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煜阴寒着脸烦闷坐回,看来给他原家的教训还是不够,混帐东西,他把乐舒当什么了?挥之即去呼之则来的宠物吗?叠加起双腿,单手撑脑,既没有偷窥偷听的意思,也没担心,就原凯那样的,他相信乐舒不会吃亏。
原凯知道乐舒又在说气话了,打起了苦情牌,满眼血丝,要多悲切就有多悲切,声音嘶哑:“这件事,我很抱歉,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啧!”见过自恋的,没见过这么自恋的,某女耸肩:“我是说真的,其实当初看着你俩在一起时,我也没有多难过,即使有难过,也是因为那个人是我的妹妹。”
“那你为什么答应和我交往?”
“正因此不知道是否是爱,所以才需要交往看看,有件事你可能还不知道,在你和田露在一起后,我曾遇到过一个想和他结婚的男人,他叫陶冶,我觉得他方方面面都很适合我,所以即便没有庞煜,我和你都是不可能的,至于你说我不爱庞煜,呵呵,在这之前,我只认为自己很喜欢他,而现在,我告诉你,我爱他,他也爱我,只要他不松开我的手,这辈子我都会站在他身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所以麻烦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搅了。
女人情绪一直都很平静,不骄不躁,说到她爱那人时,嘴角甚至带着浅浅暖笑,自有一股羞涩蔓延,这是原凯从未在她脸上看到过的表情,比那个陶冶给予的打击还要大,狼狈后退,他相信她没有诓他,这个女人要么不解释,若认真解释,就绝不参假,呵呵,太可笑了,居然在很久以前她的心里就再没他的位置了。
那么自以为是的打击岂不成了个笑话?她压根没为他难过,没为他伤情,若赌气,他还有胜算力挽狂澜,但不爱的话,便是真的结束了。
------题外话------
相信我,原凯这种男人,爱的永远只有他自己,而且没担当,没责任心,谁要嫁给他才叫倒霉,一物降一物,的确是被田露给坑惨了。
第107章 希望落空
不想被对方继续看到他更狼狈的样子,短暂无言后,点点头,潇洒转身:“祝你幸福!”错了,真的错了,从一开始方向就错了,多么希望可以重来一次,他一定不再去勉强她任何事。
‘乐同学,听说你父母还是警察,不觉得这样把别人的情书转手扔垃圾桶很没礼貌吗?’
‘不然你希望我拿回去被家长翻到再好好给我上一堂政治课?亦或直接吃进肚子里?’
‘咳,抱歉,没考虑那么多,反正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我喜欢你,两个月了,更确定过未来方向,不管你同不同意,未来你都只能是我原凯的媳妇儿,烈女怕缠郎听过没?哈哈,三年,不信你等着瞧。’
‘那个……原凯,谢谢你这么多年一直陪着我,也谢谢你的体谅,我仔细考虑过了,咱们交往吧!’
为什么现在会变成这样?如果那个时候他没放开她的手,如今估计孩子都有了,说到底,还是他自作自受,没人知道被拒绝三年还锲而不舍的感受有多煎熬,他好歹也是个名门之后,一次次被兄弟嘲讽揶揄,一次次黯然转身,可他不后悔,更坚信她会为他停驻。
千算万算没算到她的理想是去当警察。
恍然间,他觉得自己好像今天才长大,竟然不再反感她的职业,还觉得能在短短时间进到刑警队很了不起,或许是庞煜太过优异吧,他不会再去纠缠她,那句祝福是发自肺腑的,多余的也不愿再去想,反正结果都一样。
乐舒,迄今为止,唯一爱过的女人,也是他唯一辜负过的女人。
希望庞煜能善待你,别跟我一样耍混。
的确,乐舒还真不相信原凯有真心爱过她,正常思维的女人,谁会相信这种人有真心?即便有,这种真心也没几个女人承受得起,不过世界上还是有很多女人甘愿放弃一切,做事业型丈夫的全职主妇,最初可能男人会觉得太太很贤惠,很贴心,但渐渐的就会演变成‘你吃我的,用我的,住我的,有什么资格抱怨?’
庞煜应该不是那种会把全职太太当做毫无贡献的人,但原凯绝对是的,永远都是那么的以自我为中心,被家人惯坏了,希望他能早点成熟起来,好好与田露过日子,别再虚度光阴。
不过白叔咋还没来呢?看看手机,都九点了。
车内,谭越用手中撞撞隔壁偷着乐的某人,得意洋洋:“听我的没错吧?”刚才那种情况,阿煜真不适合出面,弄得跟个妒夫一样,自个儿脸上也没面子。
庞煜笑而不语,脑海里全是乐舒那句‘至于你说我不爱庞煜,呵呵,在这之前,我只认为自己很喜欢他,而现在,我告诉你,我爱他,他也爱我,只要他不松开我的手,这辈子我都会站在他身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装装装睡,来了!”眼看白明涛现身,谭越摇摇还在走神的好友,后眼一闭,睡了过去。
某男清清嗓子,也开始闭目养神,倒不是怕乐舒会尴尬,她没啥好尴尬的,因为那些话他都有听到,就是觉得这会儿不知如何面对,胸口噗通噗通犹如雷鼓,虽已定亲,也成了合法夫妻,实则还在初入恋情阶段,也不是没想过早早办掉她,更确信她不会强烈抗拒。
但他想给她一个最完美的过程,在神父祝福下,第一次亲吻,在所有人期盼下,洞房花烛,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若将来生了儿女,才有资格严厉教导,别以为父母有点本事就能花天酒地胡作非为,待感情都不认真,他如何期待孩子们老有所依?
(作者的话:庞总,我确定你丫是个真正的脑补帝!)
“幸苦你了白叔,先喝点水吧。”乐舒上车后便拿出早为老人准备好的一瓶水递过去,顺便看看后面两个还在酣睡的男人,宠溺一纵即逝:“都喝多了。”
白明涛本来不渴的,而且年纪一大,很少接触冷饮,但也不忍拒绝少夫人尊重老人的这份心意,接过来就是几大口:“很少见他们真喝醉,老板酒量惊人,不过就算喝多了,也不会闹。”挺乖的一孩子,反正他就没见他撒过酒疯,喝再多,意识不会丢。
堪称变态,因此他才不信他已经睡着,故意问:“少夫人明天还要早起上班吧?要不我先送你回去?”
“没事,先送他们。”乐舒果断摇头,二叔貌似也喝了不少,就怕这俩老人没能耐将他们托进屋。
白明涛挑挑眉,目的达成,启动引擎,瞧瞧多贴心的媳妇啊,老板心里一定很欣慰吧?
鹰眼略微开启一条缝,露出的黑瞳如狼锐利,借着酒劲,刚还说什么第一次亲密拥吻要在神父祝福下呢,这会儿就开始畅想到家后,乐舒搂着他进屋,倒床上时,故意将人也拖上去,反正他喝多了,什么都不知道,那画面,想想的兽血沸腾,还不断往脐下三寸汇聚,短短几秒钟,就不得不变换姿势,掩饰尴尬。
他果然是爱惨了乐舒,过去多少女人投怀送抱?或真心,或怀有目的,个个都恨不得直接扒光衣服往他怀里扑,某个地方却从未起过反应,一来觉得反感,不喜欢被碰触,二来从未想往滥交方面发展,没感情的结合,纯属发泄,他庞煜不屑用这种方式解决生理需要。
若非每日清晨该精神的地方从不掉链子,他也会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着功能障碍。
只有乐舒,一个念头都能浮想联翩,这才叫有灵魂的交融。
然而现代有句名言叫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二叔家女佣园丁十数人,根本不需要乐舒插手,四个壮汉就过来帮着把人架上去了,乐舒都不需要进门,没听说他们会帮着洗澡云云么?又担心着醉鬼夏文娟会不会真把她家给拆了,便直接拜托白叔将她再送回去。
卧室里,还没挨到床,庞煜便不耐烦的挣脱抽身,阴沉着张脸大步走向浴室,活像谁欠了他几个亿似地。
两名园丁面面相觑,少爷没醉啊?看样子还很清醒,那刚才……算了,既然不需要伺候,他们也乐得轻松。
过完周末,柳清颜便再不决定提去卧龙山一事,正坐服装店里翻看一本关于卧龙山日出云海的风景杂志,指尖徘徊于一片松涛之上,可能是快死了的原因,她发现她越来越执着这个其实并不是很绮丽的地方,世界之大,让人流连忘返的风景数不胜数,像上学时期司炀说过的几个国内国外的仙境,如今都没去想,唯独执着这个卧龙山。
一来是没钱去别的地方,二来好友们都没时间,无法陪她,三来她不想死在他乡,思来想去,也就一个卧龙山了。
记得小时候,有个长得特别漂亮,会跳舞唱歌的女孩儿被一对很好的夫妇收养了,过了两个月,她回到孤儿院,带了很多零食。
‘昨天爸爸妈妈带我去了卧龙山,你们知道卧龙山吗?可漂亮了,爸爸不让我自己爬,是抱着我上山的,妈妈的包里装的全是给我准备的好吃的。’
然后那天整个晚上,柳清颜都在被窝里幻想着自己就是那个女孩儿,被那个看起来就很温柔的男人一路抱着上山,美丽的母亲时不时拿出零食哄着她吃,每个见到她的孩子都一副羡慕的样子,想着想着,还在被窝里偷着乐。
有那么几年,特想去一次卧龙山,等年纪大了,反而忘了这件事,直到快死了才想起来自己有段日子是那么的期待这个地方,当然,想起来也没多大的欲望,只觉得儿时的自己想法太天真,如果那孩子说的不是爬山,而是游乐园,那她幻想的也会是游乐园。
就在乐舒和夏文娟同时说愿意陪她去郊游开始,才格外向往,对卧龙山近乎有了偏执情节,死之前一定要去一趟,却不是一个人。
身体真的快不行了,如今多站一会儿腹部就开始绞痛,生命流逝越来越快,都要怀疑是否还能看到明天的太阳,每次肚子痛起来,都感觉立马会死掉一样,奈何姐妹们太忙了,实在抽不出时间,乐舒定亲宴结束后,还接了个大案子,每天神龙见首不见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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