觉得很尴尬,就好像她的工作是因为古以笙才得到的一样。所以,她决定明年另谋生路,到别的学校试试,反正,进德中学是呆不下去了。她准备向三中投个简历,下学期去三中面试。
她没清闲一会儿,接到小琼的电话,她接起来说:“死丫头,一个月多没有联系我,给你短信也不回,失踪啦?!还是勾到你似阳哥哥,就把我给甩了?”
“我中奖了。”小琼跟诡异的口气,重复她最后一次发短信来的内容。
“又中奖了?这次中了什么?”凌芊没在意,小琼本来就喜欢小题大做。
“上次就跟你说中奖了,你不信,这次还是不信么?我再跟你说一次,我中奖了,体育彩票二等奖,交了税,还有五十万……”
“开什么玩笑啊,就你?以前只中过棒棒糖,现在为了追似阳哥哥去买彩票就中了头奖?”凌芊表示这不屑,可是小琼半天没有说话,她一惊,激动地站起来,“你该不会真的……真的中了?!”
“我骗你干吗,又不是愚人节……”小琼叹一声,“这真是意外之财,似阳还没到手,钱却到手了,我下辈子可不用愁了。我刚陪爸妈去了北京,这几天才回来。准备给爸妈二十万买一套房子,剩下的钱还是多得用不完。”
“用不完给我嘛。”凌芊惊异之余,是深深的欣喜,小琼居然中了二等奖,这可好了!一定要狠狠让她请客一次。
“想去日本吗?”小琼问。
“日本啊……还行,干吗,你要出钱带我去吗?”凌芊半开玩笑着。
“打电话给你就是要你跟我一起去日本的,我出钱就是,反正我的钱是白来的,花着一点也不心疼,其实也没多少钱。”小琼大方地说。
“哇……”凌芊把眼睛瞪得圆圆的,“你说真的?!”
“当然,就当我们没结婚之前的未婚少女之旅吧!”
“我考虑一下嘛。”
“考虑什么?我已经联系了旅社,后天出发,你跟你家以笙说一下,借我一下啦。如果不行,我就换人,反正免费的旅游,你不去自然有人去。”小琼霸道地威胁说。
凌芊拿着手机,居然有点不知所措了。晚上跟古以笙商量一下吧,古以笙肯定会同意的,但是她却想在古以笙去瑞士之前多跟他在一起……天!自己什么时候这么依赖他了!凌芊被自己的舍不得吓到了,心慌慌的,她应该坚定一点,就算古以笙不同意,她也要去日本!让古以笙试试没有她的日子,尝尝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好,我去!”
已经将近六月底,天气变得很热,但是阳光却不是那么毒。凌芊看看日历,哟,六月二十二日,刚好是太阳直射北回归线的日期。现在还没到中午十二点,可是凌芊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是在外面吃好呢,还是回家自己做顿好吃的?想想自己已经很久没动手了,不是在外面解决就是跑去古以笙那里蹭饭,越来越不像话了,万一真的变成个不会做饭的,那可就亏大了。古以笙中午一般是不回家的,因此不能去蹭饭,那么,自己做饭好了,晚上请古以笙吃顿饭,就当是她要去日本旅游的告别吧!
凌芊骑车去了超市,买了一把空心菜和两个**腿,其他的配料都买了一些,中午就吃凉拌空心菜和宫保**丁,再煮一道紫菜汤,就这么定了。
吹着口哨回家后,凌芊的心情特别好,真没想到小琼交了这样的好运气,为了见她所谓的“似阳哥哥”,而每星期都去同一个彩票站买彩票,坚持了快半年,似阳好像没有什么动静,只是成了好朋友,可是居然中了大奖,唉,她怎么就没有这样的好运,否则明天就能去德国旅游了!不过能去日本玩也很好哇,反正只要是能出国玩玩,就不错了,这次多亏了小琼,一定得好好谢谢她。煮汤的水没烧开之前,她打电话告诉父母,顺便借了家里那台数码相机,让妈妈把相机给小琼,再叫小琼带过来——因为国际机场在城。
水煮开之后,凌芊把紫菜丢进汤里,顺便放了个**蛋下去,汤快煮好的时候,外面有人敲门,她关了火,跑去把门打开,却隔着铁门看见古以笙站在外面!她背后一凉,忽然有种做坏事被抓住的感觉,手搭在门把上,迟迟不敢打开——她做好的菜放在茶几上,还准备边吃饭边看电视呢……古以笙不是没来过这里,但是每次她都把锅啊铲啊的收进厨房的壁橱里,古以笙也不至于会去看她的壁橱,即使看见了也没什么,可是说是父母来的时候用。而现在呢,被抓了个现行……凌芊苦着张脸开了门,问:“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
“我下午没病人,回家之前先来报个到。”古以笙探身进来,却看见茶几上赫然摆着两道热腾腾的菜和一碗米饭,还没动过的样子。他一愣,“谁来了?”
“没人来。”凌芊知道要露陷了。
古以笙走进客厅,凌芊回厨房把汤端出来,却见到古以笙盯着茶几上的饭菜,一开始她以为他饿了,后来才发现他的眼神没有一点食欲,反而有点……凌芊说不出那是什么,总是之古以笙看上去不太高兴。
“你做的?”他没有看她,低声问。
“恩。”凌芊觉得这种时候还瞒着他也没有意思。
“宫保**丁……”古以笙忽然酸溜溜地说,“这应该是你的拿手菜吧?”
凌芊微微一瞪眼,“你怎么知道?”
“怪不得有人念念不忘……”古以笙站起来,眼中写满了挫败,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醋味,“连方便面都用水泡的人,居然在几年前就能做出这么一道拿手菜。”
“我……”凌芊轻咬下唇,一时语塞了,果然还是被拆穿了,她故意说自己不会做菜的谎言。她感觉很尴尬,甚至有点想要时光倒流,在古以笙回来之前就把饭吃完、东西收好。她不清楚古以笙是怎么知道的,连她的拿手菜都知道,也许是袁行剑故意说的?可是据她所知,袁行剑已经病逝了,而且是在两个月前,古以笙如果那个时候就知道,为什么现在才说?
“为什么瞒着我?”这是凌芊从没见过的古以笙,他的眼中尽是怒气,一种被欺骗之后的愤怒——这不是没有道理的,他不明白,为什么凌芊当年肯为袁行剑做这些,而现在居然从一开始就跟他强调自己什么都不会。这已经不是凌芊到底会不会做饭的问题了,而在于她为什么要骗他,为什么只为袁行剑一个人展现她的厨艺!或许,她心里爱的人一直是袁行剑?一想到这里,平时很冷静的古以笙也难以克制自己的情绪,他承认,他现在嫉妒得将要失去他所有的冷静和自持。
“我不是瞒你,我只不过是不愿意……”
“不愿意?!”古以笙没等她说完,“好一个‘不愿意’,是的,我的确不值得你‘愿意’!”他朝她低吼一句,便头也不回地走掉,连门都不为她带上,接着,凌芊就听见楼下传来很大的关门声。
凌芊呆呆望着外面,重复自己刚才没有说完的话:“我只不过是不愿意拆穿自己多年的谎言,让自己又变成一个为了男人做饭扫地的保姆……”
二十
凌芊在家里守到下午,古以笙都没有任何动静。她知道瞒着古以笙是不对的,但他应该要听她解释一下吧?虽然她的理由是那样的牵强和不可理喻,但是那的确是她的死穴,她几乎不敢回想自己当年的卑微,至少她自己觉得卑微,为袁行剑做那么多事,就是想讨他欢心,这是多么下贱!她陷入了痛苦的回忆中,倒在床上,眼前不断回忆起当初自己学做菜时候的努力,手背被油溅了好几次,手指也受伤过——跟电视里演得一样,可是自己那时候是那么的执著,又是那么的愚蠢……
然而,古以笙离开前的那句“是的,我的确不值得你‘愿意’!”又深深刺着她的心,她能体会古以笙说出这话时的心情,她的确骗了他。他当然值得自己的“愿意”,如果自己心里没有那道yīn影,她会对他非常好,因为他对她是那样的好。以前看着他工作那么忙,她真的很想多关心他一点,可是她不敢这么做。
她觉得自己应该找古以笙道歉,因为错在自己。
傍晚时候,凌芊才无精打采地从床上起来,背上都是汗,她洗了个澡,换了件干净的衣服,来到古以笙的门前,伸手敲敲门。
古以笙开了门,看见是她,愣了一下,久久没有说话。
凌芊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道:“我很抱歉。”
“我不要你的道歉。”她应该知道,他在意的不是她到底有没有骗他,而是她为什么要这样做,说自己是个“连方便面都要用水泡”的人究竟是为什么,这样说对她究竟有什么好处。只要给他一个理由,他都愿意接受。
不要道歉……凌芊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面,“我只为自己做饭,只为自己扫地,一切的一切,我都要为了自己。”
“这也是你的心理障碍?”
“是。”凌芊抬头承认,却撞上古以笙急速降温的眸子,这使她全身上下感到一股凉意。
“你的心理障碍没有在我身上得到克服……”古以笙虽然声音很轻,但是却有着极大的沉重感,“你的心里一直放不下袁行剑。”
“我没有!”凌芊失神地喊,“我真的没有!”她不是放不下袁行剑,而是放不下自己的回忆——那让她感到耻辱至极的回忆,她怕变回当年的自己,所以这不敢、那也不敢,说到底,她就是懦弱!她害怕伤害,她总是逃避,她也很累!她知道古以笙现在对她很好,可是她不敢确定他一直不改变,她不相信自己有那么大的魅力——她不是百看不厌的美人,也没有可爱或温柔的气质,她不知道古以笙为什么喜欢她,是的,她不知道他为什么喜欢她……
“我吃醋,你知道吗?”古以笙把她拉进门来,按她在门上,“吃袁行剑的醋,我生平第一次这么嫉妒一个人,而且是个死人!”
“跟他没有关系。”凌芊闭上眼,别过头去。
古以笙看着她,松开握着她肩膀的手,转身靠在她旁边的墙上,抬头望着天花板。
“我的道歉已说出口,今天的目的是达到了,我先上去了。”凌芊站直身子,绕到他面前,“我真的……喜欢你。”
“可是我爱你。”古以笙终于说出口,然而知道她不会相信,他无可奈何地又别开头,伸手焦躁地捋过头发,又无力地垂下手。她真的喜欢他,而他爱她,所以变得越来越在乎,越来越想占据她,不在于身体,在于她的心和思想。
凌芊双唇微张,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古以笙就向室内走去,几步之后又停下来,背对着她说:“你回去吧。”
“再见……”凌芊关门离开。
要去日本旅游的事,她一直还没说呢。不说了吧,她想就这么不声不响地离开,她必须到一个远离古以笙的地方,让他找不到自己,自己也找不到他,才能试探出自己对古以笙究竟有着多深的感情——这一次,试探的对象是自己。
这么做会有什么后果?她不知道,现在的她,只想远离,这又是她懦弱的表现——她在逃避一个说爱她的男人。
凌芊就这么失踪了——古以笙发现的时候,凌芊已经到达东京一天了。
古以笙打凌芊的手机,可总是被提示“您拨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上去敲门,没有人开。他站在凌芊的门口,久久的,望着紧闭的门,掏出手机又拨了一遍凌芊的号码,仍旧得到相同的提示。
她居然不见了?!古以笙忽然急急奔下楼,找出房东的电话,拨了过去,“凌芊退房没有?”他问着,拳头紧握。
“凌芊?哦……最近没有人退房……”
没有说再见,古以笙极没有礼貌地把电话挂了,环视四周,仿佛在梦境,凌芊就这么不见了,无声无息,去了哪里都不知道。古以笙猛然发现,自己没有凌芊亲戚朋友的电话号码,连在同一个城市上学的表妹的联系方式都没有!他即使想问,也不知道找谁问。
他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不见的,他们那次不愉快的谈话之后,第二天上班时他没想到要发短信给她,晚上回家之后也不想去找她——他在等她来找自己,只不过想证明一下自己对她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可是,她没来。第三天他终于打电话给她,没通,晚上上楼敲门,没有人开。这个时候,他感觉不对了……现在是第四天,她仍旧没有消息,好像人间蒸发一样。
古以笙惶惶过了一夜,第五天,她还是没有回来。
她是因为赌气回家了吗?可是如果是这样,手机不会不通;也许是被他一句“我爱你”吓得躲起来了?她似乎不是那种人。究竟是为什么,她去了哪里?早知道这样,他一定不会说,就算瞒她一辈子,他也不会说出口——这种事,他自己知道就好,为什么一定要让她知道呢?他也有这么愚蠢的一天!
第六天,古以笙有个手术。他进入消毒完毕的手术室后,看着手术台上躺着的病人,心脏忽然不正常地跳了几下。他问了护士病人麻醉的情况之后,接过护士递来的手术刀就准备手术了。病人的身体被消毒过的布盖着,裸露出雪白但又点臃肿的腹部,这是一个胃穿孔比较严重的中年妇女。手术不是很难,只要打开腹腔,将有孔的地方用肠线缝起来就好。古以笙深吸一口气,用手比了比病人腹部的范围,助手在腹部正中偏左一点的位置画了一条线,他握着手术刀,划开病人的皮肤,皮肤下露出一层黄白色的脂肪层。凌芊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一个念头突兀地闯进古以笙的脑海,他的手因此抖了一下,划开的直线歪了一点,刀尖刺入得深了些,流出的血相对上面的刀口要多,不过还算是正常范围,没有太大的影响。护士用纱布按在刀口两旁止血。
古以笙不知道刚才那个念头是否成真,这是最坏的状况了。凌芊会出事吗?出什么事?生病了?还是……他都不愿意再想下去了。病人的血映在古以笙的眼瞳里,使他皱紧了眉头,额间渗出薄汗。
他把手术刀放在另一个托盘里,护士换了新的手术刀给他。他划开病人的腹壁和腹膜,助手用手术剪撑开刀口,他换了把手术刀,继续划,直到腹膜的切口可供进行深入手术。接着,他用止血钳夹住腹膜的出血口,护士用腹钩将肌肉沿刀口撑开,隔开肝脏,古以笙伸手进去探查腹膜、肠系膜等处,摸清胃的位置,顺便探查有没有其他病变。找到胃穿孔处,他就准备进行缝合了。他偏头过去,护士夹着纱布为他擦干额上的汗,他的视线回到病人身上,却总是集中不起精神,心里老想着凌芊。缝合胃穿孔所用的羊肠线很细,必须用力适中,否则很容易断,古以笙由于难以集中精神,用力不均,线断了一次。古以笙看了一眼血压表和心跳测试仪,再看了一眼挂钟。护士用纱布沾沾他的额头,递上新的针。
好不容易缝合完,用生理盐水冲洗完手术野。古以笙把止血钳拆下以后,缝合腹膜,但是刀口缝得不太整齐,甚至有些狰狞,他此刻已经有点筋疲力尽了,因为手心出汗,手套粘在手上,非常不舒服,病人身体散发出的血腥味,也让古以笙感觉反胃,护士又为他擦了一次额上的汗。逐步关闭各层腹壁,缝合皮肤之后,他重重喘了口气,望着自己缝合好的刀口,久久没有动弹。
病人被推出去之后,刚才帮古以笙递器具的护士随口问:“古医生,身体不舒服么今天?”
古以笙才发觉今天的自己是多么不正常,手术的时候不专心,延长了手术时间不说,还把刀口缝得跟刚练习缝合技术的时候一样。
回到外科诊室,他一手撑着头,另一手转着自己的手机。他联系不到凌芊,凌芊也没有联系他。光是想到这个,他就是一阵心惊肉跳。凌芊没有退房,说明她没有要搬走的意思,然而她一直没有回来,他无法从任何人那里得知她的消息。
没有消息不见得是最好的消息。
第八天的时候,古以笙开始后悔。
第九天,古以笙开始自责。
第十天,古以笙本来要和胡主任一起做一个全胃切除手术,可是他放弃了,自己的状态,绝不能做这样的大手术,一来,他支持不下去,二来,他不能害了病人。
他懊悔自己当日为什么要吃醋——跟一个死人吃醋,为什么当时没有想到,就算凌芊对袁行剑念念不忘,但是袁行剑已经死了,凌芊不可能念念不忘一辈子。父亲跟他说过,女人是用来疼的,因为她们受的苦永远比男人多,因为,她们天生就是弱者。他为什么不能等呢?他可以等的,等到凌芊不再想起袁行剑对她的伤害。他要用自己对凌芊的好,来使她忘记对男人的偏见,而不是一次又一次提起袁行剑,一遍又一遍提醒凌芊世界上有个袁行剑,提醒她自己都不愿回忆的过去。他根本不知道当年袁行剑究竟给凌芊带来多大的伤害,以至于凌芊对爱情如此小心翼翼,原来,凌芊的敏感,不是因为爱着袁行剑,而是因为当年心灵的伤害!他怎么会这么不冷静,这么小心眼,凌芊下来道歉的时候,他居然还不肯松口!他当时就是不甘心,不甘心输给袁行剑!其实自己赢过袁行剑的方法不是吃醋,而是宽容和理解。他才知道自己不能没有凌芊,凌芊居然是那么的重要,这几个月下来,她已经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他习惯了她,原来爱就是一种习惯。她虽然总是装着冷静,可是不自觉流露出的情感总是能被他记在心里,她是真的喜欢他的,那他还吃什么醋?
凌芊啊,你在哪里?你逃跑了吗?快回来吧!
错过樱花盛开的季节,日本仍旧是个吸引游客的好地方。旅游的第一站,当然是首都东京,到东京,就不得不去日本最高的独立铁塔,也是东京的最高点——东京铁塔。凌芊想起《名侦探柯南》中柯南带服部平次游东京的时候也是来这个地方,结果服部说这是个“毫无格调的塔”。凌芊在塔上俯瞰来往的人群,小琼在一旁用望远镜观看着景色,不时地发出赞叹的声音。如果古以笙也在就好了……凌芊忽然有点惆怅,她不知道现在古以笙怎么样了,有没有发现她“不见了”,她不禁掏出手机,望着空无一格的信号,无语了。
吃晚饭的时候,小琼为每一样日本特色菜肴都拍了照,还要凌芊为她照一张吃蘸芥末的生金枪鱼片的照片,凌芊则叼了个炸虾要她照下来。说实话,凌芊觉得日本菜……很难吃,淡而无味,要她一辈子吃这个,她会选择剖腹。中国菜好!她在心里大喊,进而又该死地想念起古以笙那出色的厨艺。如果这些虾让古以笙炸,他会炸得更好吃。
不愧是豪华旅行团,住的是温泉宾馆。大夏天的泡温泉在中国人看来有点变态,可是团里的人都乐在其中,头上包着毛巾,可以选择男女混浴,也有分开的泡的,小琼本来色咪咪地提议去男女混浴,凌芊摆摆手,说:“要去你自己去。”小琼其实也是开个玩笑,拉着她一起去了一个小一点的温泉池子。
“真舒服啊。”小琼头上顶着毛巾,闭着眼睛享受着。
“看你的样子,一定很后悔没去男女混浴。”凌芊泡在池子里,却不感觉燥热,反而觉得筋骨舒展开了,真的很放松。
“我帮你擦背吧!呆会儿轮你帮我。”小琼游过来,扯下毛巾,“你家医生就这么放你来了?不怕你在旅行中遇见什么德国帅哥给勾了去?”
凌芊转身背对她,“我没告诉他,就自己一个人来了。”
“啊?!”小琼停下手。
“现在应该发现我失踪了吧,不知道什么反应。”
“你搞什么飞机啊?”小琼不满地问,“你这样会吓死人的。”
凌芊把事情因果告诉她,“我先躲一阵,回去再说,他总不可能把我杀了吧?”
“你呀……”小琼对天翻翻白眼,“简直就像八岁小孩嘛,你们谈了好几个月了吧?他要是心术不正早把你拖上床了,还忍你到今天!我告诉你,男人分两种,一种是想上床的男人,一种是想结婚的男人,前一种是花花公子,后一种是值得你托付终生的男人。”
“什么歪理,想结婚的男人跟谁都可以结婚,只要是女人。”
“那不一样啊,能给你婚姻的男人一定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那些只会强调‘我肯定会跟你结婚’的男人的最终目的就是上床,结不结婚,得做到才算。所以,在结婚之前不向你要求上床的男人才是个好男人。我看那医生就是这种人。”
“有什么好要求的,他是医生,所以对女人的身体没那么大的好奇。我只不过想等到结婚以后再用心去爱他,没结婚之前,我不能陷进去太多,否则我一定死得很惨。”凌芊望着漆黑的天空,风吹在脸上凉凉的,“我来日本,就是想看看自己没有他会不会痛不欲生,如果不会,还好,我没有陷入泥潭;如果会,那么,我就认命,回去期待这个男人最终能成为我的丈夫,大不了再伤一次,上次没死,这次一定不会死。”
“试出来没有?”
“才两天,我怎么知道!”凌芊用毛巾蒙住脸。
接下来几天,凌芊和小琼陆续去了几个著名的景点,包括日本的标志——富士山。富士山是日本第一高峰,是日本民族的象征,被日本人民誉为“圣岳”。富士山位于本州中南部,海拔3776米,山体呈圆锥状,似一把悬空倒挂的扇子,日本诗人曾用“玉扇倒悬东海天” 、“富士白雪映朝阳”等诗句赞美它。由于火山口的喷发,山麓处形成无数山洞,千姿百态,十分迷人。有的山洞现仍有喷气现象,有的则冷若冰霜。最美的富岳风穴内的洞壁上结满钟乳石似的冰柱,终年不化,被视为罕见的奇观,山顶上有大小两个火山口。天气晴朗时,从山顶可看到日出、云海、影富士等大自然风光。坐落在顶峰上的圣庙-久须志神社、浅间神社也是游客常到之地。
“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啊!”小琼眼睛都直了,用相机拍了好几张下来,凌芊也沉浸在美景中,只觉得人类在大自然面前显得多么渺小。
“来日本这十天一定会成为我一辈子难忘的经历!”小琼双眼放光。
“我期待去德国的十天。”凌芊说,她将来去德国回来,一定写本游记,就叫《十日谈》。
“一个人去德国多没意思啊,跟你那医生商量一下,蜜月旅行就去德国,如果他不同意,就不要跟他结婚。”
凌芊沉默下来,这么多天了,古以笙现在怎么样了?她想,回去之前给他打个电话好了,机场有公用电话。
山风习习,吹起凌芊的长发,她没有试出自己对古以笙究竟有多少感情,却清楚地明白了,她还是很在乎他的,因为,她一直在想他。
最后几天,她们游览了黑部峡谷、那智之泷瀑布还有位于北海道的大雪山国立公园,最后回到东京,明天即将回国。买纪念品的时候,凌芊给古以笙买了一个浅草神社的护身符,用银色的线系着的蓝色圆形护身符,精致漂亮。
在她望着护身符发呆的时候,小琼挤过来道:“怎么,买定情信物吗?”
凌芊脸一红,推开她,“你、你别乱说!”
“这种护身符要亲自给对方戴上,而且不可以让第三个人摸要才灵验哦。”导游听完店主的介绍,对凌芊说。
“啊,是吗……”凌芊小心地收好,又被小琼嘲笑了一番,她不甘心地反击:“笑什么笑,你自己不也买了一个?”小琼抬头看天,假装没有听见。
第二天在东京机场候机的时候,凌芊买了一张电话卡,走到公用电话厅前,插卡之后,拨通了古以笙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