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七、写我最熟悉的故事】
    从事文学创作的人都知道,作家应该写自己最熟悉的东西。那么什么是我最熟悉的东西呢?我劳改二十多年,最熟悉的事情,莫过于劳改生活和形形色色的劳改犯们。尽管通过这一主题也完全可以反映血统论的种种谬误,但是这个题材在当时绝不能写。尽管写作是秘密进行的,一旦被人发现,我至少应该有一个退步的地方,作为回旋的余地。
    除了劳改农场,我所最熟悉的,那就是我的家乡了。我的家乡在浙南,我六岁从上海“逃难”回到故乡,到十四岁离开,在故乡度过了八年抗战的非常时期,也是我的整个少年时期。尽管这一段时间相对而言并不太长,而且还是我思想意识没有成熟的启蒙时代,但是故乡的山水、人物、风土以及传说故事等等留给我很深的印象,而且都是极为生动有趣的,作为校旱素材,最为恰当不过。
    举其要者简单说几样:
    我的祖先是永康县后吴村人,世代以石匠为业。清代嘉庆年间,老石匠带领子侄辈到缙云县壶镇建造贤母大桥,从此在缙云落户,成为永康吴姓族人在缙云一支的始祖。我的祖父,不但亦工亦农,而且还是个习武的武童生,在我小的时候,还见过家里的刀枪剑戟和石墩石锁石担之类。
    我祖父怎么会学起武来,这中间有一个很有趣的故事。
    离吴石宕不远的地方,就在永康通向壶镇的大路边,有一座年久失修的花坟。据说这座花坟里面当年是有童男童女殉葬的。但是坟主的子孙不但没有生发,后来连祭祀的人都没有了,终于变成了一座无主的荒坟。尽管坟主原来是富贵人家,但是事隔多年,估计这墓早已经叫人家盗过,棺材里面不会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花坟原是用石板砌成的,有两块石板已经断裂,正好能容一个人跳下去。因此墓室里面常有淘气的放牛娃钻进去玩儿。
    吴家有个小寡妇,还不到三十年纪,胆子倒挺大的,到了年下,日子过不下去,想了一个歪点子:黄昏时分,钻进花坟里面去,穿上白长衫,腰系稻草绳,戴一顶粗纸糊的帽子,嘴里叼一条长长的“红舌头”,只要看见身背包袱回家过年的单身客人从坟前经过,她就一跃而出,装鬼吓人。一般的情况下,过路的旅客遇见了鬼,总是扔下包袱逃命要紧,因此先后也让她“捡”了好几个包袱,发了几注小小的“黑财”。
    有一次,她老戏重演,一个过客看见有鬼,急忙逃跑,但是死死抱住包袱,就是不撒手。小寡妇不甘心,拔脚就追。没想到那个客人第一是会武术的,第二当时传说鬼不用脚走路,是随风飘的,可是后面紧紧追赶的这个“鬼”分明有脚步声,就已经估计到可能是人装的,仗着自己力大胆也大,回过身来,一拳将那个小寡妇打倒,一手按祝糊胸前,正好按在乳房上,方才知道是个女人,这才一把提起她来,问她缘何要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小寡妇诉说丈夫故去,家里孩子小婆婆老,不忍心离去,又无谋生之术,过不去年,不得已方才出此下策。那客人与小寡妇一同回家看了她家里的情况,的确属实,颇为同情,反正他是单身一人,就留下不走了。这是吴石宕有了外姓人的开始。
    这个人姓刘,是个太平军头目,当然对外是不声张的。从此我祖父及一些青年子弟就跟他学起武术来。
    这个素材如果照实描写,未免不够高雅,形象也不够高大,因此我把它改为刘浪病倒在路边,吴本良把他背回家来治疗,并留下他当教师。从形象上看,似乎高大一些了。
    太平军攻占壶镇以后,的确是被民团打败了的。李世贤的儿子,也确实就是被东勇陈士佐用鸟枪打死在壶镇贤母桥的瞭台上。这件事不但在当地流传,而且有县志可以证明。关于民团惨杀俘虏的经过,当地也流传有许多传说。我所听到的是:民团把壶镇大桥的两头一堵,让俘虏们自己人杀自己人:张三杀了李四,王五再杀张三,赵六再杀王五,直到剩下最后一个,才由民团给了他一刀。据说一次杀了有二百多人,大桥上尸体都堆满了。
    这个素材,就是壶镇团防局在大桥上“杀俘祭忠”的原形。但是让太平军自己人杀自己人,我觉得太窝囊了,只好“演义”一下,改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祖父学武,颇有成就,也想通过“仕途”改变自己的生活道路。他曾经到县城去报考过武秀才,论武功,是有希望考中的,结果让同乡人告了个“冒籍”,虽然临时借了一百多块银元走门路办理了“改籍”手续,但是这边手续没有办完,那边就张榜了,白花了一百多块银洋,武秀才还是没考上。从此就“灰心仕途”,没去再考。这一段故事,就是吴本良下考场并奔走改籍的原形。不过第一我把出面首告的人改为林炳,第二没花那一百多块银洋,就主动放弃了。
    我祖父四十岁上,因为一条黄牯牛,死于林炳的手中。
    那年秋天,我小叔叔牵了家里的黄牯牛在山坡地上放牧。他把牛往草地上一轰,就和小伙伴儿们爬树掏喜鹊窝儿玩儿去了。那牛见没人看它,跑到林炳家的豆田里吃了一片豆子,被林炳的父亲看见牵回家去。等到我小叔叔从树上下来,黄牯不见了,只好哭着回家来。我祖父出去一打听,有人告诉他是林炳的父亲牵回家去的。当夜他就到林炳家去问,人家一口回说没看见。到牛栏里一看,只有一头水牛、一头花牛,确实没有黄牯。第二天我祖父再出去寻找,有人告诉他林炳家的花牛,就是吴家的黄牯,是被林炳用生豆浆抹成的假花牛。我祖父一气之下,带了家伙和几个族人一起到林炳家讲理,一言不合,先是争执起来,继而动武,大打出手。我祖父仗着会几下拳脚,打伤了对方好几个人,但最后还是被林炳一刀扎破了肝脏,踉踉跄跄逃回家来,还没进门,我母亲赶紧迎上前去扶住,结果没留下一句话,就死在我母亲的臂弯上了。
    当时我父亲不在家,等到他回来,仗着自己也学过几天拳脚,当时就要到林炳家去拼命,但被族人死死地按住,劝他不要再动武械斗,不如告到县里,由政府发落。
    这场官司到底拖了多长时间,我不知道,只听说县里袒护对方,最后以各有死伤为由,葫芦提不了了之。为此,我父亲虽然只有小学毕业的文化,却从此下了决心,一定要去考大学,学法律!
    我父亲小学毕业以后,一直给人家跑腿当账房,做的是收购药材土产的生意,到年底分一成红利。直到二十八岁了,才攒够了安家的钱,借了一张中学毕业的文凭,考进了浙江法政高等学堂第一期。因他年纪比别人大,当上了学生自治会主席,在地下共产党的领导下,介绍他参加了同样是地下组织的国民党,带领学上街游行,支持上海日商枪杀顾正红的五卅惨案,为此遭到军阀孙传芳的通缉。于是仍由地下共产党出面,介绍他出任北伐军的团党代表(相当于团政委),从浙江一直打到北京,北伐完成以后,才退伍回到司法界。
    可以说,我父亲是吴石宕第一个“冲杀”出来的读书人。关于我家的这一类家史,我父亲在晚饭后的散步时间曾经断断续续地给我讲过不少,他自己晚年也写过一部四五十万字的长篇回忆录,可惜在1966年8月被红卫兵抄走,从此不知下落,他自己也在几天后“自绝于人民”了。
    我决心继承我父亲所没有完成的遗著。尽管我没有看过他写的回忆录,但是大概内容我都知道。不过我不想以他为中心人物,免得人家说我是给“自绝于人民”的“牛鬼蛇神”树碑立传。而是以我所熟悉的家乡为故事背景,以我祖先的往事加上当地的一些传说故事为创作素材,写一个小小的江南山村从清朝同治年间到“文化大革命”共一百年来的沧海桑田、风云变幻:地主败落,儿孙参加辛亥革命,重振家业;农民受到官绅欺压,被逼上梁山,扯旗造反,终于全军覆没,但是子女经商,终于成为财主。总之,全篇突出一条主线:人是立体的,所处阶级也是在不断地变化着的,地主的后代不一定都坏,工农的子女不一定都好;世上没有一成不变的“血统地主”或“血统贫农”。
    此外,还打算把我所熟知的当地风土人情和传说故事等等都穿插进去,把校旱写成一部百科全书式的浙南风俗画长卷。其中如神偷谢三儿的故事、城隍娶妻的故事等,都是十分生动有趣而且也是别处所没有的。这两个故事的原形,请参看本书附录一和附录二,我这里不细说了。需要说明一下的,是关于本书第三卷上册中本忠在温州“代新郎”在洞房中巧遇未婚妻的故事。
    看过《括苍山》的人,有人说整部书中的故事虽然都很离奇,但是大都可信;独有本忠在洞房中巧遇未婚妻的故事,编造的痕迹太明显了,天下的巧事固然多,但不可能这样巧的,因此绝不可信。
    在这里,我要郑重地声明一下:“因代新郎在洞房中巧遇未婚妻”的故事,确实也是真的,而且故事梗概与我在《括苍山》中所写的也差不多,只不过本忠是我创造的校旱中的人物,这个真实的故事当然不可能发生在子虚乌有的本忠身上罢了。
    它的故事原型是:
    宋高宗绍兴末年,在缙云县南门附近,有一个小小的村子,叫做詹山下,村里有个十几岁的少年,名叫詹大中,父母双亡,跟着叔叔、婶婶过日子。一天,他正牵着一头牛在詹山岭上放牧,忽然看见路旁一块大石头上放着一个扎包,捡起来一看,里面有二百多两银子和一些账本儿杂物之类,就不动声色,继续放牛,静等失主回来。
    不久之后,果然有一个温州客人神色慌张地小跑着回来,在大石头前后左右寻找东西。詹大中问他找什么,那人说:他不久前在这里拉屎,把扎包解下来放在大石头上,走的时候忘记了。詹大中问明了扎包的样式和银两的数目,把扎包原封不动地还给了他。那个温州客人非常感动,拿出一百两银子来相谢,詹大中也坚决不要。温州客人没有别的办法,问明了大中的姓名和住址以后,从身边摸出一根碧玉簪来,在石头上一磕两截儿,递给詹大中一截儿,说:他叫陈焕文,是个收山货的客人,家中广有资财,只有一个女儿,愿意招赘詹大中为婿。只为他已经跟人家约好了时间地点,打算进山去,如今为了寻找扎包,耽误了一会儿,没工夫到詹家去了。说定三天以后,他从山里出来,一准到詹家去,并把大中带回温州去读书。说罢,就匆匆地走了。
    詹大中回家跟叔叔说起此事,不料他叔叔是个见利忘义的小人,当时就大发雷霆,把大中鞭打了一顿,说他不应该把银子还给人家,如今只落下半支断簪,人家绝不会再登门了等等。
    大中被打之后,又生气又伤心,当天就逃走了。他到了丽水,无以为生,就投了一家戏班子学做戏。
    几年以后,大中在温州演戏,有一家财主因为儿子既丑且傻,找到戏班来重金礼聘大中去代新郎,到岳家迎娶新娘。不料到了岳家,忽然下起了暴雨,不能耽误吉期,只好在岳家拜天地入洞房。进了洞房以后,大中坐以待旦,无聊中翻出一本唱本来,用半截断簪击节而歌,被新娘一把夺去,方才发现来人正是自己的丈夫。——原来陈焕文到詹家去找他的时候,大中已经“失踪”,以后每年去找,都没有消息,陈焕文只好将女儿另嫁他人了。
    这边夫妻相认,财主那边,儿子久盼新娘不到,到河边迎接,不慎落水淹死,只好认大中为子,完成花烛,从此在温州发愤读书。
    宋孝宗淳熙二年,詹大中改名詹骙赴京赶考,居然状元及第。这是缙云县历史上唯一的一个状元,但是报的籍贯却是温州。为纪念这个状元,缙云人在詹山岭上詹骙拾金不昧处建起了一座状元坊,詹山岭也从此改名为“状元岭”。缙云的民间说唱中,也有一部书,叫做《玉簪记》,说的就是这一段故事,据说流传甚广,老一辈儿缙云人大都知道。我虽然没有听过这部书,但是听我父亲说起过故事的梗概,而且詹骙的生平,也可以从詹氏宗谱和县志中查到。
    我基本上是按照原故事进行再创作的,只是增加了一些与《括苍山》的有机结合和许多环境铺垫,让“巧合”的可能性更加自然、更加可信而已。
    我当时的所处环境,不可能让我坐下来安然书写,只好在头脑中构思情节,也就是“打腹稿”。“文革”期间的劳改农场,一切都强调集体化,排队出收工、排队打饭,吃饭要以班为单位在院子里围成一圈儿,连工间休息十五分钟,也要集体听读报,晚上则是没完没了的讲用会、批斗会,不到深夜十一二点没个完,电影也只有那么几部,哪怕你看过十几遍,还得排队去看,因此根本就没有个人的自由活动时间。于是乎批斗会也好,看电影也好,不管台上怎么热闹,我则有如老僧入定,脑子里闪现的是我校旱中的场面。可以这样说:这部校旱的腹稿从1966年打到1974年,反复推敲,再三修改,故事比较成熟,结构也比较紧密了。
    如此反复构思,初步拟定了一个写作大纲,计划共写五部,每部五卷,每卷三四十万字,总计二十五卷七百五十万至一千万字。
    这样巨大的写作计划,而且是在劳改农场里,听起来似乎很可笑也不现实,但我当时却的确是这样定下来的。其前提是:反正我是终身劳改的,不妨终身就写这一部书,来一个“前无古人”,也不求生前能够出版,只要像《红楼梦》那样死后三十年能够问世,于愿已足。
    然而,像这样的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尽管第一部的故事梗概已经构思成熟,却没有这样的机会可以一吐为快。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