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而昏黄的月亮悬在空中,夜凄清而神秘,浦江水冲上岸来,在深夜里营造着单调重复的歌谣。一个颀长的身影静立在岸上,一动不动已经很久了,他裹着一张黑色的面罩,只有眼睛在夜中闪着澄澈的光,远远投向江面未可知的一处地方。
海关大楼的钟声敲了十二下,身影象风一样迅跑起来。在黑暗与路灯统治的城市,他象一匹来自草原的羚羊,穿过长长的街道,跳过高高的围墙,伏身于初生的花草之中。他的脚步是这样轻盈,所到之处竟没留下一点足迹。他路过一丛七零八落的树桩,绕过一个废置的秋千,泳池的清水刚摄映下他的掠影,他已经翻过了二楼北侧缓台的栏杆。他似乎很熟悉这种攀缘,窗上的铁筋被他轻轻巧巧拿下来两根,一块玻璃也跟着擎在手中,他将玻璃小心翼翼地放上缓台,左右看看,深吸一口气,从不到半米见方的空处滑溜溜地钻了进去,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人已经轻落在地毯上,随即拉下了面罩,露出一张清俊忧郁的面孔。
房中一张大床,床头摆放一只轮椅,床上安静地沉睡着一个老人。
年轻的偷入者一近床边,就完全失去了冷静和沉着,他开始近距离地端详床上的老人,两个人的脸对在一处,老人面色不乏红润,倒衬出偷入者的苍白和憔悴。老人的呼吸和缓平稳,倒显出偷入者的气息急迫。月光似乎跑进了他的眼中,呼吸声越来越大,老人终于被惊醒,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与他四目相对,口中唔唔有声。
偷入者伏在他身上激动地耳语:“爸,我是小健!认出来了吗?”
老人的目光始终疑惑朦胧,林小健伤心地摇了头,一手蒙上口,一手拂上昏穴。外力作用之下,老人又沉沉睡去。空荡的房间,一声轻得不能再轻的叹息:“您还是认不出我来!”
常啸天浑然不晓,躺在大床上象个无助的婴孩,林小健摸出一套注射器具,熟练地在臂弯上绕了皮绳,就了月光勒出静脉消毒挑入。他单臂举起瓶子,充了注射架,耳朵警觉地支着,眼睛不时地盯一下套间的房门,另一只手按摩着常啸天腿上的肌肉。他同时做着好几件事,全身极度紧张。
一个小时过去了,常啸天呼吸匀长而舒缓,林小健始终不肯把点滴的速度放快。床头的座钟已经指向凌晨三时,三个小时过去了,药已所剩无已,他还是执拗地等待最后一滴药液进入静脉,才拨下针头。他再次俯身凝视,自言自语道:“爸爸,我找到了刺客的下落,我会查个水落石出!可是如果您老也不醒来,这又有什么意义?谭叔叔配的药,已经打到第十八只支了……”
他突然控制不住抱住常啸天:“爸,醒一醒!为什么还不醒?您坚强的神经和意志都到哪去了?难道还在生健儿的气吗?明天,明天又是您的生日,您才五十二岁,您真的就甘心永远这样子了?真的就忍心让我悔恨一辈子吗?”
窗外,月亮已经偏离了窗子,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光,有风吹了进来,江声隐隐入房来。林小健直起身来,抹去泪水,细心地盖好被子,收好注射器具,连酒精棉球都一并包起来带上身,之后扫视着整间屋,确信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便拉上面罩,从窗口又钻了出去。他攀在缓台上,避开那些长春藤的枯枝,装好玻璃,插好铁筋。时间拿捏得如此恰到好处,就在他纵身跳入院中的刹那,一个男看护活像大烟未抽足一样,打着连串的哈欠推开房间,例行公事地查了一遍房。
沪北的月亮并不比沪西暗,面貌却天差地别。
阿娣家破旧的阁楼里,又有一个房客住了进来,来的时候两手空空,根本不象个常住客,可是一下子就付足半年的租金。那个阁楼其实条件很差,用木条隔开的里外两个小间,都是名副其实的鸽子笼。要是没有开气的天窗,大热天里肯定会闷死人的。原来的住客阿煜一早回来上阁楼,突然发现外间睡了一个男人,叮叮咚咚地奔下来,差一点把楼板踏坍,目光凶恶低声喝问怎么回事,阿娣推开他,大声嚷道你只有半个月就到租了,又不常回来住,我们凭什么不能租给别人,你又没把阁楼包下来。
其实,她这样说是有些强词夺理,因为阁楼的外间一直用来放置杂物,根本没打算住人。可现在物价涨得快过雨季的江水,爷爷的病日见沉重,靠她一个小小人儿在织染厂攥的那点点工钱,根本不够买那种叫正申的特效咳嗽药水,她恨不能把所有的东西都变做现钞才好,有合心意的租客上门来,她又怎会放过好机会。
阿煜仍是一脸凶像,低吼着:“我出那一半钱,把这个人给我赶走!立刻!”
爷爷的聋耳朵也被他吼好了,一口气没上来,又大声咳嗽起来,阿娣抚着爷爷后背,直到他吐出一口混浊的痰来,见阿煜还是不依不饶,开始有些害怕,这个奇怪的房客,晨昏不定,昼伏夜出,最近出入更是常带一身酒气,有时几天也不下阁楼,喊阿娣给他打酒买饭,有时又十几天不回来,阿娣早就巴不得他赶紧走。
“是阿煜哥吧?我是小钟,住你隔壁,以后多关照!”
新来的房客闻声下来解围。他个子很高,低头走楼梯的样子却很灵活,那个撞了阿煜多少次头的阁楼梯子,他第一次就走得十分轻快。
阿煜翻着眼睛看着他,用鼻子哼了一声,推开他的手,粗声粗气地问:“谁告诉你我的名字?”
“小妹妹说的。”自报小钟的房客很自然地收回了自己的手,上下打量阿煜:“我白天夜里都要工作,只是在这里找个床铺困觉,不会打扰你的。”
阿煜瞪了他一眼,竖起一根指头:“警告你!不许到我那间房去,你给我记住!”
小钟摆出一副奇怪的表情:“去你的房间做什么?那里又不是城隍庙,也不是大世界!”
阿娣忍不住笑起来,阿煜窘了一下,走了出去,边走边骂:“小鬼头,拿你老子寻开心!”
小钟的眼睛变得凌厉起来,只是一瞬,就消失了。
这样安静了十几天,一天,阿娣从工厂回来,听爷爷偷声讲阿煜出事了,是小钟把他架回来的。阿娣胆战心惊地上楼去,看见新房客正给阿煜包扎,那阿煜昏迷中仍不失凶狠,一声声叫了滚开,清醒一点就叮嘱:“不要对别人说起,不要上医院……”
小钟帮助阿娣擦净楼梯上的血迹,还安慰她不要害怕,阿娣不知为什么,很爱看新房客的笑容,觉得他很值得信赖,就放下心来。
阿煜再度醒来,已是深夜。他发现胳膊已经上了简易的夹板,头上的伤口也包了纱布,他支撑着从木板床上站起来,扯开蚊帐,拉开自己的一扇门,便是年轻邻居的阁子间,也是一床一帐,那个小钟穿着背心短裤,披了一件外套,手持一本书转过头来,样子很象大学生。
他抬抬伤臂:“你包的?”
小钟点头,阿煜夸道:“挺象样的吗,学过?”
“我从你房里找到些急救用品,临时对付一下,你的小臂肿得厉害,也许断了,应该上医院重新处置!”
阿煜就地坐下,自己把臂上下捏捏,突然一拧一端咯叭一声,他满头大汗甩甩胳膊:“没事了,脱臼而已。”
小钟皱了眉头目睹他自疗的过程,也不由佩服他的忍耐力:“这个样子就行了?”
“胳膊吗,离心大远,能把我怎么样?我从不上医院!你今天帮了我,改天请你喝酒!”
小钟面色转冷:“谢谢,我从不喝酒!”
“你是不是男人?是男人就要学会喝酒!”在一通近似于刮骨疗伤的表演后,阿煜底气渐粗,口气渐硬,有些讥讽地看着床上那个文弱的年轻人。
小钟淡淡道:“不!我喝酒误过一个朋友的命,所以我发誓永不沾酒。”
“噢,看不出你还是一性情中人,好!”阿煜竖了一下拇指,却连带一阵呲牙咧嘴的痛。
“你怎么受的伤?”
“你管不着!”
“连谁打的你都不知道,职业技能太差了!”小钟嘴角流露轻蔑。
阿煜一下变得阴沉:“什么意思?”
小钟竟又低下头看起书来,似乎不在意道:“你是个杀手,我知道……”
猛然间他的头咚地一声,已经被阿煜死死摁上床:“说!你是什么人?不说,我废了你……”
小钟没等他把威胁讲完,肩头一耸,轻松脱身而出,两个人瞬间换了姿式,阿煜的头竟被小钟裹胁在肘下。
“还想动手吗?我一向不会趁人之危!”
“放开我!”阿煜挣了两下他的胳膊如铁钳一样,自己竟然挣不开,绝望地大叫起来。
“说好了,我放开你,你要听我的,我们心平气和谈一谈。我已经知道你是杀手,还失过手。杀手失手,大半会被杀了灭口,所以你很危险!”
小钟手一放,阿煜啉啉喘息着松脱出来,抬脚便逃,刚揭开阁楼盖子,耳边嗡地一声,楼盖上嵌上四枚奇形怪状的飞刀,他猛然却步,捧着胳膊回过头来,看见一双寒气逼人的眼睛,外套在打斗中脱落,肩上露出一条狰狞的伤疤,在昏黄的灯光下赫然发亮。
阿煜惊问:“你,你到底什么人?”
“一个被社会抛弃的人,没有家,没有工作,只想挣钱,所以找到你老兄想一起干,没想到,你这么不济,倒先出了差子。唉#恒我这一注押错了筹码。”小钟拣起衣服披上身,语气竟是意兴阑珊。
阿煜沉默良久,半信半疑向里间走去:“我不管你是什么人,我也说不上你的话是真是假。反正我现在是见不得光的鼹鼠,你要整我很容易,随你吧!我要困觉!”
小钟看着他的背影,嘲弄道:“你是不是男人?这么容易就放弃了?”
阿煜忍不住转身:“小鬼头,我承认我看走了眼,低看了你。可是你也不用对我冷嘲热讽,叔叔我出道的时候,你还是个毛孩子。”
“想当人家叔叔不容易,先说说你有什么本事,发过什么财。要是叫我服气,我再上路也许能拉你这个前辈一把。”小钟继续激道。
阿煜心有所动,先看定他:“小子,王亚樵听说过吧?”
“暗杀大王吗!”小钟想起小时候见过的那个长胡子伯伯,眼神不由闪烁了一下。
“我在他手下干过,算是他半个徒弟。”
“你在洪门?”小钟更加惊讶。
“不!”只跟了半年,他就叫人害死了。二十五年,你还是小毛头吧,北平有个日本大佐山本三雄被炸案,是他一手策划,我和另几位师兄一同做的,当年可是轰动一时。阿煜说起光荣历史,颇有些自豪。
小钟眨了眨眼:“年头太远了没听过,再说死无对证#旱近的听听!”
“死无对证?杀手杀人都要死无对证才算成事儿,要不然叫什么杀手!”
“说说你这次失手吧?”
阿煜有些不耐烦:“你已经知道了,还问什么?你阿叔最近老了,常常走麦城,要不然也不会着你这种小鬼的道,不讲了不讲了!”
“讲来听听也无妨吗!你不想吸取一下教训吗?”小钟语气轻松循循善诱,可手却在逐渐攥紧成拳。
“我想喝酒!”阿煜斜着眼睛看着他:“你肯陪我吗?找师傅要缴学费的。”
小钟怔了一下,在床上一跃而起:“好,你等着!我去买。”
“嗬!你好大瘾,这么容易就破誓,你不怕我跑了?”阿煜大笑。
小钟也跟着他大笑:“多谢提醒!”说罢,在他胁下划拉两下,阿煜顿时成了一只大呆鸭。
小钟手脚很快,转眼回来手中已经多了两瓶绍兴老窖,一只白崭鸡,几包下酒小菜,放在地上摆好了才解开阿煜的穴道。
阿煜一声不响席地而坐,他饿急了,接过一瓶酒,另一只手已经往口中塞食物。他看起来象是个粗人,明明受人所制,竟也不上心,更不管有伤在身,几口就干进去小半瓶。
小钟对着瓶子偶尔喝上一口,刚刚在瓶中换了清水,喝起来没有滋味,还有些冰牙。
阿煜手中拿了一只油油的鸡腿,睁了有些混浊的眼睛看着他:“小子,年纪不大好有本事,听口音你是南边人,来上海做什么?”
酒既然是假酒,名自然也是假名,小钟不会说出他叫林小健。他早已看出,这位阿煜虽然是个杀手,但显然是那一类有勇无谋的杀手,在江湖之上,只能算上是二三流的角色,和他记忆中的那位王伯伯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一想到义父就折在他手上,他心中就忍不住抽痛,应答起来也半真半假,带了些切齿的感觉:“攥钱!报仇!”
“报仇!你报什么仇?”
“我家在广东,父亲被人给杀了,一夜之间家境败落,一无所有。现在两手空空来到上海,上海是冒险家的乐园吗!我要攥好多好多钱,回去为我父亲报仇!”林小健对着瓶子喝了一口清水。
阿煜愣了一下,突然伸手过来:“小兄弟!你很象我年轻的时候,简直太象了!”
林小健任由他亲热地握住手,斜眼瞅瞅他:“年轻时候?你很老吗,我看你顶多四十多岁!”
阿煜苦笑着松开他,摸摸挂满沧桑的脸:“走眼了吧,我今年三十四岁。”
林小健瞪了他一眼,继续引导他说下去:“听你的口音也不是本地人,你从哪来的?”
“阿拉上海人,道地的上海人。二十几年前,我的家就在上海滩。我家很大,老爹是个大亨,真正的大亨,当年的法租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不过,我是天生的忤逆子,很小就不安份,要离家出走,在外面讨生活。后来家败了,没了生活来源,我就沦落在美国做苦役,十六岁被人骗去南非。日本人还在东北时,我死里逃生跑回来,就遇上打仗……”
林小健实在想象不出他会有这么复杂的经历,停了一下,注意地看着他:“你家在上海?”
“当然!我又不是从土里蹦出来的,我有爹妈,还有妹妹呢。你知道吗,两个妹妹,双胞胎!”阿煜脸色挂红,竖起两个指头,眼睛因为回忆而变得有光彩:“我离开家的时候,她们俩个才八岁,总缠着我叫阿哥阿哥的,长得别提多好看,美国片你看过吗?就象那个什么秀兰邓波儿……”
看着一个杀手柔情地说起妹妹,林小健内心也被触动,不由想起邵叔叔家的两个小妹妹:“她们现在还好吗?”
“好#糊们在一起别提有多好,只剩下我孤孤单单一个人受罪。”阿煜用鼻子粗粗地出着气。
“那你为什么不去找她们!”
“我是等着有一天做到头,就去墓地找她们。可惜,干我这行的有今天没明天,有今世没来生,不晓得死在哪里,更不知道下辈子投胎变个什么玩艺儿。”
林小健恍然大悟:“你是说,她们都不在人世了!”
“早死了,二十多年了。只一夜之间,全家都叫人杀了!”
阿煜仰头开始喝那一大瓶酒,咕嘟咕嘟,象是要用酒炸开喉咙。
林小健想制止他,又不知如何劝解:“你这么喝要醉的!”
“醉!我就是要醉!我不要醒!我干这行就是为了报仇!我天天盼日日想着报仇雪恨,好容易盼到机会杀仇家,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我却打偏了!妈的两枪他居然还死不了,还能活过来……”
“你的仇人是常啸天?”林小健一把抓起他。
“还有一个叫林健,那家伙死得早便宜他了。这两个混蛋王八蛋挨千刀万剐的,杀了我一家人,还抢占了我的家,你肯定没见过那么大的花园洋房,那本是我的家我的家呀!”
阿煜扯开了衣襟,露出带黑毛的胸膛,拍着大喊:“知道吗?我娘可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又美丽又有才华,是上海的第一个女钢琴家。常啸天的管家是我家从前的佣人,她现在提起我妈还要掉眼泪!常啸天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鬼,他和我老爹抢地盘,连女人小孩都不放过,这样一个丧心病狂的刽子手,我却杀不死他,真他妈没用。我是天下一等一的笨蛋、窝囊废!我真没脸去见我妈和妹妹,唔唔!”
杀手啪啪打着自己的脸,酒瓶磕在地上,粉碎了,小半瓶没喝完的酒汁泼上来,热辣辣的崩到林小健的脸和身上,林小健一动不动,木雕泥塑一般,任由他手舞足蹈地狂发酒疯,把一地酒菜践踏了个稀巴烂。他知道了,眼前的杀手是汪铭九的儿子,汪铭九和他老婆的故事,他不止一次地听义父讲过。
他彻底明白了那个夜晚吴妈闪烁的眼神和没说完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