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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天目城位于东平州与银州交界之处,北靠铜莲山,南镇虎阳平原,是东平州往银州的主要通道之一,从北方二十里外的铜莲山脉之中有一个名为葫芦口的地方,可直达银州东南,黄延功的五万大军就在葫芦口安寨建营,虎视着整个山谷。
    叶歆的银州之旅的第一站也就是这一处兵家必争之地。
    坐在马上远远望着城池之后的青山,叶歆的心中一阵暖热,手指着前方对身侧的紫如道:“过了山就是银州,草原风光会是个什么样子呢?真是令人期待啊!”
    紫如见他一脸期盼之色,抿嘴一笑,打趣道:“看大人这个样子根本不像是去赴任,到像是游山玩水的文士,不知大人可有羁旅乡愁?”
    叶歆立时“哈哈”笑了起来。
    丁旭见两人谈笑正欢,也开起了两人的玩笑,回头调侃道:“大人有紫如姑娘如此佳人相伴而游,岂有羁旅乡愁,我看是早已醉入琴中,若非如此,为何夜夜有弄弦之声?”
    紫如听出语中暧味之意,羞得脸如桃花红,虽说她在青楼见多识广,但毕竟还是黄花处子,真要扯上自己还是不好意思。
    叶歆伸脚轻轻踹了他的后背一下,笑骂道:“你这丁旭,什么时候也学会打趣我了,小心我给你找个厉害的老婆来治你。”
    丁旭吓得吐了吐舌头,慌张摇头道:“别,这个福我可受不起,要是将来娶的老婆能有紫如姑娘一成,那么我就心满意足了。”
    “嘿,你还想着真美。”叶歆笑呵呵向紫如挤了挤眼睛,煞有其事地道:“紫如,听说草原上的女人高大健壮,有的还能扛一头牛,到那里你留心点,挑个最高最壮的,我让丁旭娶了回家。”
    “别──”丁旭吓得一扯马韁勒停了马车,回头哭丧着脸求饶道:“大人,您可别这么做呀!我再也不敢拿大人开玩笑了。”
    紫如捂着嘴“噗哧”一声笑了出来,眸子扫了丁旭一下,附和道:“大人的吩咐,紫如一定办得妥妥当当,包管丁大哥娶到一房美──妻。”
    丁旭撇着嘴,哭丧着脸道:“大人,要是真这么做,我只好下辈子再帮大人做事了。”
    “哈哈!”叶歆一手扶着车篷,一手揉着肚子,笑得前仰后合,几乎滚到紫如的身上。紫如也笑得花枝乱摇,云鬓微散,眼波流转之间,妩媚显露,就像牡丹花开,丁香吐蕊。
    丁旭看得一呆,连忙转过头去,心道:“难怪名震京华,光是这一笑就能摄去魂魄,非礼勿视,我还是少看为妙。”乱想了一阵,又抄起马鞭赶着马车向天目城驶去。
    叶歆脸色忽然一黯,叹道:“我久居城中,又在京中为官两年,早已厌倦了那种既紧张刺激,又不得不提心吊胆的日子。人人都说做官好,可真能享受做官的人只怕没有几个,不是想着大捞一把,就是想着钻营陞迁,营营役役,无日无之,连片刻的安宁都得之不易,纵有琼宇之妙,琴瑟之雅,芳草之香,霓裳之秀,也不能驻足片刻,可叹啊!”说到最后,不由得长叹数声,惆怅不已。
    一席话说得紫如不禁幽幽叹息了起来,青山远黛似的眉尖轻轻蹙了起来,叶歆所言何尝不是她心中所想,遥想自己才貌双全,却流落于烟花之地,送往迎来,所见官吏不是市侩小器,就是贪恋财色,亦或争名夺利。京城虽繁华似锦,在自己的眼中不也尽是污秽肮髒吗?
    眼见叶歆怅然若有所失,紫如柔声安慰道:“大人,人生一世,何必强求,上善若水,只因水向低流,即使是卑微阴暗角落,它也不会因此而离弃。京华烟云,如梦如幻,但也有卑微之处,大人何必在意太多。”
    “说的不错。”叶歆长吁了一口气,指着面前大片绿油油的草地,放声笑道:“书上说草原广阔,如浩瀚之海,茫茫沙漠。然而草原远非大海和沙漠可比,沧凉的沙漠,变幻的大海,虽然奇妙无穷,却没草原的生机盎然,想起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象,顿觉心中郁闷全消,宽阔明亮,似与天地同广。”
    期待的眼神从紫如清灵的眸子中射了出来,直指青山之后,彷彿已看到了山后的万里碧色。
    “若能携妻踪马四野,日间遨游于绿茵之上,夜间相拥于银汉之下,沐日饮露,披月揽星,纵使让天下与我,我也不屑……”叶歆微微一叹,脸上显出癡迷之色,情不自禁地娓娓道出心中之所想。
    然而叶歆想到自己的构想不知何日才能实现,沧然泪下之感油然而生,但他知道自己任重道远,重任在肩,因而并没有放纵自己的感情,只是深深地吸了一气,又缓缓地吐了出来,以解胸中之闷气。
    紫如听得有些癡了,叶歆之言描绘出理想中的完美生活,虽知命运难测,但听此一说,也觉前景美妙,若能做语中之女角,与心上人把臂同游,又有何憾?
    想到此处,她悄悄地把头转向叶歆瞥了一眼,寻思道:“草原就在山的那边,伴我披月揽星一生的会是他吗?”
    她迷惑了。
    官宦仕绅,名流富商,不知多少人上门求着自己下嫁,然而大人从头到尾都没有流露出一丝的惊艳之色。马车狭小,旅程中,肌肤相触的次数已经不计其数了,甚至相拥而睡也不是没有过,然而大人襟怀坦荡,从没有越礼之事,天下竟有这种男人,他的心真是坚如铁石吗?
    紫如开始想自己的将来,是伴随着这么一位谦谦君子,还是借叶歆的宽怀大度另觅他方呢?
    一时间,无数的想法混杂着涌入她的脑中,使她有点茫然。
    想着想着,她从幻想中醒来,暗笑自己多虑,暗忖:“何必多想,能出青楼已是万幸。大人赎我出青楼,又待我如友,眼见大人忧虑日深,愁思不断,我虽不能持戈而战,但也应为大人解忧,以尽绵薄之力。”见叶歆沉默不语,若有所感,便柔声劝慰道:“大人车马劳顿,不应做此悲凉之感,你不是说看着草原心胸都广阔一些吗?何不远望青山,近聆妙音,以解旅思?”
    叶歆微微一笑,感激地看着紫如道:“当日皇上逼我把你带来,我的心中实在不高兴,可回头想来,若不是有琴音歌声相助,旅途难耐啊!如今没有琴音竟不能寐,也是奇遇,只苦了姑娘。”
    紫如嫣然笑道:“天下最难得的是就是知音两字,既然大人不愿让紫如服侍日常起居,紫如只好以琴曲歌声为大人解忧。”
    语中藏话,似是在暗中调侃,叶歆心里像明镜似的,怎会不知其中道理,不由得脸红到耳根上,呐呐地支吾道:“姑娘……何必……”
    说了半天也没说出来,彆得脸更红了。
    紫如煞是有趣地看着叶歆的表情,看了半晌,忍不住捂着嘴轻笑了起来,悄声道:“紫如失言了,大人莫见怪。”
    叶歆这才长舒了口气,苦笑着摇了摇头道:“你也辛苦了,不必再费神为我奏曲,天目城就在前方。”
    马车来到城外,丁旭回头问道:“大人,我们是直接去军营还是先去府衙?”
    叶歆不想加思索应道:“偷偷找间客栈住下。”
    “客栈?”丁旭听得有点摸不着头脑,回头一看,却见叶歆一副认真的样子,心想在旅途上去见当地官员也就罢了,如今到了该到的地方,就应该找黄延功或者天目知府办正事,可叶歆却要住客栈,还要偷偷摸摸地住,他越想越纳闷。
    叶歆知道他不懂,解释道:“丁旭,为人方正是你的优点,但要在官场打滚就不能不有点圆滑,你哥哥就是最好的例子,多学学,以后有好处。”
    丁旭笑道:“大人,我哥那套太难,一时半会儿学不会,还是您多指点吧!”
    “你知道这黄延功对我们有多重要吗?”叶歆笑咪咪地看着这个心腹,像是老师在考验学生一样。
    丁旭略加思考后答道:“应该是他手中的五万大军重要,至于他本人──嗯,好像没有多大的用处。”
    叶歆点头讚道:“说的不错,不过只说对一半。”
    丁旭一脸茫然地问道:“一半?难道他本人也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叶歆笑而不答,转头问道:“紫如,你认为呢?”
    紫如略加思索,微笑道:“他是领兵的,这五万人一直是他指挥,也一定有不少心腹将领,要是不理会有大患。”
    “紫如果然不同凡响,”叶歆抚掌大笑,高声大讚,道:“黄延功当年在银州征讨马贼颇有成效,想必在军中的威望甚高,而且这批人也跟了他多年,亲信一定遍植军中,即使我去接手也未必能控制,我可不想看到麾下将领阳奉阴违。”
    丁旭摸着头嘻嘻笑道:“我竟然没想到这一层,实在惭愧。”
    “这个黄延功需要下重手,他这五万人可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啊!
    断不能大意。”叶歆脸色阴沉地看了紫如一眼,冰冷冷地道:“听说此人好色如命,似乎也有霸占妻女的事,这种人我最讨厌,进了城之后只怕会有点麻烦。”
    紫如见他的眼睛瞄向自己,知道叶歆所说的麻烦是自己的美貌,不由得脸一红,娇嗔似的瞟了叶歆一眼。
    叶歆假装视而不见,沉着脸又道:“不瞭解底细之前,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见他,所以先住进客栈,查探一下黄延功的底细。”
    丁旭犹豫了一下,建言道:“大人,如果那黄延功真是好色如命,只怕我们不能这样进城。紫如姑娘之貌倾国倾城,进了城绝对会引来注目,只怕会对我们暗中探查十分不利。”
    “说的不错,是该小心。”
    紫如识趣地道:“我会用纱巾蒙面,不会有问题。”
    叶歆盯着紫如看了一阵,脸上时喜时忧,紫如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思考片刻,忽然明白叶歆在想什么,嫣然一笑,问道:“大人是不是想用美人计呀?”
    叶歆尴尬地笑了笑,摇着头道:“非也,我想先治一治他的寡人之疾,不然将来到处惹事生非,我可没那么多时间给他善后。”
    紫如托着香腮细细想了一下,道:“其实美人计的确不错,既然黄延功好色如命,只有攻其弱点才能使他归从。”
    叶歆吓了一跳,连声道:“不可,不可,万一姑娘有个什么闪失,我有何面目见姑娘。再说我一个鬚眉男子,不思进取,却让姑娘以身侍狼,惹叶歆是这种小人,早就无颜活在世上,姑娘不必再言。”
    紫如听了心中一阵温暖,感其挚诚,心中越发想为叶歆做点事,因而含笑道:“紫如曾在青楼,诱惑男人的手段我也学过,只是一直不屑使用而己。而今想收黄延功宜用美人计,紫如愿为大人效劳,万死不辞。”
    叶歆十分感动,却依然摇头拒绝道:“此事不必再提,我们还是先进城安顿下来再做打算。”
    紫如微微一叹,不再多言。
    天目城得南北通道之利,南来北往的客商络绎不绝,光是放置货的空地就占了小半个城,因而天目城虽然不太大,却也繁华似锦。
    城外却更为热闹,由于城内的空地有限,所以在城外大路的左侧建起了一个方形的大货场,用木栅围着三面,只留东面做为车马行人的出口。中间是空地,堆放着各种货物。
    此时,许多商人正在货场中交易,有的明码标价,有的则是袖里乾坤,捏手成价,还有争吵似的相互喊价,热闹非凡。
    而临近货场的大道之上,各种运货的工具来往穿梭,乱哄哄一片,马车、牛车、驴板车、独轮车、骡车,甚至还有骆驼。背负着沉重货物的苦力们赤着上身,缓慢地迈开沉重的步伐,一手扶着肩上的重货,一手抹着脸上滚滚而下的汗珠。
    浓烈的屎尿味,薰人的汗臭味,草地的沁香味,小贩摊子传来的食物香味,搅混在一起,闻了使人闻之气闷。风一吹,气味传入了马车中,紫如顿时皱起着眉头,双手掩住鼻口。
    叶歆见她如此,伸手入怀摸了一阵,然后拿出一叶香草递给紫如:“闻闻这个就没事了。”
    紫如拿到鼻前轻轻一嗅,顿觉神清气爽,恶臭全消,笑逐颜开讚道:“这东西真好。”
    叶歆笑道:“这叫怡心草,能使美人眉头舒展,笑容满面。”
    紫如愣了一下,瞥着他满脸笑意,顿时明白她在打趣自己,白了他一眼,然后笑着把玩怡心草。
    走近货场,可以见到货场外圈临近大道的地方是一遛的小摊子,小贩们唱歌似的叫卖声引得行人不时的驻足观看。
    “烤肉串,银州的鲜香肉串,尝一下满口生香!”
    “南边的炸耳朵,不脆不要钱!”
    “新孟的天香豆,不尝您后悔!”
    ……种种叫卖声把原就喧闹的地方搅得更热闹。
    叶歆撩开车帘的一角看了一眼,他原本对于这种商业活动没有兴趣,然而这种地方充斥着三教九流,也是瞭解黄延功的好地方,于是吩咐丁旭把马车停在路旁的草地上。
    慢慢地走出马车,眼前的热闹和纷乱使他这个喜欢宁静的人有些不惯,但他还是悠然地在货场附近逛了起来。
    走到一摊颇为偏僻的馄饨摊子前,此处离货场和大道稍远,较为宁静。肉汤的鲜味夹杂葱花的香气钻入了叶歆的鼻子里,他转头望去,一个炉子,一张桌,两条木凳,再加上一贩,就组合成了一个馄饨摊子。
    摊主是位三十几岁的中年人,一身粗衣布裤,肩上搭着白色抹布,双眼盯着麵皮,灵活的双手正快速地包着馄饨,一捏一掐,一眨眼的工夫就已包了十几个。
    叶歆走到木桌旁坐了下来,唤道:“来碗馄饨!”
    “好咧,您稍候。”摊主不经意地瞥了他一眼,笑着问道:“客店,看您这衣着不像是吃小摊的人。”
    叶歆低头看了一眼,笑道:“衣着不过摆设,这么香的馄饨,要是为了这件衣服吃不上岂不是可惜,你要是嫌我这衣服不合适,我这就脱了。”说着还真把外面的锦袍脱了下来放在膝上,露出一件白色的纱袄,接着撸起袖子,笑着又问道:“这样合适了吧?”
    摊主本是无心说了一句,没想到叶歆的回答如此有趣,引得他抬头好奇地看了一眼,不由得笑了起来,道:“我干了这么多年还真没见过您这种客人,刚才只不是胡乱一说罢了,您还当真了。”
    叶歆敲了敲桌子笑着催促道:“快上馄饨吧!别辜负了我这身打扮。”
    “来了,您尝尝。”摊主端上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
    叶歆低头闻了闻,顿觉味口大开,指着馄饨笑道:“这东西可真香。”
    摊主见没有其他客人,抹了抹了桌子就坐了下来,笑道:“我看您是饿了,不过这汤是用新鲜牛骨熬的,鲜的很,没有这汤,味就变了。”
    叶歆尝了一口就连声讚好,边吃边问道:“这里好热闹啊!天目城平日都这样吗?”
    摊主见他吃得香,早已笑得合不拢嘴,见他问起天目城,指着大路上来来往往的货车道:“这是南集,北城门外还有北集,这个城就靠这两个集才这么繁荣。有的时候还要热闹,特别是年关之前,有的赶着把货卖了回家,有的想趁年关的旺季多赚一点,所以那个时候是真热闹,光是我这样的小摊就上百个,还不算城里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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