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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混迹校园 第八十章 老乡会
    一天中午,叮当被叫了出去,又回来叫上了我。
    “快走快走!去聚餐!”
    “……我还是不去了,我又不熟。”
    “有什么熟不熟的,全部都是老乡,见了就认识了!别这么婆婆妈妈的,快走吧!菜都点好了。”一把拉了我,叮当风风火火地往外走。
    从见到她的第一天起,我就很怕她,一看她不耐烦,我再不敢啰嗦,乖乖地跟了出去。
    聚会地点很近,就在女生楼畔的小卖部。一大桌子只怕围了不只十个人?我吓了一跳:“怎么这么多?”
    “多什么呀!今天是外校的老乡过来玩,我们当然要招待!”
    叮当熟络地走了进去,立刻称兄道弟地说笑起来。
    我有些无措地跟上去,站在叮当身后。
    这些,都是老乡。面对他们,只怕呆会儿又得来上一场令我不知如何应对的自我介绍。最好就当我是叮当的跟班,不要有人注意我。
    天不从人愿,叮当跟所有人都打过招呼之后,有人用老家话问她:“这个不是咱们老乡吧?是你现在的同学?”
    叮当斜看我一眼,也用家乡话回答:“什么呀!这个是我的小学同学,也是老乡呢!你说的话,她听得懂!”
    数声大笑,众人都改用家乡话了。
    “你别逗了,要是老家的,哪有开学一个多月了还不认识的道理?”
    “就是就是,上次聚会就没见到。又想骗人了吧?可惜啊!小叮当,我们不会上你的当地!”
    ……
    看我不说话,嘘声大起,众人都得意洋洋地看着叮当怪笑。
    “喂,说句老家话给他们听听!不相信我?”叮当泰然自若地说。
    于是所有人都盯着我看。
    我张了几次嘴,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终于想出一句:“我们是老乡!”
    “怎么样?没骗你们吧?”叮当亦作得意洋洋状。
    再次嘘声四起。这回,我也觉得有点惊讶了。
    “啊哈哈!就你教了这么简单的一句,明显听着不熟练嘛!还在那里嘴硬!”
    “哦哦哦哦哦哦哦……”
    我叹了口气,站了出来,大声说:“我叫张珊,叮当的小学同学、现在的同班同学兼同宿舍。我们是地地道道的老乡,”我换了口气,半开玩笑地说:“只不过我是土生土长的乡下人,你们这些城里人自然见得少,不认得也是正常的。”
    我当然是用老家话说的。所以大家都不笑了,而是有点尴尬又意外地看着我——他们刚才以为我听不懂他们的话,着实是十分狂放,这会儿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于是一个一个轮流站起,向我介绍自己,跟我握手,正式认识。
    此起彼伏的站起坐下看得我头昏眼花,悄悄一数,连我在内,足有16人。
    不用说,我只记住了另外两个女生的名字,别人都白介绍了。
    这两个女生,都是信管系的,是同级新生。一个叫邹小雨,一个叫龙彩华。
    介绍过后,为了给刚才的失礼找理由,有人开始询问为什么我现在才出现?为什么本院老乡会居然没有我的名单?
    叮当率性地摆了摆手:“人家比较爱静嘛!读书又用功,几乎都不出来走动的,哪里像我这种人!以为谁都能让你们这些人随便认识的吗?”
    叮当在帮我掩饰我的窘境是吗?我不是用功,而是不得不用功啊!我突然发现,叮当虽然嘴很利,其实心思很细密,心地也很好。
    我很少说话,自有叮当在那里长袖擅舞、左右逢源。我小心地扮演着“文静”的角色——这里有一大半的人都是外校的,据说都是“正儿八经高考上去的高材生”,这令我感到不可掩饰的自卑……
    谁知道一年之后,甚至是这个学期结束之后,我还能不能继续呆在这所学校里?也许那时的我,已经被学校劝退,被打回原形,回家做家庭妇女去了。
    都说大学生是天之骄子,可像我这样的,肯定不会是。我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乎所以。
    “张珊,你以前在哪个学校啊?我好像见过你?”
    “二中。”我这样回答。
    叮当看了我一眼。
    “奇怪了,我很少去二中的……你,认识吴苹和林秀吗?”这个戴着眼镜的斯文男孩问我。
    吴苹和林秀?怎么会不认识呢?再认识也没有了。
    一个星期前,我收到了她们从XM写来的信,说在一家酒店打工,职务是餐厅服务员。
    不能或忘的过往瞬间在眼前闪过,信中的她们看起来很开心很快乐,但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她们在强作欢颜?或者,干脆就是这样写给我看的。
    我对上那个男孩,点了点头。
    “你……怎么会认识她们的?”这男孩的眼神中滑过一丝不自然。
    “那你呢?你又是怎么认识她们的?”
    “我们都认识她们啊!都是一中的,一中有几个人不认识她们?整天吵闹玩乐,比男生更疯,很出名的!”
    带着略微的不屑和大大的不认同,有人这样回答我。
    另有人说:“我还是她们的同班同学呢!”
    果然啊……我笑了:“吴苹是我的同村,所以才认识了。另外,她们是我的朋友。”
    我顿了一下,加了一句:“不是普通朋友,是好朋友。”
    “看起来不像啊!我瞧你这性格,也不像是她们那一类人,怎么会是好朋友呢?”某人困惑地说——因为不记得他的名字,只能以某人代替。
    我坦然微笑:“异性相吸引吧!可能正是因为我们的性格不一样,所以才能成为朋友。其实她们的心地,都很善良的。”
    所有人都表现出一副不认同的样子。不过这个话题再讲下去,就要出现不愉快的场面了。大家不约而同地,讲起了各自学校的趣事,气氛转入热烈。
    林秀,吴苹,没有想到你们这么的有名。你们这样的人,到哪里都不会被忽略的吧?不论别人怎么看你们,我们都是朋友,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
    反正这样诧异的目光,我们已不是第一次面对。
    以下,就是一些奇谈怪论了。
    据说,在我们经管院,有一种来无影去无踪的怪虫,专门在男生楼出没。传闻男生楼当年本是一片坟场,后来迁走建了宿舍。原来是做女生楼的,结果阴气太重,出现过跳楼事件。于是将所有男生迁了过去,女生搬到现在这个位置。说是男性属阳,以阳镇阴。自此之后,果然再也没有女生在那里跳楼。
    至于那种怪虫,据传是从当年坟场内的腐尸里生出来的,无人见过它的形状,只知它在男生楼频繁出没。无影无踪无人得见却可以证实它存在的理由,是很多男生在睡梦中被它从身上爬过,皮肤上留下了永不消失的淡白痕迹……巧得很,其中一位上一届的老乡手上就有一条,看上去很像汗蚂蝗爬过后留下的痕迹。只是,它如同烙在皮肤上一般,不能洗去。听说这个印记就是一场午觉之后突然发现的。
    还有F大的情人河、S大的情人岛以及一句顺口溜:S大无美女,F大无处女……
    诸如此类。
    在众男生的口沫横飞中,我顺便知道了老乡名单上没有我在内的另一个原因:在长途车站及火车站都设有新生接待处,校车就停在那里,老乡会也派了跟车去接的。而我,是自己过来的,还提前了一天。
    我苦笑,果然人笨就是没药医,我居然没有想过学校会设接待处。想想第一次到学校那一路上的狼狈和种种揣测,这不是自己折腾自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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