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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又拉住南蕙道:“蕙姑娘,上车,我们也要赶路!”
    他满腹心事,无奈没法向南蕙分说。
    目送了缘师太一行人去远,才幽幽叹了口气,腾身上马。
    一行人进了车马繁华的盂津城。
    仍然到通庆客栈打尖。
    想不到店家早在门外侍候,小二哈腰上前,恭声笑道:“常公子,上房,酒菜,早就替您准备好了!”
    常玉岚奇道:“哦!店家。你的消息真灵通啊?”
    小二笑道:“小的是奉了您常公子的好友的吩咐,不过是照办而已。”
    常玉岚心想,一定是纪无情料定这几天自己会出终南山,事先安排好的,便道:“是不是一位姓纪的公子交代的?”
    “不是,喏!您瞧,就是这位大爷交代的。”
    常三公子顺着店小二手指之处望去。
    但见店门石阶之上。有位风度翩翩的少年,一身杏黄衣衫,束发不冠,面色白嫩。剑眉朗目,嘴角含笑,人如玉树临风,分明是浊世人龙,贵介公子。
    只是非常陌生,常三公子毫无印象。
    不等常三公子向前,那黄衣少年已满面春风,拱手含笑步下石阶,朗声道:“常兄,一路辛苦了!”
    常玉岚忙拱手答礼道:“兄台何人,恕常某眼拙,我们哪里见过?”
    黄衣少年微微点头道:“虽然未曾识荆,但金陵白衣断肠剑常三公子的令名,小弟久已仰慕!”
    常三公子见那人温文典稚,自己虽然深为自许不凡,但也不能不认为面前此人绝非等闲之辈。
    因此,连连拱手道:“岂敢!还没请教兄台怎么称呼?”
    “小弟复姓司马,单名一个骏字。”
    “原来是威震武林,誉满江湖,司马山庄的少庄主!失敬!”
    对于司马山庄,常玉岚心中有几种不同的感受。
    司马山庄望重江湖。是武林的泰山北斗,而且自己金陵常家与司马山庄有通家之好,然而,百花夫人意在置司马长风于死地,而这个执行的杀手任务,又落在自己身上,这是件水火不相容,极端矛盾的两件事。
    更由“妙手回春”丁定一口中,得知血魔掌无毒的秘密,而司马长风为何要声称有毒,千拜托万拜托要自己去一趟锄药草堂。
    还有“血魔帮”重现的传言,究竟是从何而起?是真是假?
    在没有见到司马骏之前,常玉岚对这一连串的疑团也仅仅是放在心中而已。
    如今,面对着司马山庄的少庄主,不由一股脑儿引发出来,一时陷于沉思之中,盘算着如何从司马骏口中问个明白?
    对于眼前神采奕奕,人品不凡的司马骏,在常三公子的心目之中,认为是少见的英俊人物。
    且莫说江湖武林中从未见过,即使王公巨卿的后裔,可能也不可多得。
    有了这分先入之见的观感,常玉岚特别亲切,口中说着,抢上几步,接着又道:“曾闻纪无情兄提到少庄主的大名,今日一见,不由自惭形秽,少庄主风采,果然不同凡响!”
    司马骏见他连声夸赞,不由正色道:“常兄,小弟正想高攀深交,你这等谬奖。使小弟汗颜无已,是不是不想交我这个俗物!”
    常三公子笑道:“太谦!”
    “请!”司马骏侧身一让,两人并肩进店。
    同样的通庆客栈,比上次常三公子住宿之时,完全变了样,不但粉刷一新,而且清扫得一尘不染,窗明几净。
    最令人不解的是,连一个其他的客人也没有。
    司马骏已经看出常玉岚有些奇怪,便笑笑道:“小弟得知常兄近日重临孟津,因此,事先让店家洒扫一番,并包下客房,好让常兄一行歇息。”
    常玉岚又感激,又不安地道:“好店不过一宿,怎当少庄主如此关注?”
    司马骏洒脱地一笑道:“常府金陵世家,三公子风流倜傥,武林无人不知,中州北国。司马山庄该是半个主人,怎敢怠慢常兄,哈哈!”
    他的笑声清越,令人觉得爽朗明快之外,也隐隐展露了他的深厚内力。
    南剑、北刀,为武林新生代的青年俊彦,常三公子与纪无情两人论交,正是由于惺惺相惜,才有每三年一次的约会,才有并誉邀游江湖的雅兴,结成莫逆。
    常三公子自命不凡,面今面对司马骏,只觉得这位少庄主英气逼人,对人和蔼平易,挂满笑容的脸上,使人备觉亲切。
    况且,司马骏毫无江湖习气,看不出半点武夫的粗鲁,甚至,他谦虚诚恳的态度,不像是武林第一家司马山庄的少庄主。
    常三公子心目之中,司马骏是他乎生少见的优秀人物,值得一交的知心良友,因此也十分诚意地相待。
    “若蒙少庄主不弃,常某当视少庄主为良师益友!”
    “多谢常兄折节下交,小弟当奉为长兄。”
    两人言谈之间,店家已摆上酒菜,甚是丰盛,司马骏带笑道:“常兄萧洒飘逸名满天下,这锦车美婢无人不羡,今日请原谅小弟不习惯与异性同饮,恐有扰常兄清兴!”
    常三公子不由脸上一阵发热,忙道:“此乃江湖误传,小弟并非如此!”
    “那么,我敬常兄三杯!”
    司马骏自己已坐了主位,以上位款待常玉岚。
    酒菜知己,两人对酌,谈些武林逸闻江湖琐事之外,也论些诗词书画。
    原来,司马骏不但对武功路数谈得头头是道,而对琴棋书画无一不精,更加使常三公子折服。
    一席酒吃到二更时分,方才分别回房。
    约莫是夜半三更。
    常三公子朦胧之中,只觉口干舌燥,双眼发涩,正想起身,忽然纸窗上竟然发现一个半身人影,分明是墙上,透着月光映下来的。
    他蹑手蹑脚溜下床来。就窗缝空隙向外张望,月淡云浓,但常三公子目力何等敏锐,已分辨得出那人影身材硬壮,披的是血红披风。
    红衣人!
    他心头一震,掀开窗棂,闷声不响扑向院墙。
    常三公子的轻身功夫已致一流,反应之快无与伦比。
    然而,他快,红衣人更快,就在他掀窗起势之际,红色身影也已弹身凌空,连番跳跃,向黄河古渡奔去。
    常三公子哪敢怠慢,全力追踪过去。
    转眼间,已远离盂津何止十里。
    滚滚黄河,水波荡漾。
    常三公子心中暗忖,黄河当道,看你向哪里走?
    谁知,一连翻过几处黄河旧道的河堤,视线已不是先前开朗,常玉岚生恐前面红衣人给追掉了,脚下边连番纵腾,越发加快起来。
    果然,月光下,红衣人已停在浊流滚滚的河畔,对着河水发呆。
    常玉岚扬声道:“朋友,该歇下来了吧!”
    说着,人已一扑上前,探臂抓住了……
    “噫!”
    哪里有什么红衣人,却原来是一件大红披风,披在人高的一大截朽木之上,被他着力一抓,已腐的朽木断成几截,红色披风,散落在污泥之中。
    一掌抓空,常玉岚既气又急。
    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也是一件见不得人之事,若是传入江湖,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以常玉岚的功力,不但把人追丢了,而且被人戏弄,他怎忍得下这口气,尤其是此人身法之快,他打从心底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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