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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地点:N省C市H区第一看守所(2001年被评为一级看守所)。
    时间;2004年7月23日21点35分起。
    狱友名单如下:
    刘猛:1978年出生于C市当铺地,因涉嫌盗窃、抢劫而被收押。
    李志超:1986年出生于K旗,因涉嫌持刀入室抢劫而被收押于H区看守所少年监室,后又因与同监室在押人员打架而被转移至本监室,入狱时年仅17岁。
    亮亮:只知其绰号,H区人口,初中毕业于赤峰市第九中学,后因伙同他人致人重伤而于2004年3月入所。
    陈超:我对他的了解最少,他好象天生对我抱有敌视地情绪,与我言谈甚少,据同监室人说是因抢劫犯事,在老家还有一个开理发店的女朋友。
    杨所:本名不知晓,只知其在我们监室呆的时间最长(大约有八个月),属于元老级人物,故大家尊称其为“杨所”。今年正好是其本命年。
    李建国:1984年出生,初中毕业后便随同他人混迹于网吧、舞厅等常葫,我们所有人的卷宗就属他最多。抢劫、诈骗、盗窃皆有,而且年龄不大,脑子反应快,是他们犯罪团伙的“军师”,在我们监室担任“舍长”之职。
    韩建惠:1980年出生于A旗S镇,生性内向,不善言谈。其最大特长就是模仿驴叫,惟妙惟肖。据说这是他的基本职能,白天在村镇踩点学驴叫,全村驴都跟着嘶鸣不已,他便知晓谁家驴好,然后夜晚秘密潜入将其偷走,截止事发前,大概偷了有30多头。
    吕小刚:今年35岁,是我们监室里最年长的一员,为人圆滑,老于世故,平时很少和狱友说起他进来的原因,只隐约知道是因为经济纠纷,结婚多年,儿子也已上小学。平时狱友们有事情总喜欢让他帮忙拿主意。
    连我算上,我们一监区五监室共住九位难友-狱友-室友。我不知哪一个称呼更加贴切,我所能做的,只能将我这七天七夜的经历和切身感受原原本本、真真实实的呈现出来。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8:40分
    我听见对面的书屋传来一阵嘈杂声。
    我并没有当回事,因为嘈杂声在这条喧闹的胡同里,并不那么吸引人的注意力,况且我本身又是那种身外之事懒得关心之辈,我习惯性的坐在电脑桌前,开始昨天未完成的游戏任务。
    不一会儿,门口进来两个中年男子,我下意识的问道:
    “租书还是租碟?”
    “随便看看。”其中一名男子随口答道。
    “哦。”我应允了一声,又把我的主要精力和目光投入到了电脑屏幕之中。
    那两人站在书架前开始翻阅起来,平时也有这样的人,诸如等人什么的呆到这里随便翻一会儿书打发时间,我也懒得理会。
    大约过了有半个小时,我发现那两人不仅没有离开的意思,反而从书架上抽出十几本书堆在地上。我感觉事情有些不太对劲,问道:
    “这些书都租?”
    其中一个矮胖的男人冷哼了一声,用冰冷的语言反问道:
    “你知道这些书是啥书吗?”
    “知道,现代校旱呗。”我表面上满不在乎的回答着,但心里却感觉一步步的迈向深渊。
    “校旱?告诉你,这些书里面都有淫秽内容,这叫黄色书刊!”旁边的高个男人掏出一个本本在我面前一晃,“我们是红山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小伙子,拿上电话,跟我们走一趟。”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我惊呆了,不知所措。在他们的一再催促下,我忙忙遭遭的拿上电话,抱着一堆“罪证”,坐上了警车……
    2004年7月23日9:20分
    坐在分局办公室里,尽管是炎炎夏日,来往的警务人员额头上的汗珠隐约可见。但我的感觉却是如坐冰窖,生平自认是良民的我,头一次在这个时候,因为这个原因,坐在这个地方!!
    和我一起被带到警局的还有我们对面的一个书店的老板娘,事发缘由和我如出一辄——出租淫秽书刊。看她的脸色比我还惨白,嘴角不断的翕动,象是在喃喃什么。
    询问先从女店主开始。
    那个胖子,喝了口水,从包内拿出一叠公文纸,摸出一只中性笔,头也不抬地问道。
    “姓名!”
    “周昭雅。”她坐在椅子的边角,低着头小声答道。
    “大声一点。”胖子的声音提高了几度。
    “周昭雅。”她抬头看了办案民警一眼,又慌张的低下了脑袋。
    “年龄、籍贯!!”
    ………………
    接下来的讯问过程就和电影电视剧里所看到的一模一样。审问的虽然是她,而坐在一旁的我却比她更惴惴不安。因为周不管怎么样,她是本地人,丈夫、父母、亲戚都在本市,好歹有人救助。而我呢?
    说来话长,我来自遥远的大西北,与这个塞外小城的直线距离至少有三千公里,而我的妻子则是来自于一个偏僻的农村,经历过不断的奋斗,才扎根在这个城市。对于这个城市而言,我们是标准的异乡客。而最要命的是,此时此刻,我的妻子正在几千里外我的家乡陪我的父母,就算她不分昼夜的坐车赶回来,到这里也已经是第三天。
    孤立无援地我,坐在分局的讯问室里,面对着严肃异常的办案警员,心中不禁一片伧然。
    不久,对我的讯问开始了。
    “姓名!年龄!籍贯!”依旧是哪个胖子发问。
    我大脑一片空白,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当时都说了些什么。紧接着,耳朵里传来一阵呵斥声:
    “说话大声点!文化程度!”
    “是!”我下意识的应允道,“大学文化,不过……”我迟疑道。
    “哦?!”那个胖子迟疑了一下,将笔搁在笔录上,从抽屉里掏出一盒“国宾”,扔给桌子对面的瘦高个一根,自己叼上一根,从容的点着火,透过冉冉的烟幕,可以看见他睥睨的眼神。
    “你是说你上过大学?在哪儿上的?”胖子显然对我这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犯罪嫌疑人大感兴趣,不由得多问了两句。
    “我在甘肃上的,甘肃工业大学(现已改名为兰州理工大学)。”我答道。
    “那你刚才不过什么?”桌子对面的瘦高个插了一句。
    我又忙不迭将脑袋转向另一边冲着瘦高个,一脸真诚的语气道:
    “不过……不过就是没毕业。”说到后面,语气不禁小了许多。(现在想一想,我那时也是太过于天真,连这种话也和警员说)
    “是不好好学习被开除了吧,”胖子冷哼了一声,“难怪会不学好,出租黄色书刊,还公然开到学校门口。(注:我们书店对面就是一所中学的后门)”
    “不是的,是我对所学专业失望,加上有其它发展的机会,所以是自己退的学。”我辩白道。
    但我换来的,只是两声冷冷地哼声。显然他们认为我这是在撒谎。我也懒地争辩什么,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所做的,只是呆呆地坐在椅子上,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
    经过这些开场白之后,讯问进入了关键阶段。
    “你们店主是谁!”胖子掐灭烟头,拿起笔,继续问道。
    我说出了我妻子的名字,这是事实,因为这个书店最初就是她一点点从小到大发展起来的,执照证件上的法人代表都是她。
    “你和她是什么关系!”
    要是我和她没有什么关系,公安局说不定会去我老家把她抓捕回来,闹不好再让我妻子蹲拘留什么的。那样可就太得不偿失了,好歹我也是男人——她的老公呀!
    (事实上,所有无辜的损失,悲惨的境遇,都是缘由我的这一个强出头的想法。设想倘若我说我是雇员,那么这件事就会向着另一个方向发展,而这本书,也保证不会面世。详细说明清参见PS1)
    爱妻心切,我急忙回答道:“我是他丈夫,现在这个书店主要由我负责。”
    “老王,你看是不是让他打个电话,让他把他对象叫来,毕竟她才是法人呀。”对面的瘦高个问道。
    “不管乎,你没听这小子说嘛!主要由他负责,况且人家是两口子,抓住哪个都一回事儿。整!”胖子满不在乎道。(事实上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司法程序)。
    我心中刚浮现的一丝感激和理解瞬间被面前地这个胖子蹂躏殆尽。
    “说,书都是从哪儿进的。”胖子提高声音道。看来他们并不满足于抓住我们了事,还想乘胜追击,扩大战果,让我们当诱饵,钓大鱼。换句话讲,就是让我们去咬别人。
    “从夜市的书摊上。”我并没有将批发商招供出来,而是编了一个莫须有的书商,也许是很少撒谎的缘故(尤其是面对公安人员),声音不免有些紧张嘶哑。
    “哦,是吗?”胖子停下笔来,满脸狐疑道。
    “嗯,我以前从他那儿拿过不少武侠校旱,后来有人找这样的校旱,”我说着,指了指那些被没收的“罪证”,咽了口唾沫。“刚好他那里有,我就拿回来了一些。”
    也许是我的诚恳、抑或是我的自然,胖子相信了我的供词,将它们写在了笔录上,我正暗自庆幸蒙混过关的时候,胖子又扔过来一句话:
    “呆会儿,你和我们坐车,一起去找那个供货商,你把他指认出来,就算你带罪立功。”
    “啊!”我不禁傻了,我连这个人的样貌都没编好,上哪里指认呀?!急中生智,急忙回答道:
    “恐怕够戗,我一般都是晚上下班后去拿书,路灯底下那么黑,我怎么能看的清?再说,我是高度近视眼……”
    也许是我的文质彬彬的外表让人有信任感,最终他们也没有带我去找所谓的“供货商”,我也暗自长嘘一口气。为自己的聪明和讲义气而满意。
    有些时候,盲目相信书本和电影反而身受其害,例如这个“讲义气”,我自始至终没有“咬”出供货商。然而,供货商却并没有讲所谓的“义气”,我妻子事后告诉我,她回来以后就去找那个供货商谈判,这才知道真相:供货商早在7月21日就从当地报纸上知道公安局要采取相关行动,但她却始终没有告诉我和周,导致我们成为可怜的替罪羊。
    更为可气的是,当我妻子和周的老公去找她商量看能否将我们保释出来的时候(那时我们已经被关押在看守所),她不仅不提供任何建议,反而埋怨我们做事不小心,自己倒霉怪不得任何人;她甚至明确表态:一不出人力,二不出财力。我的妻子当时气的真想去公安局将她供出来——因为我妻子有所有生意往来的单据,并且我的妻子还知道她的上游供货商以及她的所有销售渠道——毕竟我妻子从事图书行业的时间比这个供货商还要久!要知道,这个供货商几乎垄断着这种校旱在当地的批发市场,我要是供认她出来,自己不仅会少吃很多苦头,而罪魁祸首的她至少也得做六年牢。然而就是因为我的“义气”,至今她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逍遥法外。
    这就是我不分原则,乱讲义气的下场。给我的人生上了很重要的一课。正所谓“我在前面把罪扛,她在后面喜洋洋。”
    接下来的审讯,就集中在书的性质和我将此书出租的对象上面。
    老实讲,这书确实有部分色情内容,甚至有的很露骨。因此我也没多购进,一共就那么几本,而且我有意识的不给学生租借,只给那些附近的成年人租借。但是,是公安局审讯我,不是我做客公安局当嘉宾,我处于绝对没有发言权的弱势地位。
    “你总共给多少学生租过这种黄书!你要老老实实给我交代!”胖子停下笔,又点燃一根烟,死死地盯着我。
    “那些书不都是黄书,现在有多少校旱里面没有这种情节(例如木子美、卫慧以及一堆“——宝贝”),再说,哪个书亭没几本这个书。而且,我一般不给学生借这种书……”我争辩道。
    如果说冷笑可以换粮食的话,那他们两个凭冷笑声就足够开粮店了,我很后悔和他们辩解讲道理,因为——讲了白讲。
    果不其然,阵阵冷笑声过后,胖子又开腔了:
    “你倒说的比唱的好听,照你这么说,我们是抓错你,冤枉好人了呗。哼!到这里来还嘴硬!我这里有你的帐本,你说啥也没用!”
    天生的倔强基因在我身上发挥了巨大作用,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道:
    “那你们查好了。”
    胖子显然被我的语气激怒了,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开始翻阅起那厚厚的帐本,手里拿着笔不时在勾画着什么。
    空气在这种“哗”、“哗”的翻页声中凝固了,时间也仿佛随着胖子的笔尖缓慢移动而渐行停顿。直到一个中年男人的到来,才打破了这种沉闷的局面。
    很明显,这个中年人和他们混得很熟,一进门便亲切地握手打招呼,胖子还递给他一根“国宾”。
    寒暄过后,畏缩在一旁的我们才知道,原来眼前这个戴眼镜的略显邋遢的中年男人就是当地晚报的记者。(之所以有记者采访,原因是此事是因有学生举报经晚报曝光后,才引起公安局的重视,最冤地是这份报纸我们年年订阅——因为我和妻子是通过这份报纸认识的,因为妻子不在,我也懒得看报纸,所以用公安局相关人员的原话讲,就是:我们也不想收拾你们,给你们两天时间你们也不自己清理一下。)
    “完了!”我手捂着额头,对周无奈的笑道。
    “老李,呶”胖子将刚作完的我们的笔录递给那个中年男人,“他们的材料都在这儿了,你看着写吧。”说着,悠然的抽着卷烟,斜瞅着我们这些可怜的替罪羊。
    那个叫老李的中年男人草草翻阅了一下笔录,匆匆地在他那个采访本上写着什么,然后用笔尖指着我们,对那两名警察道:“那这个线索和办案人员怎么写?”
    “就写有热心群众举报,在于队长的亲自挂帅下,治安大队队员冒着酷暑,迅速出击……”胖子显然是经常遇到这种事情,显得成竹在胸。
    我的心中轻蔑的“呸”了一声,我终于知道我们平时订阅的报纸上所看到的新闻有时就是如此炮制出来的,我们花着钱在看着某些人的精心表演,而他们却乐此不疲。
    一股莫名的悲哀涌上心头。社会这所大学真的远比象牙塔真实许多,也残酷许多。而我,此时此刻则正在这所社会大学里接受着寻常乖孩子所不会遇到的洗礼和锻造。
    就在我不知胡思乱想些什么的时候,记者已经合上了小本,客套的与两名干警握手告别。望着在门口消失的记者身影,我与周不禁向视而笑——我们的事迹,今天下午,最多不超过明天就会荣登本地报纸地头版头条,我甚至可以想象那篇关于我们的新闻如何被众人传阅,我们也被N多人所咒骂不齿,会有N多人拍手称快……
    就在我妄自揣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时候,瘦高个儿面前的电话响了,具体交谈内容我不得而知,但从他们变严肃的神情中就可以猜测到,一定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
    放下电话,他们脱下便衣,急匆匆地套上警服,又用手巾擦了一把汗珠,收拾停当后,瘦高个夹起公文包,胖子指着那些属于我俩的“罪证”,冷冷道:“走吧!”
    “这就放我们走了?!”周小心翼翼地问道。
    “哈哈!”胖子打个哈哈,“你还真幽默,告诉你们,上头很重视这个事情,省电视台派记者来了,你们到时候配合点,要不然……”
    “老王,快走吧,别跟他们闲扯了。”瘦高个看看表道,“记者这会儿快到现场了。”
    我和周耷拉着脑袋,抱着书,他们一前一后,夹着我们,鱼贯而出,我本能地抬头看看走廊里的挂钟,正好十点半。
    也就是说,我已整整被讯问70分钟。
    接下来,等待我们的又会是什么?
    2004年7月23日10:45分
    我们到达现场时,发现现场已经和庙会般热闹,在众多指指点点的围观者中,两个年轻人显得格外醒目:一个手拿话筒,另一个肩扛笨重的摄象机,他们不时在耳语着什么。不用说,这两位记者肯定在商量呆会儿的采访计划。
    而在他们两个附近站着的,则是一群整齐着装的警察,回头看看在我背后“关照”我的那个胖子,也忙不迭撸平警服上的褶皱,看着他此时严肃正经的样子,想想他半小时之前的样貌,心中一阵恶心。
    那群警察此时正在围着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警员,象是聆听着什么指示一般,还不时的点着头,估计那男子肯定是他们的上司。只听得那男子道:“行动”,然后,我就看见了精彩的一幕:
    一共有四名警员冲入周的小书亭,他们将那些罪证往桌上一堆,每人手拿一本,翻到有情节的地方,纷纷举高,以供门口的摄象机拍摄(那种情形,我个人感觉,就象文化大革命时人们高举“红宝书”表衷心一般)。然后呢,又有一名警察喝令周进去,估计是让她直面摄象机和记者,接受采访。
    平凡人家出生的周几时见过如此壮观场面,她吓得面如土色,一想要因为这种事被电视暴光,那以后还怎么做人呀。故死活不肯进屋,瘫坐在附近的石台上,浑身抽搐着“呜——呜——”直哭。
    此时,周的小女儿妞妞也跑了过来,扑进妈妈怀里,
    “妈妈,好多警察,我怕……妈妈,他们为什么要抓你?呜……”
    周一把将孩子推搡给附近的警察,不住的抽泣道:
    “我怎么如此命苦?如此命苦?如此命苦……”声音渐说渐小。
    那名接过孩子的警察,将孩子递给刚刚赶到的周的家人,又叫过来一名同事,两人一起将几近疯癫瘫痪在地的周架进书亭。
    待到周悠悠转醒时,发现小屋里挤满了警察,还有一个黑幽幽的镜头对着自己,那名记者咳嗽了一声,用尽量柔和的声音道:
    “请你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好吗?我们只提出几个问题……”
    话音未落,周就象变了个人一般,从书架上拽出一摞书,用尽全力掷向面前的警察和记者。带着哭腔的嗓音声嘶力竭地嚷:
    “※他妈,书都在这里,你们查好了!我上有老下有小,你们这样做我还有脸活吗?!老娘我今天就和你们拼了!!”说罢就欲做势扑向面前的记者,两名警察急忙上前抱住了披头散发,状若怒狮的周,两名记者更是慌忙地逃出了门外。
    周骂完这一气,胸口急剧地起伏不停,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脸上的肌肉一条条抽搐着,要不是有警察抱着,估计她立刻会就势倒在地上晕厥过去。
    时近中午,正值下班高峰期,堵在书店周围围观的人们已将整个胡同塞得严严实实,并且不时有人指指点点。那名坐镇指挥的中年警员和退到门口的记者商量了一阵,然后朝我身后的胖子呶了呶嘴。
    胖子自是久经阵场,怎不会意,我还没从观众看客的身份转换过来,他已在背后搡了我一把,沉声道:
    “去,快把门打开!”怕我愚钝,又加了一句,“记者说要采访采访你,你可别不配合!”
    我还能说什么,只能默默走到自己的书店前,打开大锁,敞开房门,尽管心里有一百个不情愿。
    那群警察立刻分出一多半来,护着记者挤过嘈杂的人群,快步来到我的书店门口。
    接下来的过程如同在周家门口的二次翻版,而围观者的脑袋也齐刷刷的转了个半圆,整齐若一,仿佛有人指挥一般,煞是壮观。
    从社会这所大学里面,我所面对的形式主义,注意形式亦愈发众多,我尽管不能改变什么,但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却总不忘幽他一默,恶搞一回。也许,是我的本性使然吧。
    这次也不例外,面对着忙忙碌碌搞秀的警察、记者,我心中浮现起了N多恶搞的念头,而且,一股莫名的荷尔蒙怂恿着我将这些念头一一实现。
    因为我的书店结构比较长,光线摄取不是很好,警察们依旧举着书来回摆弄,效果却不是很好。那记者见状,擦了把焦急的汗珠,道:“时间太紧,要不我们就直接采访吧!”
    我冷冷的笑了一声,径直走向墙壁把灯打开,室内光线一下好了许多,那名随行的瘦高个警员恶狠狠道:
    “你还笑,等着回去看我怎么收拾你!”
    说罢,拿起一本“黄书”,高高举着,不停地翻阅,直到摄象师善意的提醒,他才意识到自己举得太高了,就象一只螳螂踮着脚举重一般。
    主持采访的记者样貌至今我仍清楚记得:打着摩丝的碎乱短发,瘦小的个子,大眼睛,身穿米黄色半袖衬衫,下身一条石墨蓝牛仔裤。我对他之所以印象如此难以磨灭,主要原因是他们未经我们允许,而擅自将录象暴光于当地电视频道,到后来又搬上了省台,而这一切,我在当时均毫不知情.而且最为侵犯我权利的是,在省台上播出的关于我们的那期栏目,竟然没有在我们的脸部做特殊处理,甚至连最基本的眼睛的黑影都没有打!!就算是那些重刑犯,在上镜时都能有最基本的隐私权利保障,而我为什么就这样遭受歧视的待遇!!(在这里,我仍然明确声明:我继续保留可能向内蒙古电视台控告的权利)!
    摄像师拍完了高举“罪证”的警员,侧头看看机器,道:
    “再拍点什么吧,要不然节目太短,回去没法编辑。”
    “那好办,你们再把这里的环境拍摄一下,还有这些证照。”我往墙上轻蔑的指了一下。“这样材料不就更多了?”
    那两名小伙子无比惊讶的看了我两眼,彼此虽不做声,但摄象机
    已如我所指挥般对着墙壁缓慢划过。
    趁着摄象机拍摄的功夫,那名记者小声问我:
    “听说你上过大学?”
    “嗯。”我不可置否的答应着,眼睛盯着那些四处翻捡,想要扩大战果的警察。
    “哪个大学?”记者显然不死心。
    “内蒙古工业大学。”我随口编道。(事后证明这个编造是绝对正确的)。
    “咱们还是校友呢!”记者惊讶道。
    此时此刻此环境,面对如此这般的“校友”,我只能抱以一脸苦笑。
    “呆会儿,我们想采访一下你,希望能够得到你的配合。”记者开始做起了例行地前期工作。
    “行,我完全配合你们。谁让你们给了我这个露脸上电视的机会呢?!”我自嘲道。
    我的言语换回来的只是警察们冰冷敌视的目光。
    记者看了摄象师一眼,两人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又转向我,
    “可以开始了吗?”记者问道。
    我点了点头,采访就这样开始了。
    “你知道出租黄书是违法的吗?”记者发问道。
    “我知道。”我平静地说道。
    “那知道为什么还要将这种书出租?”记者追问道。
    我瞅了他一眼,直面黝黑的镜头道:
    “市场上畅销什么书,我们就只能经营什么书。整个市场都是这样的。”
    “你的意思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赢利,可以置道德法律于不顾?”
    面对“校友”的咄咄相逼,我选择沉默,懒得和他再如此这般恶心的做秀。
    “校友”记者顿了顿,又不死心地提问道:
    “你身为内蒙古工业大学的毕业生,接受过正规的高等教育,有没有考虑过在中学门口租借黄色书刊的严重后果?”
    我听到这里,几乎要出离愤怒了,他竟然指名道姓的说出了我的毕业院校,这岂不是任意践踏我的隐私权吗?还好我没有告诉他我的母校,要不然,一上电视……后果不堪设想!!莫名的悲哀笼罩着我,不是因为我的犯事,而是因为面前这个为了利益驱动而丧失原则的同样受过高等教育的天之骄子!#蝴在明确的告诉我——以后对谁都要口无真言,莫讲诚信!!!
    我愤怒的瞪着他,那种出离于眼珠的火焰几乎可以将他烧炙成灰烬,他大概也察觉到自己的失语,咳嗽一声,委婉的说:
    “你的租借对象是否主要都是学生?!”
    “不是,我发现这种书不适合学生,就有意控制不让学生看,主要借给周围的居民。”我冷冷答道,对“校友”的一丝好感早已被他的无耻糟蹋殆尽。
    “难道就没有学生?!”记者仍然不死心。
    “说没有你也不信。对不对?”我反问他。
    “这种书对身心尚未发展完全的中学生来说,不啻于精神鸦片,你面对镜头,难道对这些受害者没有要道歉的吗?”
    “都怪我,一时糊涂。”我这倒说的是真话,为了一点眼前的小利,而付出这么多的代价,不只是糊涂,简直是愚笨之极。“面对那些受害者,我只想说‘是我的一念之差,是我对不起你们,希望你们能够原谅我’。”说着,我深深的面向镜头鞠了一躬。
    (尽管当时迫于压力,有如此言语,但就我内心讲,直到现在我也不认为我那几本书对社会造成了怎样的伤害,用下半身写作的书在各个大书店内随处可见。有一句话: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改换一下:我在镜头前,怎能不糊涂——好歹我是男子汉,不能撒泼耍赖皮。)
    记者看着我镇定自若的表现,不由大感喜出望外,因为上镜配合
    这么好的材料,可是不多见的。他满意的点点头,摄象师也将摄象机从肩膀上取下,对那名“校友”做了个“OK”的手势。
    记者卷好话筒线,伸出手来要和我握手。一想起他的职业道德地沦丧,我实在没有心情与他握手,苦笑着摇手婉拒了,心里只是充满了无尽的厌恶感。只想这场“秀”快点结束。
    记者又出去拍摄了外景,书店、过往行人、学校校园……接着又是忙不迭采访带队的警察(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那名中年男子)。
    这一切喧闹过后,我们又在众目睽睽下,抱着“罪证”,踉踉跄跄被警察推上了警车。
    一阵轰鸣声,警车载着我们绝尘而去,那飞起的尘雾,弥漫在人群中,久久不能散去……
    我们的命运,就象这浮尘一样,被风无情的卷起,又被无数人践踏在脚下,等待我们的,必将是崎岖坎坷的不归路……
    (注:在回警局的路上,“校友”记者向我们一再承诺,这录象上的我们一定会经过技术处理,作到保护我们的隐私。而且录象只会给公安局备档案,不会上电视的。但事实上,只是他们的谎言而已。就象学校承诺给学生减负,但学生们的书包还是越来越重,眼镜越来越厚一般。
    面不红,心不慌;当面敢说马为羊——此是他们承诺的绝好注解!!)
    2004年7月23日11:40分
    空荡荡的警局办公室就剩下我、周,还有一个看管我们的协警。
    中午,烈日炎炎,口燥舌干,半天已没进餐。而我们却坐着硬板,惴惴不安地等候着对我们的审判。
    那些警察,早在回警局的车里,就已经商量好了去哪里请记者吃饭兼带庆功了。
    到了警局,他们将我门关在一个办公室里,并叮嘱那名协警看管好我们,然后就欲出门。周不甘心的问道:
    “你们会怎么处理我们呀。”语音中还带着浓浓的哭腔。
    那名警察“扑哧”乐了,笑道:
    “等我们中午商量一下再说罢,你们中午就在这里,老实呆一会儿吧。”
    说完,那身警服便消失在走廊尽头。
    “呸!”周冲着消失的背影小声啐了一口,转过身来对我道:
    “饭桌上商量个屁!你说咱们咋这么倒霉呢。”说着,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此刻的我可谓心如刀绞,我想,那种引颈待戮的牛羊估计和我现在的心情没什么两样。我看了看那名协警一眼,摁响了家中的长途电话:
    “老婆,是我,我现在公安局。那几本校旱被公安局查禁了。”
    那名趴在办公桌上的协警,显然被意外的通话声从美梦中惊醒了,忿忿的看了我一眼。见没有什么异常,但又苦于无法再续美梦,只好摸出一根香烟,打着火,凝视着窗外。
    我将事情大致经过告诉了妻子,(像被录像等细节我并没有提及,因此妻子也没有太当回事,导致后来产生了战略上致命的错误),她劝我不要着急,她毕竟在这里呆的时间比我长,认识的熟人也比我多很多,妻子让我先老老实实呆着,她会想办法。
    有了老婆的一番叮嘱,我心理轻松了不少,长时间木然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容,还回头劝周:
    “你也给家里打个电话吧,商量一下,看该怎么办?”
    周听了这话,急忙掏出手机,拨响电话。
    过了不久,我妻子的亲哥哥打来了电话,告诉我他找到在本市公安局工作的同学,看我们这事是否有周旋的余地,完了还一再叮嘱我要放松心情,保持镇定。
    ……
    总之,整个一中午,我和周的电话铃声就几乎从未中断过,电话的繁忙程度不亚于114查号台。
    抬头看看表,已经1:20了,往常此时,我已吃完午饭,在小床上舒舒服服的睡午觉了,但现在呢?又紧张又饥饿,而眼皮又不争气的打着架,不知不觉间,我靠在沙发背椅上迷糊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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