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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第三百三十八节 命若桃花
    第17节第三百三十八节命若桃花
    到年终的时候,也许是因为寒冷,因寒冷而日子更不好过,又一个老光棍在这个寒冷的冬天里死去了。
    那些孤居的光棍们总是死在这天寒地冻的数九寒天里。
    也许是因为在这深山老林里的冬日天气太过萧杀,使得本已清冷的日子就更加的落寞孤寂,光棍们总受不了这样的凄凉,于是也往往就在这时更加的悲怆,也就郁郁而终了。
    也许是因为即将过年的热闹,反衬出了自己的孤清,再加上平时过一天算一天的日子,也没有积下任何的存蓄,一到年关就感到日子更加的难过,也就难排积怨了。
    也许是感到翻过年去,又是一年的艰难困苦在等待着自己去负重承受,想到这遥遥无期的痛苦折磨,干脆就一死了之,一了百了了。
    郑天荣按照新定的规定理所当然地又将他的房屋田地都收归到自己的手里。但他把这个好事拿回家来一说,还没有表明什么时,立即就得到了郑天富坚决不会离开这个家的回答。
    郑天荣看了看缩在一旁的郑天华,似乎想要将郑天华分出去,也觉得实在是太小了。家里人一定不会同意的。而现在金凤与郑天华的这种越发牢固的关系,把郑天华逼走也不是很好。于是也就只得作罢了,最后只得卖给了一个刚刚娶了媳妇后就分了家的小两口子。
    这年除夕,陈家容还是叫郑天华去把郑天贵接了回来一起过年。
    这一年的团年饭,一家人都吃得有些郁闷,再也没有了前些年那种欢天喜地的感觉,因为大家都有一种家破人散的感觉,而且这种感觉还会越来越深,越来越痛。
    郑天贵默默地吃着饭,一直都没有看金凤一眼。
    金凤倒是连看了他几眼,但却也是一脸的无奈。
    刚刚吃过晚饭,郑天贵也只是默默地坐了一会儿,就回去了。
    陈家容递给了他几包过年的东西,也没有说话,只是脸上的皱纹就憋屈得更深更重了。
    又是一年桃花开,满树的桃花依然是那样如锦缎般的繁重。
    金凤最在意的那棵坎下石缝里的小桃树,都感觉已经有自己这么高了。那树上虽然还没有诱人的粉红花朵,但却比开花的桃树早先爆出了嫩绿的新芽,一副急待成长的样子。
    看着那棵小树,金凤的心里就像这春日里的艳阳与春花一样敞亮灿烂了起来。感觉自己的将来也就像这棵小桃树一样,正在这充满希望的无限春光里欣欣向荣、茁壮成长。
    郑天华学得很快,这才一年多的时间,就几乎将小学的课本都学完了。而且做算术写字都是那样的得心应手,手到擒来。
    金凤还教他写作文,写的就是这满树的桃花。她指着这面前的满树桃花对郑天华说道:“你就照着这桃花给我写一篇作文。”
    郑天华看着这年年都要开的桃花,有些发愣。“那写什么呢?”
    “你就看着桃花写你的感想吧,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写得越多越好。”
    郑天华就独自一个人站在那几株满是绚烂艳丽桃花的桃树下,默默地看着这些粉红色的桃花,一直看了好久好久。
    在他的印象里,似乎第一次看到金凤的时候,就是在这满树桃花的桃树下,那一天,村里多少人都围到了坎下,抬头看着站在这桃花下的金凤,个个脸上都笑得如桃花般灿烂。
    金凤也穿着一套粉红色的衣服,站在那粉红色的桃花下,完全就是一朵漂亮而又好看的桃花,一朵又大又鲜的桃花,一朵最漂亮最好看的桃花,在这些小桃花的簇拥之下,这朵大桃花就更是美丽无比了。
    在这之后,每次桃花盛开的时候,金凤就最爱站在这些桃树下,抬头默默地看着这些好看的桃花,从第一朵桃花的绽开一直看到最后一朵桃花的凋谢,而从来都不曾凋谢的,就是她自己这朵桃花了。
    郑天华把好不容易才写好的作文交到金凤手上时,都已经是两天之后了。
    当时金凤正站在桃树下看桃花,她不经意间看到郑天华不知何时已站在自己的身旁,手里拿着一个作业本时,就知道自己布置的作业他已经完成了。
    郑天华交上来的字数并不多,只有简简单单的两篇,但篇面干净,字迹工整,看了就让金凤感到好一阵的欢喜。
    在这只有短短两篇的作文里,郑天华果不出然地将金凤比作了桃花,说她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美丽最好看的桃花了,看到桃花,他就想起了她的样子,而看到她,就好像是看到了桃花一样。桃花终究是要凋谢的,但他在作文里说他们家金凤这朵桃花却是永远也不会凋落。因为桃花是开在温暖的春光里的,所以再冷的天气里,只要一看到金凤这朵桃花的时候,他的心里就感到暖融融的。
    看到这篇通顺而又略略有些稚气的作文,金凤是高兴极了。她没有想到郑天华竟然在没有自己的帮助之下,也能写出这样好的一篇作文来。而且在书中将自己比作是那春日里盛开的桃花,就更是高兴得像这艳阳映照下的桃花了。
    也就在金凤申阅郑天华的大作的时候,也间有一两片桃花从树上飞落下来,像是特意为了应景似乎,停留在了那工整清秀的字面之间,金凤都不忍将其给吹去了。
    金凤在看这篇作文的时候,郑天华就乖乖地站在一旁,完全就是一个听话的学生站在老师的身边看着老师在阅览自己所做的作业一般。
    看了之后,金凤放下手中的作业本,回过头来看着有些羞涩有些惊惧的郑天华笑着说道:“写得还行,像是一篇文章了,字也写得不错,也还算工整,但还有不足的地方就是你的字写得太过生硬,一点都不流畅,将来还要好好练习才行。你怎么就想到把我比喻成了一朵桃花的呢?”
    郑天华看着金凤扭捏了好一阵子,才怯怯地说道:“你本来就像桃花一样的好看。不,你比桃花还要好看。”
    “我可没有你说的这样好哦!”金凤的脸笑得比桃花还要绚烂了。“多有这样的想像力还是不错的,以后就要这样多想像,但可不要再把我拿来想像成什么花啊草啊之类的了。想想别的,想想你自己,想想你自己的将来,你将来的人生,将来人生的走向,将来人生的前途。你的思想不要总是局限于这个大山村里,还要多想想外面的世界,比如乡上的市景,县上的热闹,甚至是大城市里的繁华,这些都要多想像。只要想得越多了,你的人生将来才会越精彩,你也将来才会有出息。”
    郑天华眨了眨眼睛,似乎没有听懂金凤对自己所说的这一番话。
    “你去多看看书吧,你看那些人家是怎么写文章的。”
    “嗯。”
    看着郑天华转身走去的背影,金凤心里就升腾起了无尽的欣慰。现在,这个大孩子已经十四岁了,都高过自己了,看上去,完全就是一个真真正正的男人了,一个可以成家立业的男人了。
    自己进到这个深山村落里才刚刚两年。两年前的时候,这个郑天华还完全就是一个大孩子,一个见到自己都吓得浑身发抖的孩子,他当时还是那样的惊惧胆怯,还是一个卑微轻贱的多余人,多余得自己几乎都没有感觉到他的存在。
    可是现在,他已经长得比自己都高了,与自己站在一起时,自己都已明确地感受到他再也不是一个小孩子了,脸上虽然还有些许的稚气,但更多的却已是一个初成男人的英气与活力,甚至还有一些成熟男人的宽厚与温润。
    他也再不像当初那样只能惊恐地瑟缩在墙角不敢看自己的那副胆战心惊的模样了,而是可以站在自己的面前正眼看着自己,可以对自己提出问题说出自己的想法了,虽然还有一些隐隐的羞怯。
    更令金凤得意的是,当初的郑天华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现在的郑天华在自己的调教之下都可以写作文了。可以说,他已经算得上是村里最有文化的人了,都可以调教村里这些从来就不曾读书写字的孩子们了。
    最令金凤欣慰的是,郑天华不仅从书中学到了算术识字,而且从书中学到了不少的知识,知道了在这个大山村的外面,世界还有很大很广很精彩,很繁华也很诱人。
    他已经不像刚刚听到金凤说要将他带出去时那样惊悚的恐惧与坚决的反对了,而是在金凤对他诉说着外面世界的宽广与精彩时候,他却表现出了那样的惊异甚至是神往。
    金凤感到自己这两年所付出的心血终于没有白费,一个男孩被自己调教成了这样的一个男人,一个可以承载着自己的未来与希望的男人。有了这样的一个男人做为自己的依靠,那自己接下来人生之路就有出口与方向了。
    自己这种呕心沥血地培育这个郑天华,一来是为了对他当初冒死将自己带出这个村子的报恩,还有就是希望将来有一天他会将自己真正带出这里的,不仅是带出这里,还要与自己永永远远生活一辈子,他就是自己的一切,就是自己人生的依靠,也是自己人生的终点。自己把人生所有的一切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这就是自己唯一的出路与希望。
    但是这个男人才刚刚长成,还少不经事,在很多很多的方面,还要靠自己的指引和鼓励。但一个男孩都已被自己调教成这样的一个男人了,那接下来的一切就更好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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