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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贼的舅舅找上门来了】
    我家从上海搬回缙云县以后,尽管我父亲知道谢三儿就在本县居住,好在他们“盗亦有道”:做贼的第一讲究“兔子不吃窝边儿草”,第二也讲究“睦邻政策”,我这个从小就拜师学偷的舅舅,不但从来没在本县行过窃,而且很懂得“替天行道”,偷来的钱财,至少有一半儿是周济了鳏寡孤独,撒给了遇有急难的穷苦人家;另一半儿呢,他完全继承了乃父的衣钵,生平所爱,第一是酒,第二是赌,第三是女人,而且还和他父亲一样:绝不成家,而是到处打游击。不过他的不成家,跟他父亲又略有不同:他父亲是要做钱财的主人,不做钱财的奴隶,生怕娶了媳妇儿成了家以后会受到妻子家庭的拖累,不能为所欲为;谢三儿的不成家,除了也要随心所欲之外,更主要的是他的职业不允许有家庭。一个没有固定住址的贼,又有一身功夫,失主官家,到哪儿找他去?他没有自己的家,“外家”却真不少。因为他的“好色”,跟他父亲绝不相同的是:他父亲见花就采,只要那女人有几分姿色,不管她是大姑娘小媳妇儿,总要千方百计弄到手才甘心;谢三儿的好色,却受过严师的传授教诲,只许采“无主花”,也就是还没有嫁人的大姑娘和死了丈夫小寡妇;已经嫁人的小媳妇儿,也就是“有主之花”,则是绝对不许问津的。这,除了“道德”因素之外,最主要的恐怕还是少结冤家,从自身安全着眼。所以,他的相好女人,第一是多,第二是独占,绝不会因为争风吃醋引起争斗,而且到哪一家又都好像到了自己家里一样,可以倒头就睡,不用担心有人会来捉奸。
    我父亲回到缙云以后,听说了他几年来的所作所为,特别是连地方上的一些知名绅衿都夸他是“盗富济贫”的“义贼”,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儿,反正是从来没有认过的亲戚,又从来没有任何来往,也就学一个“河水不犯井水”,不去过问他的贼事儿。
    我那个贼舅舅呢,明知道“姐夫”如今衣锦还乡,今非昔比了,可是两个人不但素无来往,而且还是两股道儿上背道而驰跑的车:一个是吃维护法律的饭,一个是吃违犯法律的饭,我父亲不去找他,就算够客气的了,他哪儿还敢主动找上门来认我们这家亲戚呢?
    就在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一天中午我放学回家,看见县政府警察局局长张祖江坐在我父亲的写字间里跟我父亲在说些什么。我父亲一脸不高兴的样子,也没有说话,只是频频摇头。父亲的老秘书植松伯伯在一旁嘿嘿地笑着直打圆场。张祖江见我父亲脸色不好,没敢多说,默默地枯坐了一会儿就走了。临出大门,一边鞠躬,一边还嘻嘻地笑着,再三要我父亲再考虑考虑。
    在饭桌上,父亲跟母亲说起了张祖江亲自登门,原来是为了谢三儿的事情。在这以前,我从来没有听见父母亲提起过这个人。我家里的规矩,大人说话,小孩子是不许插嘴的,所以我只能听,不许问,能听懂多少是多少,当然,在家里听见大人说什么,是绝不许到外面去说的。
    那一天,我似懂非懂地听我父亲跟我母亲说:谢三儿已经让张祖江给抓起来了,如今关在警察局拘留所。三天之前,忽然得了重病,水米不进。拘留所里根本就没有医生,也不知道他得的是什么病。昨天开始病情有所加重,所长的意思,尽管是个贼,就这样死在拘留所里,也不好交代,想让他保外就医。问他县城里有什么开店的或体面的亲戚朋友,好出面担保,他把我父亲的名字说出来了,还说是内亲。我父亲在县里也算是个著名士绅,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做贼的亲戚?所长不敢相信,去报告了警察局长。局长也不相信,事情就这样拖了下来。不料今天早晨病人昏迷不醒了,所长着急起来,又一次去找局长。张祖江也没有办法,只好亲自登门,来问一问我父亲是否真有这么一位亲戚。我父亲也不隐瞒,就说谢三儿有可能是他叔丈人的私生子,只是族里从来没有承认过,也没姓过蔡。从血统方面说,他有可能是蔡氏族人;但从法律角度说,跟他根本就没有亲属关系。因此,他的任何事情,我父亲一概不闻不问。
    植松伯伯跟我们同桌吃饭,插话说:这一次的事情,是张祖江弄巧成拙,下不来台了,才来找我父亲下台阶的。谢三儿是个贼,县里谁不知道?可是他从来没有偷过本县人的一针一线,在本县根本就没有做过案子。历任警察局局长都是采取“民不举,官不究”政策,从来没有想到要去抓他。这个张祖江,本来是浦江县的一个青皮无赖,当过警察当过兵,都没有混出什么模样来。这一次仗着他妹夫当了缙云县县长,靠裙带关系混上了警察局局长的职位。他那位妹夫,其实是学文艺的,会作曲,会演戏,一到缙云县,游了著名风景区仙都,就写了一首《仙都曲》,印发给各中小学校教唱;接着就和他老婆共同登台演出了著名话剧《野玫瑰》(也就是《天字第一号》),在全县传为美谈,都说他是个“才子县长”。可惜这个县长在演戏、作曲方面的确是个才子,而在如何当好父母官方面却是个真正的庸才。特别对于如何治理地方,更是一窍不通又加不闻不问,完全仰仗他那位兵痞子出身的大舅子。就拿这次抓谢三儿来说,既然他根本就没在本县做过案,外县又没有公文到来要求协助缉拿,按照当时地方官各管一摊儿的规矩办事,是没有必要过问的。偏偏张祖江上任以来没有办过什么露脸的案子,一听说邻县商号失盗,窃贼就在缙云县,而且他自己已经当众宣布这件案子是他做的。于是张祖江就自告奋勇,要把这个犯案累累的“剧盗”逮捕归案,显一显自己的本事。
    我父亲只知道谢三儿住在缙云县,也知道他经常到附近各县去行窃作案,却并不知道他这一次是如何被捕的。听植松伯伯说起这件事情,也感到有些兴趣,就让植松伯伯接着讲下去。
    事情出在端午节的夜里。那天晚上城隍庙里有人出钱请戏班做戏还愿。当时当地演野台子戏,规矩是晚场七点钟开始敲锣打鼓,演奏乐曲,名为“闹台场”,实际上是招徕观众的意思。台场闹到八点钟,天色也暗下来了,于是先演三四折折子戏,休息二十分钟之后,接演正戏,大约在半夜十二点钟左右散场。当时缙云县还没有电灯,每逢演戏,都要点煤气灯。点煤气灯要有点儿小小的技术,弄不好就要熄灭。而谢三儿正是摆弄煤气灯的行家,每逢演戏,都要请他来一显身手。那天晚上,台场闹到一半儿,也就是七点半钟光景,台下人人看见谢三儿手提着气灯到台上去点着了;到散戏的时候,也就是半夜十二点多钟,又人人看见他上台去把气灯摘下来。吃过宵夜,谢三儿又跟戏班子里管三箱的(即管服装、道具、盔头的)坐下来推排九,一直推到天亮。
    就在推排九的时候,谢三儿扬言:当天夜里,他到丽水去做了一趟买卖,偷了正大绸布庄三匹呢子、四匹绸子。大家都说他吹牛,因为从缙云到丽水,走公路有八十五里,当时日本人已经占领金华,为阻止日寇长驱直入,公路已经遭到彻底破坏,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走小路呢,也有七十多里,不但弯弯曲曲,中间还要翻过一座高入云霄的桃花岭。短短四五个小时,来回走一百六七十里路,还要打洞作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呢?不料谢三儿笑眯眯地说:“谁要是不相信,可以到丽水去打听,正大绸布庄后墙上打了一个脑袋大小的洞,洞的右边我还拉了一泡屎呢!”当时大家都以为他开玩笑,一笑置之,没有追究。
    过了三天,戏班子到丽水去演出,管三箱的想起谢三儿的话,出去一打听,正大绸布庄果然在端午节夜里被盗,除了失窃完全相符之外,连贼洞右边有一泡屎的细节都一点儿不错。于是“神偷谢三儿”的名气一下子就四面八方传了出来,当然也传到了缙云县,传到了警察局长张祖江的耳朵里。
    这个消息,正大绸布庄的老板也知道了。他本来已经向当地警察局报了案的,一听说是谢三儿做的案子,就到警察局去把案子撤消了。他懂得,像这样神出鬼没身手不凡的“神偷”,只偷这么点儿东西,可以说已经是“手下留情”了,如果再不忍让一些,惹火了人家,再来“找补”一下,那可就真要“吃不了的兜着走”啦!
    但是不开眼的张祖江,却偏想从他身上为自己扬名,下决心要把他逮捕归案。他不知道,谢三儿既然敢于堂而皇之地住在缙云地方上,而且经常在大庭广众中露面,是有恃无恐的。张祖江那里刚刚发出逮捕谢三儿的拘票,谢三儿也立即就得到了从警察局里透露出来的消息,转眼之间,一个大活人就在缙云地面上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谢三儿是个没家没业的人,本来就住无定所,随便找个地方一猫,上哪儿找他去?
    这一来,可把张祖江气坏了。他老羞成怒,打听到谢三儿虽然没有老婆,相好的女人却不少,一拍桌子,下令把能抓到的谢三儿的姘妇尽数抓来施以酷刑,坐老虎凳、灌辣椒水之外,还把铁丝烧红了,从奶头上穿过去,要她们供出谢三儿的下落。可怜这些大姑娘小寡妇们哪里经受得了这样的刑罚?只好胡招乱供一通,于是张祖江就把她们所知道的谢三儿的相好女人,一个连着一个地抓进警察局里来。这里面,难免也有因为吃醋、因为误传、因为报复而抓进来的。有几个,甚至连谢三儿的面都没有见过呢!
    谢三儿虽然是个贼,却不是那种只认得钱不认得人的人。他听说张祖江办出这种缺德事情来,不愿做缩头乌龟,学一个“好汉子做事好汉子当”,挺身而出,主动到警察局投案,有什么事情由他一人兜着,只要求把这些无辜的女人统统释放。张祖江抓这些女人们来,为的就是钓他这条大鱼,既然大鱼已经上钩,也乐得做个“好人”,果然把她们都放了。
    但是在审问谢三儿的时候,张祖江却彻底失败了。自古抓贼要赃,无赃无证,这案子怎么个问法?张祖江说他五月初五端午节夜里偷了丽水正大绸布庄呢子、绸缎各若干,谢三儿就问他要证据,并提出当夜上半夜自己在帮剧班点气灯,下半夜在某地推排九,人证齐全。张祖江说他做案的时间就在七点半到十二点之间,他反问谁能在四个多小时之内步行一百六七十里。要知道,公路已经破坏,别说是无法开汽车了,就是摩托车、自行车,也无法通行的呀。一番话,把个张祖江问得张口结舌,无话可答。这还不算,消息传了出来,地方上的绅衿特别是开有商行字号的富户们都说张祖江多事,捅了这个蚂蜂窝,本来相对平静的地面,以后可就要不平静了。
    张祖江黔驴技穷,最后只好挥舞手中的权杖,第一是关住谢三儿不放,第二是三天两头严刑逼供,加上天气炎热,牢房里拥挤不堪,吃的又是馊饭,没过几天,一个金刚似的谢三儿,终于被折磨得病倒了。
    我母亲对于父亲的一切活动,向来是不过问的。但是今天听说了谢三儿的故事以后,却要求父亲看在她的面上,把谢三儿保出来。她说:叔叔在世的时候,一向很疼爱她,她也很喜欢这个叔叔。既然叔叔在临终之前亲笔写明谢三儿是他的遗腹子,总不会错的。叔叔死得早,只留下这点儿骨血,咱们不看佛面看僧面,以前不知他的下落,倒也罢了;如今既然知道他被关押在警察局的拘留所里,又得了重病,那就不单要赶紧去把他保出来,还要尽到做姐姐、姐夫的责任,尽力劝他一劝,要是能够劝说他回头,一者给地方上除了一害,二者也算是报答了叔叔的在天之灵。
    我母亲平时很少在父亲面前要求什么,如今的要求又是合情合理的,我父亲略为沉吟了一下,就答应了。只是说:“去保他出来没有问题,只要我说句话签个字就可以。难的是要劝他回头,只怕根本办不到。他从小学偷,这行没本钱生意已经做了二十多年,别的本事又没有,你要他学好,叫他干哪一行去?”
    话虽然这样说,父亲还是吃过中午饭就到警察局去把已经奄奄一息的谢三儿用一块门板抬回来了。还把当时县里最大的医院——缙云县卫生院院长丁志亮先生请到家里来给他打针急救。丁院长说:如果再耽误三个钟头,就是请了神仙来,恐怕也难救他活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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