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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情报组长
    常公馆。
    常小康匆匆走入:“妈,水叔,有什么事,这么急着叫我回来?”
    惠若雪兴奋地过来抱着儿子:“阿康可回来了!告诉你件天大的好事情!林小健叫警察打死了!”
    常小康全身一震:“什么?你说什么?”
    阿水眉开眼笑地抖着一张报纸:“报上都登了!”
    常小康一把抓过报纸,声音都颤抖了:“什么时候,在哪里?啊?”
    “报上登的就是条简讯。不过,我已经叫人打听清楚了,是青红帮做的。这事还得从头说起,小宇有个女人,原来是大上海的妓女,这女人胆子不小,前一阵竟然哭着喊着上门来要阿辕偿命,阿辕一气之下,就把她又弄进大上海三楼了,后来染了脏病,叫他们卖出去了,居然卖到了杜老四的场子,没想到就引出了林小健。这小子真他妈够种,居然踩人家的地盘救那女人,惹急了青红帮,叫警察来把他给收拾了!”
    惠若雪心情舒畅,笑容满面:“老天有眼,老天有眼呀!这根刺可算是拔出去了。水爷,这下子你晚上睡觉踏实多了吧!”
    自从南京失手,阿水一直提心吊胆,夜不能寐,只怕林小健回来报仇,所以对大嫂的讽笑,也不反驳。
    常小康手腕抖着看完那则报道,岔了声地问:“他,他现在在哪儿?”
    阿水手一挥:“我问过了,尸体叫他们给处理掉了。这小子在上海有一道,青红帮怕有人借机寻仇,不想公开。不过警察局那边已验明正身,千真万确,肯定不会有错的,你就放心吧!”
    “放心个屁!”常小康终于吼了起来:“我要看大哥最后一眼,马上给我找!”
    阿水急了:“臭小子跟谁说话?你敢骂我!”
    惠若雪笑意顿收:“阿康!你不是得了失心疯了吧,你还叫那个死鬼做大哥,你想给他招魂吗?”
    常小康先冲着陈阿水:“骂你又怎么样?都给我放小心点!惹急了我,我让他下去找我大哥!”
    又向惠若雪吼了一声:“林小健就是我大哥,谁也改不了!”转身冲了出去。
    惠若雪被儿子气得白了脸,还得安慰阿水:“别理他,撞了邪了!”
    阿水倒不生气了,搔着头道:“好小子,脾气真象老大,暴!”
    惠若雪又忍不住笑起来:“今晚要好好庆祝一番,我已经请了姜先生。”
    阿水皱起眉头:“保密局的人阴阳怪气,有他我吃东西没胃口,改天吧。”
    万国公墓,林健的墓旁,一块黑色理石墓碑正在立起来。
    常小康喃喃道:“大哥,你亲口说过不会再回上海,为什么又要回来?难道你不清楚,这里已经没有你容身之地了。你居然会为了一个疯女人,一个妓女去送命,你真傻!我找了你旧日的衣服,和你亲爹葬在一处,你在天有灵,就安息吧!小弟也只能为你做这些了……”
    黄裱纸点了起来,片片黑色的蝴蝶如精灵般在空中旋转飞舞。
    常小康摘下帽子鞠了深深的三个躬,之后迈着大步离开。他现在对命运有了新的认识,世上的事就是这样变化不定,大哥样样比他强,可就是时运不济;他的命显然要比大哥硬,所以运道正盛。
    龙华的春天,景色如画,常小康却顾不上欣赏,因为离他二十米开外的三个木桩上,一字排开,站了三个死犯,一式肥大的棉衣囚服,蒙眼堵口。
    “组长,您要的枪!”一只德国自动手枪端上来,姜琛看也不看,示意着送给常小康。
    常小康沉甸甸地拎在手中:“姜叔叔,你说要教我,我们就,就打这个?”
    姜琛向他微笑:“你不是吵着要学枪吗?怎么,怕了?”
    他向旁边扬了一下手,一个五大三粗的特务,蔑视地看了常小康一眼,转过身以臂为托,用手枪瞄准头一个犯人扣动了扳击,震耳欲聋的枪声过后,犯人头上篷出一瀑红白两色的东西,脑袋立刻向下垂去。
    常小康不想示弱,摆出个满不在乎的表情,也将左臂横在胸前,右手将枪搭在上面,默念着要领,瞄了半天才放了一枪,不料对面犯人的头急剧地摆动起来,子弹只是擦过了脸颊,口中的堵塞物在摇晃中也被甩掉,悲叫声连连响起:“不要杀我,我不想死呀!我效忠党国,这次是上当受骗,我再也不干了,饶我一命吧!”
    常小健一击不中,反吓了一大跳,犹豫中,右肩被铁一样的手钳住,重新帮他指定方向:“再来,射心脏!”
    常小康咽了口唾沫,再次压下扳击,喊声象被掐断了一样戛然而止,枪响的瞬间,常小康清晰见到那犯人没了骨头一样挂在柱子上,体下沥沥拉拉两股液体正流出,一股是血,一股是尿。
    “记住,你枪口下全是孬种!你的气势要强过他,你弱他就强,你强他就弱!”姜琛拍拍他的肩膀,又问:“感觉怎么样?”
    常小康逞强地吹吹枪管:“还有吗?”
    姜琛故做惊讶地看看他:“好啊,那个也归你。来人!把布摘下来,嘴也放开!看着眼睛打,这样才过瘾!”
    常小康其实很怕和死刑犯对视,但话已经出口,只好硬了头皮上。这时他才发现,对面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特别年轻的女人。他有些吃惊,更有些后悔,让他吃惊的还在后面,那个女人居然在笑,那是一种让人冷彻心扉的笑,常小康顿起鸡皮疙瘩,没瞄准就慌张开枪,子弹呼啸着打在那女犯人的身上,那女犯人非常硬气,居然在枪声里高声喊道:“打倒国民党反动派!打倒独裁政治!”
    常小康知道坏了,咬了牙连连扣动扳击,不知不觉将枪里的子弹全部打光,耳边还是回荡着那个响亮的女声。他脸上的肌肉控制不住地颤抖着,突然有了急急的便意,狠狠地压抑着转身向自己的劳斯莱斯走过去,死死并了腿坐在座上,透过车窗看过去,特务正在卸尸运走,那几具毫无生命迹象的尸体在草地上一跳一跳地被拖着。
    隔了一层车体,死亡的气息嗅不到了,杀人的恐惧一扫而光,带之而来的是强烈的快感,他的枪口终于嗜血了!
    姜琛上了他的车,随口赞道:“不错!明天起给你个证件,就可以佩枪了。”
    常小康知道他这样就有了半官方的身份,欣喜之余好奇问道:“姜叔叔,你讨厌枪吗!”
    姜琛看了他一眼:“什么意思?”
    “我从没见你带过枪,为什么?”
    姜琛脸上的肌肉动了一下,摇摇头:“没有原因。”
    “你不会说,一个保密局的王牌特工,统领着一个特务机关,却从来不亲手杀人吧?”
    姜琛笑了一下:“当然不是,杀人有许多方法,不一定非要用枪!”
    “可枪是最先进快捷的杀人武器呀,难不成你也要用刀?我们社团有好几个人擅使飞刀,可我听大哥说过,刀再快也快不过枪的。”常小康开着车,连珠炮似的发问。
    姜琛不再就这个话题谈下去,在他眼里,常小康只是一只小叭狗,没必要推心置腹。作为中国最高特务机关的一员,他一直喜欢神秘感,就象当年在东北日军生化实验基地,他以日籍医生的身份潜伏侍命,那时的他就以神秘和沉默著称了,他死过无数回,最惊险的一次是被日本人逼着连杀了十几个人后,又自己对着自己扣动了扳击,只因为他的身份暴露了,很幸运,他一次又一次地活了过来。只是从那一次起,他真的不想再碰枪。
    时光荏苒,他为党国效力近二十年了,他曾深得戴笠的赏识,从重庆回来南京,在军统的大本营洪公祠,主持了一个秘密的实验中心,拥有着独特的代号,蝎王。连军统内部的人都只知蝎王不知姜琛,知姜琛而不知蝎王。前局长坠机身亡后,军统更名为保密局,走马灯似的更换着上司,他们全都不会了解他从前的那些荣耀,特工的工作有些是极密的,极密到只有一两个人知道。无论是郑介民还是毛人凤,都不好看他这个一身怪僻的老牌特工,他浸注半生心血的生化实验,已经得不到重视,慢慢中断了经费来源。
    一个在谍海中沉浮了二十余年的人,视荣耀和地位如同生命,他相信自己始终是那朵盛开不败的远东间谍之花,是特工中的奇迹。他不能容忍自己毫无建树、默默无闻地枯萎下去。于是,他把目光投向了大上海,这里他并不陌生,他曾经专门为戴笠搞过忠义社的情报,对这个社团知之甚多。这半年来,他自认功勋卓著,做到了连当年戴老板都未能如愿以偿的事:他开始控制这个社团,并逐步为他所用。
    望着身边那个吹着口哨驾车的小老大,他不由微笑,他一手扶持出的天真少年,骄横和无知,都是那样可喜可爱,他装作不经意地问:“社团里,谁的飞刀使得最好?”
    “当然是邵晓星和林小健!”
    姜琛一听不得要领,又问道:“还有吗?”
    “那就属唐辕了,他算是邵晓星的入室弟子。”
    “好,叫他明天来找我,有件事要他办。还有,你告诉他,要是做成功了,升他当堂把子!”
    常小康抬起眉毛:“他可是水叔的手下!”
    “那个陈阿水年纪大了,应该把机会让给年轻人!小康你记住,用人不要看资格,要看本事,看谁对你更重要!”
    他擅长做这样的点拔,只言片语但字字珠矶,常小康马上心领神会:“早看阿水这个老东西不顺眼,一脑袋反骨,想整治他就是没机会。”
    “听说,他对你爹那个女人不错!”姜琛又很突兀地冒出一句:“听说江湖最忌讳动老大女人的主意。”
    常小康一拍方向盘:“对呀,我怎么就没想到!”
    常公馆后院。
    阿芳在园丁煤役住的房间前,洗着如小山一般的衣服,她很容易地分拣出男主人的衣服,用满是蚂蚱口的手捧着贴上脸,泪水打湿了她的面容。她啜泣了一会站了起来,望着后楼那个挂满枯黄长青藤的窗口,她每天只能这样用泪水思念她的先生。
    常啸天出事后,她是最先被惠若雪赶出医院的人,跟着吴妈就失踪了,以后的日子里,所有的佣人都被打发回家,只把她留了下来。惠若雪叫人看着她,派给她大堆粗重的活计,却禁止她再踏足公馆半步。从大少爷的保姆、常啸天的女人一下子变成了干粗笨活计的洗衣娘,这样的身份跌落,可能很多人会受不了,可阿芳却用极大的勇气坚持着。她是那样深深爱着她的先生,虽然咫尺天涯,但只要知道他还活着,哪怕只是感受到一点点他的生命气息,她就心满意足,她的心中就会漾起西子湖水般的柔情,何况,她心中还装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后院响起了杂沓的脚步声,阿芳迅速擦干脸上的泪水,扭过头,却看到了太太的一张笑脸。
    惠若雪亲自指挥着给阿芳妆扮好,看着那杭州女人晕晕登登出门上车,又看着车开出了常公馆。她有一种看马戏的快感,她从来没把这女人当成一个对手,她始终认为她又傻又笨,给常啸天睡上纯粹是为了气她,以她现在的心情,恨不能让常啸天马上清醒,追上去看看即将发生在他的兄弟家里的一幕!
    陈阿水今天很被侄子灌了几杯花雕,带着醉意回公寓。
    佣人告诉他常夫人给他送礼来了,他好生奇怪问在哪里,是什么?佣人说在卧房中,老爷你一看就知道。阿水已经明白了大概,挥手打发了窃笑的佣人,三歪一斜地向卧室走去。
    他推开卧室门,雕着象牙大床上,帷帐全垂下来,只露出床下一双暗红色的皮鞋,皮鞋的尺码很小,象一双工艺品。阿水掀开帐子,先看见一头柔软的长发覆在枕上,他喷着酒气笑出声来,一把掀开被子,见到了全身赤裸的女人,手脚全捆在床上,无助地晃动着身体,口中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只是唔唔地叫。她的肤色雪白得耀眼,坚挺的乳峰因为紧张而爆起一圈小小的突起,衬出中间两颗暗红色的宝石,成熟得让人啧啧称叹,连对女人见多识广的阿水都感到前所未有的诱惑。
    他已经忍耐不住,一只手拔开她覆在脸上的长发,另一只手解开腰带褪下了半截裤子,当一张惊惶无比的脸突然出现眼里,陈阿水一下子僵在她身上,两人对视了好一会。阿芳的胸脯不停地起伏,几乎要窒息,她只顾害怕和羞涩,忘记这种无助的挣扎只会勾起男人更强烈的性欲。
    阿水眼睛象要暴出来一样,他用颤抖的手抓过被子,连头带脸全部蒙上,保持了那个半跪的姿式,足足喘了有一分钟的粗气,终于叫骂出来:“谁他奶奶干的好事,不得好死!”
    他第一次女人面前败下阵来,有气无力地出了卧室,叫来女佣解开阿芳,帮她穿好衣服。阿芳惊魂未定,几乎已经不晓得怎样走路,被搀出来的时候只会哭,恨不能一头撞死。陈阿水也怕再看见她,远远地背对着她问:“你,你还回公馆吗?”
    阿芳使劲摇着头,阿水想了想自己也是废话,惠若雪肯定是在报复她,就道:“那我叫人先给你找家旅馆,之后再想办法安顿!”
    阿芳感激地望着他的背影,突然跪下来声泪俱下:“水爷,你和三爷为什么不救先生?太太对他不好的呀!”
    阿水远远地回过头:“你说什么?阿三已经死了你不知道吗?”
    阿芳愣了一愣,含悲忍泣接着哭诉:“水爷,吴妈不见了!”
    阿水道:“我知道,她回杭州了!”
    阿芳石破天惊地喊道:“不对!吴妈知道是谁来杀先生的,她现在一定是被人杀了!”
    阿水惊得头发竖起来,几步走过来:“你说什么?”
    阿芳望着他:“吴妈亲口告诉我,杀先生的不是阿健,是公馆原来那家主人的少爷,是姓汪的#蝴来找过吴妈,吴妈看他可怜,还周济过他,可万万没想到他会来刺杀先生!”
    阿水一把捂上她的嘴,又放开压低声音严厉地问:“还有谁知道这桩事?”
    阿芳惊惶地睁大眼睛:“我被太太关起来,谁也见不到,也不敢对别人讲。水爷,你是先生最好的兄弟,我才敢对你讲出来。水爷,你要给先生报仇,给阿健做主呀!太太和少爷都在冤枉阿健,阿健没回来杀先生的!”
    阿水已经叫她惊出一身冷汗,心道这下你撞上枪口了,吴妈那死老太太一醒过来就胡说八道,是我下令叫唐辕杀的,尸体都是我叫沉到苏州河里去的,没想到她还讲给你听了。他看着阿芳泪水纵横的脸,知道这女人也留不得了,看来今晚就得处理掉,惠若雪把她送这里来,可能就是为了让他最后享受一下再杀死她。
    想到这里,阿水不由叹了口气,放开阿芳,换了一种声调:“阿芳,还记得二十年前吗,你那时的样子叫我好喜欢,只可惜你看不上我陈阿水,是你害得我一生不娶。你做了天哥的女人我不恨你,但是,我今天不得不杀了你,你知道得太多了,你活着只能坏了大事。我不是不想给老大报仇,只是我现在走到这一步,已经不能回头了。天哥已经成了那个样子,找出凶手又能怎么样。我今天没上你,已经算是对得起他了!放心,我会给你个不难受的死法,不会象吴妈死得那么惨。阿芳,今生无缘,来世我一定娶了你!”
    阿芳越听越骇异,知道自己是自投狼口了,她瘫在地上,任由阿水把她的嘴巴封住,又捆住手脚,放进一只麻袋里。她挣扎中听到阿水吩咐手下要做得干净些,对着头开枪。他倒是为她想得周到!
    死亡的临近使她突然平静,她闭上眼睛,静静等着枪来打爆她的头。她心中最想念的是小健和常啸天,她这一生似乎就为这两个人而活,可惜无缘再见,她又想自己没让别人占了身子,总算是落了个清白,下辈子就是做牛做马,也不会给这个该死的陈阿水当老婆,正胡思乱想着,枪声震天动地响起来,她隔了一层麻袋向地上跌去,以为必死无疑,可她很快发现自己纤毫无损,房中大声呻吟的居然是陈阿水!
    姜琛和常小康走进了公寓,来完成计划中的最后一步。姜琛亲自上阵倒不是好奇要看陈阿水的下场,他是担心小康太嫩,制不住陈阿水这样的老牌流氓,一旦叫他跑掉那就是放虎归山了。这半年来,从陈阿水和那些老洪门的眼里,他不止一次地看到怀疑和不敬。常啸天一直恪守着的那个不近官府的信条,已经深深种植在这些老家伙心中,他只有不断地杀一儆百,才能进一步控制这个社团。
    陈阿水不比黄省三,他没有家室,一个人住在公寓里,连手下加佣人不过七八个人,一并揪出来一顿冲锋枪就收拾了事,最后只剩下陈阿水还在苟延残喘。常小康搜遍公寓,也没找到那个用来套狼的绵羊,两人并没有如他预期的那样,正双双在床上交合,这样一来,他为这位叔叔准备好的送行话全然没了意义,只得另起炉灶:“烂梨陈!没想到会有一天死在我手里吧?”
    阿水双腿全被扫断,坐在血泊里疼得满头大汗:“臭小子你算老几?我和老三都是死到他手里,说不定你爹都是栽到他手里,我们看低了他!”
    他的手狠狠地指着姜琛,姜琛漠无表情,似乎并不为之所动。
    常小康自然不甘心让他死到临头还贬低自己,怒道:“你这个老鬼杀我大哥,还胆敢睡我爸的女人,明天我就叫你的丑事传遍上海滩!”
    阿水咬着牙笑:“我倒是真想死在牡丹花下做个风流鬼!可惜水叔最后这一次让你失望了,我根本就没动阿芳一根毛!我陈阿水纵是再十恶不赦、六亲不认,还不至于和大哥用一个女人。为了对付我,你连你亲爹的女人都敢用,你比我狠!阿叔劝你倒是要看住这个混蛋,别叫他上了你妈,傻侄子!哈哈……”
    姜琛头一摆,一梭子冲锋枪子弹扫上来,阿水笑声顿止,仰倒在地。
    大火舔舌着客厅,陈阿水在浓烟中睁开了眼睛,他在火光中搜寻着,看到了一条正在蠕动的麻袋。他艰难地拖着断腿在火中匍匐前行,麻袋已经烧着了一块,他用身体捂上去,血浸灭了火苗,他手齿并用解开麻袋口,掏出随身的匕首割断阿芳手上的绳索。阿芳口被封着,说不出话来,只看着自己的一双手被他割扯得鲜血淋淋,里面又放上了阿水的金链表和钻戒。
    “拿着,快逃,去找冬虎……”
    做出最后的安排,他一头倒在阿芳腿上。阿芳的头发已经被火燎糊了,她奋力推开阿水,拿起刀划开脚上的绳索,爬起来在火光中找到了大门,门在火中訇然倒地,差一点把她给砸在其中,她被浓烟快要炝晕,拼命咳嗽着向后跑去,惊惶失措中绊倒在一具尸身上。她后来想起,摔倒那一瞬间,她肯定和阿水的脸贴在了一处,因为她清楚地记得,阿水眼睛还瞪着,她想阿水或许是不甘心她就这样走掉,才故意设了个障碍,最终与她肌肤相亲了一次,唯一的一次!
    实际上,阿水已经死了,阿芳从阳台逃离了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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