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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我父亲说到我那个做贼的舅舅】
    提起我那个做贼的舅舅来,先得从我母亲怎么会嫁我父亲说起,要说我母亲怎么会嫁给我父亲,又得从我父亲怎样发迹说起。这样七拐八拐的,那话儿可就长了。咱们还是长话短说吧。
    我父亲是学法律的,毕业于浙江省法政专科高等学堂第一期。青年时代,他跟随同乡人参加过辛亥革命——我的故乡浙江省缙云县是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根据地”,出过一个都督、一个外交部次长、一个国民党中央委员,我父亲的同辈人中,当军、师、团长的,当厅、局、县长的,就像牛毛一般,多了去了;后来他到法政学堂去读书,由于他的年龄最大,又能言善写,不但当上了学生自治会主席,还接受共产党地下党的领导(领导他的是当时也在杭州读书的李雪峰),曾带领学生们上街游行声援过上海的“五卅惨案”,为此受到军阀孙传芳的通缉,逃出了杭州,差几个月没有毕业,却通过地下党的关系,被派到北伐军里当团党代表去了。一上任,就是中校的军衔。团党代表相当于团政委,不过代表的却是国民党,讲的则是三民主义。
    北伐完成以后,我父亲不愿意留在军队里,回到杭州补领了一张毕业文凭,就到上海特区刑庭当起“法官”来了。
    上海沦陷前夕,我父亲不愿留在上海当亡国奴,带领一家老小,匆匆回到故乡缙云县。
    缙云县在浙南括苍山区,交通不便,封建文化相当发达,历史上出过不少文人大官,现代西方文明却还没有侵入这个偏僻的山区。当时县里还没有法院,只有一个司法处;县里也没有正式的律师,只有一个不挂牌的讼师代写呈纸。我父亲既有法政专科的文凭,又有北伐军团党代表的光荣历史,在这样一个小地方挂牌当律师,生意兴隆,当是不言而喻的。
    那一年,我六岁,提前一年上了小学。由于我天资聪颖,已经认识了好几百个方块儿字,所以跳了一班,一进校门上的就是二年级。用邻居们的话来说,我小小的年纪,却已经“很懂事”了。
    我父亲虽然读过书,做过官,家里却很穷。我祖父是个石匠,所居住的那个村子(也就我在《括苍山恩仇记》中描写过的“吴石宕”),一共只有二三十户人家,村子里只有我父亲这么一个“读书人”。其原因是我父亲天资独特,具有非凡的记忆力,一进学就得了个第一名,而且一直年年保持,我祖父这才破例让这个儿子读到私塾毕业。
    我母亲蔡氏,却是缙云县第一大镇壶镇附近一个平原大村落里的闺秀,虽然没有读过书,不识字,却善于描龙绣凤,懂得三从四德。我外祖父是个资本雄厚的药材行商,拥有几十亩良田和一座前后两进三层的朱漆华屋,在本村号称首富。我父亲私塾毕业以后,经老师推荐,到我外祖父的那个村子坐馆当塾师。我外祖父见我父亲少年英俊,口才文才都不错,不顾外祖母和舅舅的反对,主动许亲,愣把一个娇生惯养的独生女儿嫁到与永康县交界的边远小村子里去喂猪、烧火。很多人都说我外祖父糊涂,其实他满有自己的主见:他把女婿聘作账房,给他跑腿儿,言明提取盈利的一成作为酬劳。他相信,这个女婿在自己的薰陶之下,是一定能够发家致富的。
    我父亲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的十年中,从丈人手中一共分到了一千多块钱。这个数字,在当时说来,已经算不小了。自己开一间小铺子,本钱满够了。可是仔细想想,在这十年中给老丈人赚的钱,何止九千、一万?我父亲也不糊涂,知道如此下去,等于给丈人家卖命,再说,他也无志于经商,反正手里已经有千把块现大洋,至少老婆孩子三年五载的吃饭穿衣是没问题的了,于是在他二十八岁那一年,毅然弃商从文,借了个文凭,考进浙江省法政专科高等学堂,另找出路去了。
    他之所以要上大学、要学法律,原因之一是我祖父四十岁上,因为家里失落一头黄牯牛,后来知道是被邻村的林炳家牵走,两家因此发生械斗;我祖父被林炳一刀捅死,又为此进城打官司,前后拖了好几年,花了很多钱,最后官司并没有打赢。因此,他才下了决心,一定要上大学,而且一定要学法律。第二个原因,是他私塾毕业,尽管古文不错,历史、地理也还熟,却没有学过数理化和外语,而当时又只有报考法政专科是不用考数理化和外语的。因此,根据他自己的水平,他也只能投考法政专科了。
    正因为有这样一重关系,我父亲虽然有了出人头地之日,心知这些都是出于岳丈所赐。饮水思源,对我母亲也就格外地尊重一些。
    我的外祖父兄弟二人。他自己善于经纪,一生除了酒肉之外,从不涉足娼家、赌场。他弟弟呢,完全相反,不但有一口极重的鸦片烟瘾,而且生平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赌钱、玩儿女人。为了减少阻力,父亲一死,早早地就跟哥哥分了家,老婆也不娶,整日整夜地不是泡在赌场里,就是躺在私窝子女人的被窝儿里。哥哥和亲戚族人等多次规劝无效,大家也就不再理睬他了。不过三五年工夫,一份儿家业被他败得精光。不过这个赌徒,倒算得上是个硬光棍儿,家产输光嫖尽之后,并不到哥哥那里去纠缠,而是倾其囊中所有,叫了一桌丰盛的酒席,美滋滋地吃饱喝足以后,又抽了半两多鸦片,最后把剩下的多半盒生鸦片烟膏统统吞了下去,这才搂着相好女人沉沉睡去。只是这一睡,从此就再也没有醒来过。
    第二天那个女人发现自己床上躺着个死人,这才着急起来。开门出去叫来了邻居。大伙儿仔细一看,发现桌子上留有一封遗书,是写给他哥哥的。那女人不敢怠慢,赶紧请人给他哥哥送去。他哥哥拆开一看,开头说了几句“欢乐人生,已经到头,祖宗攒下的作孽钱,也已经统统还给了人家,从此一身无牵挂,理当回到来的地方去”之类的废话,接着给哥哥道歉,因为他“回去”之后,还有两件未了事宜,要请他哥哥代为料理:一件是他的遗体,要求买棺入殓,葬进祖坟;一件是他的这个相好女人谢氏,已经怀有身孕,而且的确是他的种子,他日临盆之后,不论是男是女,都要哥哥看在同胞骨肉的份儿上,善加照顾。
    他哥哥看了信,皱了皱眉头。不管怎么说,弟弟总是弟弟,尽管他不走“正道”,落了个如此下场,收殓尸骨,入葬祖坟,总还是义不容辞的。只是这个“遗腹子”的事情,却有点儿不大好办。第一,这种半开门的私娼,朝秦暮楚,阅人颇多,知道她怀的是谁家的孩子?第二,即便如弟弟所说,确实是他播下的种子,但他如今已经当尽卖绝,一无所有了,这个孩子长大以后,男的要一份儿家私,女的要一份儿嫁妆,从哪里出?斟酌再三,做哥哥的只好承担一半儿责任:把弟弟的尸体抬回来安葬了;至于那女人肚子里的孩子呢,却坚决不承认是蔡家的骨血,根本不予理睬。
    那个女人当了多年私娼,也有一副光棍儿脾气:你不承认,我也不指望。孩子生下来以后,就自己养着,还姓了她自己的姓,大名就叫谢振国。因为是三月初三日生的,起了个小名儿,就叫谢小三儿。
    谢三儿在这样一个私娼家里长大,读书上进的机会当然是没有的。不过却继承了他父亲的“灵气”,不但长得相貌端正清秀,还十分聪明伶俐:才六七岁,赌台上的事情不用教就全会了;才八九岁,喝两三斤绍兴花雕居然不会醉;才十二三岁,就跟邻家比他大好多的姑娘“初试云雨情”了。——一个人的聪明才智,如果不能得到正常的引导,一旦在邪路上发展起来,那种速度一定是突飞猛进,非比寻常的。
    有一个职业窃贼,大概也是谢三儿母亲的相好吧,发现这个小小的孩童具有非凡的“灵气”,大有造就前途,于是征得他母亲的同意,收他为徒,带到外地严加教诲去了。
    我外祖父明明知道这件事情,可是当年既然不承认这个侄儿,如今也就无法出面干涉了。谢三儿呢,尽管他也曾从母亲那里听说过自己的生身之父是谁,自己应该姓什么,可他也继承了父母的那种脾气,并不想从蔡氏家族这条线上得到什么便宜。所以蔡、谢两家以及我父亲虽然都知道这件事情,却因为鄙夷他的职业,不但从没有来往,在我们这些更小一辈儿的孩子面前,连提也没有提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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