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迷迷糊糊中有人喂我喝水,有人给我换衣,擦洗伤口,无微不至。我在这种半梦半醒的状态下过了好几日;但我知道那个人绝对不会再是周渝睿,我已经离开他了。
幽幽醒转还是在一个黄昏,这日子甚是炎热,我也睡不安稳,睁开眼睛便觉得身体像玻璃一样,一碰就碎。
虚弱得连我自己都有些慌张。
我躺的便是木屋里的铁床上,凉凉的,很惬意。周围没有人,这木屋修理得整洁干净,在沙漠里还能遇到如此的屋舍是赏心悦目的一段谈资。
“水……”我哑着嗓子,喊,“我要水。”
一个年过半百的男人进内屋,看到我有了动静,用都膨语往门外喊:“老婆子,她醒了。”
“是么?”那个老婆子应着也进屋来看我,他们一齐坐到我床前,亲切地看着我,道,“姑娘总算醒了,可把我们急坏了。”
这话不止一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场面我不止一次经历过,但是唯有这次让我深深感动,我双眼沾泪,用都膨语喃喃道:“我要水……”
“哦,好的!好的!”他们总算听懂了,那个男人转过身去给我龋寒。
我一口饮尽杯中的水,押了押嘴,总算好过些了。
缓过一口气,我才暗暗打量他们,一看样子他们便是住在边境的都膨平民百姓,穿着传统的都膨服侍,淳朴可亲,无论男女,头发一律绑了起来。
一开始,我都膨语说得不太流畅,连一句“多谢”也叽咕了半天。
那个妇女把我扶起身子,双手粗大厚实,一看就知是劳作多年的女子,她拿背垫靠在我腰上,亲切地问:“姑娘的身子可好些了?”
我点点头。
“这是谁做的孽呀。”她叹息:“姑娘背上的伤口可深呢,幸好没有涉及什么筋骨,否则那么标致的人儿也就废了。”
“大娘”我用生涩的都膨语问道:“我睡了几天了?”
“不多,三天!”她笑着,“若没有急事,把伤养好了再走,这方圆几里,可就只有我这一户人家。”
我淡淡问道:“你们怎么会住得那么偏僻?大叔是干什么的?”
她大大咧咧地笑,黝黑的脸上连皱纹都牵动起来了,“住偏僻些好啊,姑娘不知,我们地窖里有一口水井,常年有水源不断,王上的士兵常常路过此地,有时也可喝口水,歇歇腿,当然我们每年都可以去都府拿到很多补贴,这日子也算过的不错。”
我浅浅笑着,又拣回了一条命。
她碰碰我的伤口,问道:“姑娘怎么伤得忒重?”
我编了一个借口:“被一群人抢劫了,只活了我一个。”
“这里土匪甚多,幸好姑娘还能活着,真主保佑啊。”她虔诚地做了个膜拜的姿势。
我对这没兴趣,低着头。与她不熟,也没什么好谈的。
她沉默了一会儿,仔细打量我:“姑娘,你是从何处来的?又怎么会伤重晕倒在我家门口?瞧你身子弱的,若姑娘不嫌弃,我可以叫我的老头子用骆驼给你送回去。”
“中原!”我淡淡吐气。
“中原?我可没听说过,需要漂洋过海么?”她疑惑,问身边的男子,“老头子,你知道那个地方么?”
“知道,怎么会不知道,我还去过呢!”那男人憨笑了起来,“那是个很远的地方,繁华似锦,人潮涌动,哪像我们这里那么孤僻?看姑娘细皮嫩肉的,想必也过惯了富贵的生活吧?”
我点点头。
“姑娘回去么?”那女人道。
“让我睡会儿。”我扭过头去,提起曾经的过往,思绪便荡漾开了,那些混合了笑与泪的繁华往事,怎么能说忘就忘?
那些风华绝代,高贵如玉,睿智不凡的人儿,我怎么能通通不记得?他们问我回不回去,该让我如何应答?
我那么一步步走来,想走得高些,却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失意痛心,怅然无措。
某些东西来了,又不可抗拒地离去,比如我的爱情,比如我爱的人。
后来,我伤全部样好了,就在这里住了下来,那对夫妻有个女儿,嫁到了都膨城里,早已过而立之年,日子过得也很温馨舒适,他们两老便在这里类似于开茶铺地生活着。男的叫纳穆错,女的叫契绫贞。
他们问我将来做何打算,我说我不回去了,就在这里给两老当个女儿吧。他们笑着连声说“好好”,却还是劝我找个人嫁了,他们都是很现实的人,没有弄虚作假,没有矫揉造作,只有一颗诚挚善良的心,让你温暖在心头。
过往商旅行客倒也不少,这里接近都城,每日歇腿的便有两三人,他们都能亲切地与纳穆错,契绫贞谈笑。
二老也可得到些城里城外的消息。
我成了茶铺的帮手与打杂的小伙计,有时也忙得不亦乐乎,这种日子又是我没有过过的。起初很有新鲜感,两三日过后,心便渐渐安下来了。
纳穆错与契绫贞倒总让我休息为上,依旧把我当成一个客人地对待,我知道是他们的客气,也总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去帮他们。
一日午后,我在木屋里休憩,都膨的夏季特别的干旱与炎热,本来不爱午休的我,却也样成了习惯,正午时分必先校函半个时辰。
这日,外面茶铺很吵,我耳边聒噪,心知茶客定然很多,再也不能安睡,便起身梳洗去做个帮手。
这些倒不是商客,是都膨的官兵,总共有十来个。坐满了铺中的桌子。从穿的长袍上便可以看出他们是都膨王宫里的士兵。两老服侍得颇为尽心,整个茶铺倒也语声不断。
那为首的一个官兵约莫四十来岁,一身精练,身材魁梧,脸色黝黑,他打量我半晌,对契绫贞道:“大姐,这位姑娘是谁,怎么我们兄弟从未见过?”
另一个年轻些的士兵也逗趣道:“莫不是大叔大娘最近才生出来的吧?”
“去!去!去!”契绫贞笑着拿一块步去甩他,“尽是乱讲,嘴里不干不净,她能长那么快么?我若是能有标致标志的一个女儿,死也值喽!”
众士兵笑了起来。
纳穆错从酒缸后站出来,笑道:“兵爷,这姑娘是从中原来的,失了记忆,在荒漠上漂泊有些时日了,我们看她可怜的一个弱女子,便收留了她。”我顺势朝众人微微一笑。
“中原女子?”士兵们说着,面面相觑,为首的大汉正色道:“大约来了有几个月了?”
纳穆错扮扮手指头:“三个月了吧!”我心一顿,其实只有四十来天,我看得出纳穆错是想给我远离麻烦,那些士兵们那么认真的样子,必然有什么棘手的事发生。
“大叔不会记错?”大汉口气甚紧。
“不会!不会!”纳穆错摆摆手,大声道,“我这才几岁的人,记性哪会差?”
“那就好!”大汉舒了口气,招呼着周围的士兵,“大家继续喝凉茶,待会儿走的时候精神饱满些!”
我帮不上忙,站在茶铺招牌下,耳听八方,淡淡地看着一望无垠的黄沙,身居凉棚下,看那景致却也觉得实在美丽不过。
“大叔,你们赶紧挪个地儿吧,这儿就要不太平了!”一个士兵叹道。
“为什么?”契绫贞谨慎道,“我们在这里几十年了。”
“可是发生什么了?”纳穆错焦急地道。
大汉点点头,向广漠望了一眼,叹道:“发生的事可大了,这里,必将有一场战乱。”
我心里一个机灵,却也没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怎么讲?”纳穆错道。
“半年前,王上命慕容大人前往中原带些美丽妖艳的女子填充后宫,两国这样的往来本无可厚非,也持续了好些年。”大汉饮了一口水,淡然道,“人是带回来了,一共有七名女子,各个都像这位姑娘般,明丽动人。”他手一伸,点的就是我。我不动声色,权装自己不懂都膨语。
“然后呢?”纳穆错急急道,“人丢了?”
大汉继续道:“若是这样倒也就算了,伤脑筋的是人竟都死了,就在离这不远的地方,七天后过路的商旅发现了尸首,便报告了王上,王上本也是在疑惑人为何迟迟不到,派仵作及侍卫去一看,尸首都烂透了,却依稀可知是被利剑刺体,死状极惨,不像是本地的土匪所为,细细一数少了一俱女尸,便猜测杀人者就是那个不见了的女子。”
契绫贞淡笑:“那兵爷就怀疑这位女子便是那日失踪的?”
大汉不置可否地点点头,饮一口水,道:“我们此次出行本就是探询是否有这样的女子行迹在这里,见到了自然要打探一番,听大叔说她来这里三个月了,我们也就放心了。”
纳穆错道:“王上可是生气?”
大汉叹道:“慕容大人乃王上最亲睐的谋士及好友,连他都被那女子所杀,王上自然是恼羞成怒,有人透露此女子是中原皇亲国戚刻意派来刺杀王上的,半路被慕容大人识破,便一不做二不休杀人灭口了。
“当真?”契绫贞与纳穆错皆是一惊,只有我在心里暗暗笑,这事全被他们想的反了,“中原皇上可知此事?”
“早知道啦!王上要求中原皇帝给个说法。”大汉道,“可是中原皇帝自恃国力强盛,突兀一方,竟然什么好话也不讲,说什么都膨若再胡搅蛮缠,不分青红皂白,便兵戎相见。”
另一士兵插嘴道:“王上想必也在气头上,竟然卯足了劲,硬把这战书接下了。”
“天!”契绫贞大喊,“怎么会这样?当真这里就要不太平了。苦的还不是我们百姓?”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也不能怪我,一切都是薛子谦所设计好的,我唯一做错的就是杀了那几个侍卫罢了,但我不杀他们自己便也会死。
“剑在弦上,势在必发!”大汉一字字严肃道,“怕这战事迫在眉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