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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
    二十五
    凌芊去美国两年多,终于“光荣”地回国了。说她“光荣”,因为在出国之前,朋友们打赌她到了美国那种地方,就一定不能“完整”地回来,而现在,她不仅回来了,而且还是完完整整的,只是变成一块“过了圣诞节还没买出去的蛋糕”,即过了岁还没嫁出去的“大龄女青年”。一些初中同学还拿出当时的同学录,给她看初中毕业时她写在上面的三个愿望:“第一,我希望世界和平;第二,要考上北大;第三,我要在二十五岁的时候生一个儿子”。由于国际形式的变化多端,她的第一个愿望没有实现;由于个人能力有限,北大也没有向她发来录取通知书;由于多方面原因,她的第三个宏伟目标仍旧落空。
    虽然愿望全部落空,但是回国后的凌芊仍然开开心心,能回到家乡是最好的,看着这么多中国人在她的周围,她忽然就有种“地头蛇”的感觉。
    没想到小琼已经顺利和她的似阳哥哥勾搭上了,还是她先表白的,不愧是行动派的强人!许慧和苏敏生了个女儿,现在快一岁了,长得和许慧特别像。其他的同学该嫁人的嫁人,在谈恋爱的也几乎已经要了谈婚论嫁的时刻,只有凌芊还是个“单身贵族”。
    凌芊约了几个要好的朋友在Devil酒吧叙旧,送了礼物给他们。小琼问了凌芊今后的打算,不满地说:“你还准备去城啊,真是屡教不改!”
    “城有什么不好的,靠海,经济又发达,很适合我。”凌芊懒懒地回答,“而且,我还准备住在我原来住的地方……”
    “喂,你该不是——”小琼瞪大眼睛指着她。
    “放心,我打电话给原来的房东了,他早搬了。”凌芊叹口气,“而且,我的六楼也住了人,真是不幸。”她振作起来,握拳道:“哼,不管怎么样,我都要住回那里去!我一定要想办法让那个现在住六楼的混蛋搬走!”
    在场的小琼、许慧和苏敏一头黑线。
    “人都走了,住进那个房子有什么意思,守着回忆,只会害了你一辈子。”小琼一针见血。“我觉得你要面对现实,不要总是沉寂在过去中,就算你觉得对不起古医生又怎么样,两年了,他说不定已经结婚了。连你自己都说,男人恢复得比女人快。劝你呀,早点找个归宿,不要让你父母担心。”
    凌芊无所谓地摆摆手,“我现在心里素质超强,已经没有什么伤心的感觉了。我昨天答应我妈去相亲,只要对方长的不让我想自卫,钱比我赚得多,我就嫁了算了,反正古代的女人不也是这样过一辈子吗?人家可以,我也可以。”
    “喂,没有爱情的婚姻是长期的卖yín和嫖娼——这是以前你自己说的。”许慧一脸诧异。
    “关了灯,爱不爱的都一样。”凌芊消极地撑着头。“当务之急不是结婚,是找房子。我又申请了三中的面试机会,虽然还有两个月多才面试,但是我得先搬去城。最好是在五一节前搞定,这样你们就能帮我搬家了,尤其是你。”她重重拍了一下苏敏的肩。
    “随你便。”小琼和许慧齐声说。
    “可是,现在住六楼的混蛋太讨厌了,我让房东问他能不能把房子让给我,他居然敢拒绝!”凌芊殷勤地凑到苏敏面前,“苏大律师,现在我可就只能指望你了!”
    “干吗?!”苏敏一头冷汗。“我的专业是刑事纠纷,又不是民事纠纷。”
    “是律师的话,什么案子都可以啦。我向房东要了那家伙的电话,你帮我跟他谈谈,让他搬走。”凌芊把手机塞到苏敏手里,可怜兮兮地说,“我知道你一定舍不得我露宿街头,所以,你一定要帮我哦……”
    “行啦,你不要用那么恶心的目光看我!”苏敏向来好说话,与凌芊又是那么多年的朋友,自然不会不帮忙。“你先想想条件,给他点好处。”
    “行!你快打给他吧!”凌芊迫不及待地催促着。
    “喂,您好。”苏敏接通电话,“请问您是……喂,他叫什么名字?”他拉了一下凌芊的衣角,捂着话筒问她。
    “不知道。”凌芊一脸无辜。
    苏敏瞪她一眼,只能用上长长的定语:“请问您是住在六楼的房客吗?我是谁?哦,我是……我是想租六楼房子的人……您别那么快拒绝嘛,我们谈谈吧。”
    “你看,就是那副德行,房子又不是他买的,还那么拽!”凌芊悄悄对小琼和许慧说。
    “哦,是这样的,这套房子我很需要,所以您可不可以让给我?”苏敏心平气和地问,又一次被拒绝之后,捂着话筒问凌芊,“他还是不肯,你说个条件吧,给他点好处。”
    “跟他说那个房子闹过鬼!”凌芊没好气地说。
    “喂,你正经一点,这种条件在法律上是不合逻辑的。”苏敏黑着脸说。
    “唉,我帮他找个房子就是了,叫他搬出去。”凌芊总算说了个比较合理的条件。
    “您好,我可以为您找一间条件差不多的房子,您能不能……哦,还是不行?”
    “我可以请搬家公司帮他搬!”凌芊马上又开出条件。
    苏敏点点头,“如果您觉得不方便的话,我可以请人帮您搬家,可以吗?什么?您还是不搬?这个嘛……”他用求助的目光看看凌芊。
    “真是麻烦!你跟他说,我给他一个月的房租,让他给我搬走!”以钱诱之,应该会同意了吧?钱毕竟是个好东西啊。
    “先生,我可以付您一个月的房租,这样可以吗?……啊?哦,这样啊,那么,打扰了,再见!”苏敏挂了电话,把手机还给凌芊。
    凌芊高兴地拍着苏敏的背,“我就知道你一定能成功,我什么时候可以搬进去?”
    “搬?”苏敏看了她一眼,长叹一声,“他说,想搬进去,除非从他的尸体上踏过去。”
    “啊?!”凌芊后退一步。
    “老公,那个人有点过分了吧,怎么这么不讲道理呢?”许慧替凌芊报不平,“为了个房子,有必要说出那样的话吗?”
    “天!我原来的房子里竟然住进这么个变态男!”凌芊捶着吧台,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我看你还是放弃吧。”小琼搂着她的肩膀。
    “绝不!”凌芊的倔脾气上来了,“我非要住进去不可!”
    “你该不是要用什么犯罪手段吧?”苏敏捂着嘴笑,“真的要从他的尸体上踏过去?”
    “哼,我亲自去会会那个变态男,装可怜也好,装黑社会也罢,我一定要住回我原来的房子!”凌芊下了生死状,一副英勇就义的样子。
    小琼、苏敏、许慧互相望了望,最后异口同声地说:“祝你好运——”
    阳光明媚的四月底,气候宜人,没有夏天的燥热,也没有春天的多雨。
    挑了个星期六,凌芊早起打扮着,一件有蕾丝边的白衬衫,外套一件灰色小马夹,一条牛仔超短裙,在穿上灰色长丝袜的时候,凌芊不禁对着镜子自恋起来:“好漂亮好性感的阿芊啊……”她拿出新买的达芙尼中靴,穿上之后,在镜子前转了好几个圈。自恋完毕,戴上了大镜片的墨镜,她出发了。
    今天是要去办大事的,所以要穿漂亮点,她不能保证自己的口才能打动那个霸着房子不走的变态男,可是如果加以“色诱”,说不定能说动他搬走——为他找一个房子,为他搬家,还帮他出一个月的房租,她已经开出这么好的条件了,再加上亲自登门拜托,那变态男还不买帐,她就——她就只能放弃。
    她坐车到达城的时候,心里很是激动,两年不曾来这里了,这里还是那么干净清爽,高楼大厦建起不少,虽然比不上美国那一幢幢遮天蔽日的摩天大楼,但却有种中小城市的闲适。凌芊想,蜘蛛侠也只能在美国当英雄,到了中国,没两天就会摔死,因为中国没有那么多的高楼让他吊蜘蛛丝。踏入熟悉的小区,过去的一幕幕清晰地浮现,在这条小路上第一次注意到古以笙,因为看见他拿着自己的书;在这个楼道里第一次和古以笙主动说话,因为她低血压头晕需要人扶……走到五楼,她停了下来,贪婪地望着古以笙以前的家门,一刹那,忘记的、快忘记的、不想忘记的往事一件件重演,就像电视里的回放镜头一样:在这里,古以笙叫住她,她以为是哪个变态图谋不轨,原来他只是要把她掉下来的内衣还她而已;在这里,古以笙的拥抱被她挣开,然后他向她表白;在这里,她坏心眼地亲了他,夺走他的“初吻”;在这里……她看着空空的墙壁,发现她写给古以笙的那副对联已经被揭去,现在怕是早被扔在那个垃圾处理场,被粉碎机弄得之剩零星的纸片。
    她心血来潮地敲了门,开门的果然不是古以笙,而是一个个子不太高的年轻小伙子,手里抱着一个没几个月大的婴儿,先是一愣,然后将她上下打量一遍,目光停留在她的腿上,半晌才问她有什么事。
    “对不起,走错了。”她转身上楼,回头看的时候,那男人还是眼儿直直地盯着她的腿,显出些色情的意味来。
    看来古以笙原来的房子里也住进一个不怎么样的房客。
    登上六楼,凌芊深吸口气,轻轻敲了敲门,等了一会儿,她发现……没有人。怎么会呢,周末大家应该都在啊。是不是在睡觉?凌芊看了看手机显示的时间,早上十点多,换作以前的她,周末的这种时候通常还在和周公约会,直到十二点,才会因为肚子饿起床。
    她不甘心地重重将门敲了几下,“请问有人吗?”
    还是没人开门。凌芊不高兴地“哼”了一声,刚下了几级台阶,就听里面有脚步声,她忙跑回去站好,待对方一把门打开,她就不由分说地鞠了一大躬,脑门几乎碰到自己的膝盖:“您好——请您把房子让给我吧!”
    天地良心,凌芊的身体一直保持着九十度,好像日本人在会见天皇一样。她还没对自己的父母行此大礼呢,这变态男应该感动了吧?她望着地板,期待对方表示同意。
    “免谈。”冷冷的一个声音,残酷的拒绝。
    “先生,我真的很需要这……啊——”凌芊直起身,目光刚落到那变态男脸上,就马上被吓退了一步,双手捂着自己张大的嘴,因为戴着墨镜,所以对方没有看见她几乎要掉出来的眼珠子,“你、你……”
    “小姐,请你回去吧。”对方见势就要关门。
    凌芊虽然惊讶地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但还是眼疾手快地一把拉住他。“等等!我……”
    “请自重。”男人眉头紧锁,硬是把她的手拉开,然后很是不悦地看了她一眼,忽然,也有点疑惑,半天没有动作。
    “古以笙……”凌芊摘掉墨镜,由于近视,刚才没看清楚,现在她可看得明明白白,他几乎没怎么变,就是流海短了些,她瞪着他,缓缓伸出食指,“你是古以笙!”
    同样的,古以笙也瞪大了眼睛,先是看着凌芊的脸,然后,他的目光落在她胸口的水晶坠子上。绿色的光彩,在两年后的今天,显得清澈无比。
    没想到住在这里的竟然是古以笙!他为什么……凌芊心生胆怯,真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飞快地戴上墨镜,她连忙准备下楼去,谁知刚一转身,她的手腕就被古以笙牢牢抓住,力量大得让凌芊想起九yīn白骨爪。她回头去,就看见古以笙猛地上前,右手搂过她的腰,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双脚就莫名其妙地离了地,然后才发现,古以笙居然把她扛在肩上,就这样把她掳进屋子,还用脚将门轻轻一踹,门“砰”地一声关住。
    她以前怎么都没发现,他有这么大的力气?以前跟他抢遥控器的时候,她可是轻易就把他打败了呀,还大笑他“手无缚**之力”。
    凌芊感觉不对的时候,已经被古以笙丢到了床上,她爬起来,却马上被他着一动也不能动。一个蓝蓝的东西从他的领口掉出,在凌芊眼前晃来晃去,她定睛一看,这是她送他的护身符——她以为早就被扔掉的旅游纪念品。古以笙的双手撑在凌芊身体两侧,凌芊终于有机会和他对视,那一刻,她望见他眼中的痛楚和狂喜,甚至于眼底的湿润。
    如果说凌芊不相信奇迹,那么现在奇迹就在眼前;如果说凌芊不相信爱情,那么眼前的男人又是什么?
    一滴咸咸的液体滴在凌芊的脸上,凌芊看见古以笙如以往一样清澈的眸子比以前更加清澈——他哭了。这几年,自己的眼泪不少,却从来没见过他哭,她总以为,男人是不会哭的,至少在女人面前不会哭。
    他为什么要哭呢?当初要分手的人是他,她也没有对他死缠烂打啊,要哭,也是她哭呀……凌芊也开始流泪,环住古以笙的脖子,手指像赎罪一般小心地碰碰他紧抿的唇,然后,古以笙狠狠抱住她,以唇封住她欲问出口的话……两年的等待,两年的守候,两年的坚持,两年的执著,都在这一刻释放了。
    让我们先不要关注那散落一地的衣物,先来到客厅,看看电视柜上放着的一个盖住的相框,把它翻起来,你会发现,里面有一张先被撕成两半,然后又被人用透明胶小心粘好的合照,一边是凌芊兴奋大笑的脸,一边是古以笙淡淡的微笑,清澈的眼瞳中,你可以看见那浓浓的宠溺。抽出相片,翻到背面,你会发现那里有古以笙用终于练成的、让人看不懂的“医生字体”写着的两个字,仔细辨认一番还是可以看清楚的,那是一味药材,它的名字叫——当归。
    古以笙做好晚饭,本想进去叫凌芊起床,才刚进门,就看见凌芊在他的衣柜里翻翻找找,把他的衬衫一件件拿出来,在身上比划着。他莫名其妙地问:“你做什么?”
    “呵呵。”凌芊厚脸皮地笑着,拉紧身上包的被单,“电视上不都是这样演的吗?这种时候,女主角通常只穿着男主角的白衬衫……”她被那旖旎的景色弄地很兴奋,红红的脸上冒着幸福的泡泡,忽然,她眉头一皱,指控他道:“可是你怎么一件白衬衫都没有!”
    “你说不喜欢男人穿白衬衫,之后我再没穿过。”古以笙无奈地摇摇头,走过去把她从衣柜前拉开,再将那一件件衬衫叠好,“衣柜里没有白色的衬衫。”
    “啊?”凌芊失望地叫着,心里却冒出更多幸福的泡泡,她发誓,以后要对古以笙二十倍的好,来弥补自己以前的种种不是。她灰溜溜地拣起上午穿来的有蕾丝边的白衬衫,上面的扣子几乎都不见了——男人冲动的时候果然有惊人的破坏力,古以笙也一样。她趴在地上,寻找掉下的扣子,忽然,一件衣服落在她头上,她拎起来一瞧,是一件真丝长袖睡裙。凌芊怔怔地捧着它,抬头望着古以笙:“这……这是?”
    “我结婚了。”古以笙抱着双手靠在墙上,别过头去不看她。
    抛物线般的起伏——到达顶峰马上落下的可怕感觉……
    二十六
    凌芊心中的幸福感忽然像镜子一样被古以笙的话击碎了,她呆呆望着他,坐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是捧着睡裙的双手在发抖。
    “出来吃饭,吃完赶快走。”古以笙转身出门,然后顺手把门带上。
    她不明白,为什么……他结婚了,还住在这里?他的妻子是谁?那个韩医生吗?凌芊捂着眼睛,然后狠狠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看看是不是在做梦——好痛!那,这都是真的了?她蜷缩在墙角,抱着自己的头。
    自找的,都是她自找的,该!
    她自以为是什么?以为古以笙真的就这么轻易原谅她吗?古以笙凭什么要等她?他不是她的宠物,他有权力寻找自己的幸福。
    外面响起了敲门声,凌芊听见古以笙去开门,一个女人的声音飘了进来。凌芊吓了一跳,是不是古以笙的妻子回来了?躲已经来不及了!
    门锁转动了一下,韩医生的脸真的探了进来,看见包着被单的凌芊,眼睛忽然瞪得老大。
    完蛋了!!凌芊几乎要晕过去,猛然间体会到被人“捉奸在床”是什么感觉。她如此不堪地出现在古以笙的卧室里,被单下的身体一丝不挂,就算是傻子,也知道他们刚才干了些什么事。
    她最讨厌第三者,如今,自己变成了小三。
    凌芊涌起一阵想解释的念头,但是,要怎么说呢?
    方案一:啊,你好,古太太,我来拜访你们,不小心弄脏了衣服,于是在这里面换一件——换衣服需要把所有衣服都脱掉吗?驳回!
    方案二:啊,你好,古太太,我走在楼下,被水泼湿了全身,就上来请求古医生帮我把衣服烘干——为什么莫名其妙出现在楼下?驳回!
    方案三:啊,古太太!我喝醉了,不知道怎么就到了这里!哎呀,太糟糕了,我怎么就醉成这样了——古以笙怎么会把喝醉了的你带回来?驳回!
    凌芊胡思乱想着,发现韩医生的脸色越来越差,她的心也越来越痛,沉浸在他已经结婚的事实里,几乎溺毙。
    古以笙平静地从外面走进来,用一种诡异的温柔声音对她说:“宝贝,你怎么还不把衣服穿起来?我不是说了吗,我呆会儿有事,不能再陪你胡闹了。”
    凌芊几乎要尖叫,他!他怎么还可以这么若无其事!难道、难道他经常带女人回家,搞得人家韩医生都习惯了?啊——天啊,古以笙完全变了一个人!他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古以笙了啊……
    韩医生背过身去,身体僵硬得可以,凌芊傻傻地缩着身子,看着古以笙在床头柜里翻来翻去,只听他说:“要喝茶吗?”
    他对谁说话?是她,还是韩医生?
    “不,不用了……”韩医生的声音非常干涩。
    凌芊歪着头,猛然明白,哦,古以笙的老婆是另有其人……
    古以笙拿出一本皱巴巴的书,上面写着什么外科某某,交给韩医生。她接过,回头哀怨地看了一眼凌芊,迅速离开了。
    趁古以笙真正的老婆没回来之前,她应该赶快离开——凌芊心里只有这一个念头。
    韩医生走后,卧室的门又关了起来。
    凌芊呆了一会儿,只见门慢慢打开, 还好,探头进来的是古以笙,他见她坐在地上一动不动,眉头一皱,“你要坐到什么时候?还要我亲自请你起来吗?”
    这真是自己应得的报应……此时的凌芊无力追究古以笙当年在瑞士的事,只能慢慢站起来,把睡裙放在床上,重新拣起自己的衣服,“我穿自己的就好……我、我马上走……”她慌乱地收拾着地上的衣物,咬着下唇命令自己不要哭,虽然这绝对是她这一辈子最狼狈的时刻,但是她只能选择顺从。她对命运还是无可奈何的,因为她不是贝多芬,不能扼住命运的喉咙,相反,她总是被命运扼着喉咙。
    古以笙走到她身边,毫不留情地赏了她一巴掌——在她的屁股上。
    凌芊一惊,像挨揍的小孩一样护着自己,古以笙性格大变?太、太可怕了!
    “我真是服了你……”古以笙看着她那惊恐万分又灰头土脸的样子,忽然笑出声来,“我说什么你都不信,唯独说我结婚了,你马上就相信。”
    凌芊傻傻地瞅着他,还是没能明白他的话。
    古以笙背过身去,不再看她露在被单外的身体,先是很严肃地命令她:“快把以萧的睡衣穿起来!”然后叹口气,“我的定力没你想像得那么好……”
    “这么说……”凌芊猛然惊醒,愤然指着他,“你——居然敢耍我!”
    “那又如何?”古以笙说着,捂着嘴偷笑着走了出去。
    “哼!看我穿好衣服再收拾你!”凌芊咬牙切齿着穿着衣服,心里却如释重负,上天还是眷顾她的,唯一适合她的男人到现在还没结婚,而且,貌似真的一直爱着她……是爱,是真正的爱。
    她从房间里冲出来的时候,古以笙坐在饭桌前,已经为她装好一碗饭。“以笙——”凌芊冲过去抱他入怀,“你这个混蛋——呜呜,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我真成了破坏人家家庭的第三者了呢!虽然我现在能百分百确定当年是我误会了你,可是你也不能这么吓唬我啦!好啦,算我错了,我错了,你以后不能再这样吓我了……”
    “你……你只要放开我,我就不再吓你……”古以笙的脸被凌芊按在胸口,他只能艰难地吐出一句话。
    凌芊笑着撒手,嗅了嗅一桌子饭菜,“哇,香哦——我开动了!”
    古以笙微笑望着凌芊的吃相,仿佛这几年的等待都值得了,他不是一直就在等这一天吗?他不知道幻想过多少凌芊忽然出现的情景,可是一天天的等待都没有结果,凌芊一直没有出现,只从她朋友那里打听到她去了美国。凭他对凌芊的了解,他相信她一定不会在国外定居,尤其是美国,如果是德国,倒很有可能。所以,他庆幸她去的不是德国,否则,也许他等一辈子,她都不会回来了。是的,他正是因为坚信她会回来,所以才一直等着,然后,今天开门的时候,那个总是缠着他要房子的讨厌鬼居然就是凌芊!
    “抱歉。”古以笙忽然说。
    “算了,被你耍也没什么损失,地狱和天堂,啊,真爽。”凌芊晃晃脑袋,笑眯眯。
    “那时我说的是气话。”古以笙接着说。
    “啊?哦……”凌芊沉下目光,终于知道古以笙在抱歉什么了,“都过去了,还提它做什么。我就是幼稚,大家也都这么说我。”
    古以笙沉默着,好像在思考什么。
    凌芊眨眨眼,心里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她怕他下一句说“我们还是不适合在一起”。
    古以笙敲敲桌子,吸引了凌芊的注意力,“打电话给我的男人是谁?”
    “苏敏,你见过的,上次结婚的那个。”凌芊捧着饭碗。
    “凌芊,我们也结婚吧。”
    凌芊愣了一愣,心里却像解脱了一样。她放下碗,抽张纸巾擦了擦嘴,“不要,你爸妈一定恨死我了,他们肯定不会同意你跟我结婚。”
    “他们高兴还来不及。”
    “为什么?”
    “我跟他们说你去美国工作,总有一天会回来。”
    “他们就相信你?!”
    古以笙笑笑,“我很少撒谎,诚信度很高。”
    凌芊假装晕倒,“万一我不回来了,你怎么办?”
    “没想过。”
    “你真是……”凌芊白了他一眼,继续吃饭。
    “结婚吧。”
    “现在不行。”
    古以笙站起来,夺下她的碗筷,把她拉起来,“给我个理由。”
    “我想当六月新娘,现在连五月都不到……”凌芊给他一个大大的笑容,又狠狠亲了他一下,搞得他一脸是油,“还有,你答应过我,要去德国渡蜜月,不会忘了吧?”
    “这你倒是记的清楚!”古以笙用纸巾擦着脸。
    “那……”凌芊环视一圈房间,“你把这房子让给我好吧?”
    “我住哪去?”古以笙看上去一点也不想搬,“楼下的房子被人买走了。”
    “我们可以合租嘛,床一人一半就是了……”凌芊冲他眨眨眼,奸笑了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低头吃饭。
    古以笙愣了一下,伸手推推眼镜,忽然恍然大悟,似笑非笑地眯着眼,“去美国就学到了这个?”
    凌芊假装没有听见。
    古以笙深深地看了她一会儿,然后被凌芊的一句“你再看我就把你吃掉”弄得马上移开目光,当他舀了一勺汤正要送入口中的时候,却听见凌芊像在说“今天天气很好”一样的口吻说了一句“喂,我爱你”,他差点就没呛到。
    他抬眼望着凌芊,她无辜地和他对视着,还故意很天真地把眼睛眨了眨。
    番外篇1
    凌芊和古以笙重新在一起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望古以笙的父母,两个老人家一直被蒙在鼓里,不知道凌芊这两年里其实是和古以笙处于分手状态的,他们埋怨凌芊怎么也不回国看一看,害他们等了两年,都快不耐烦了。凌芊一边道歉一边替古以笙担心,还好他们能再相见,如果她一直没有遇见古以笙,一定会随便找个男人嫁了的,到那时候,古以笙对他父母撒的谎就要永远持续下去了,等到瞒不下去的那一天,他一定会很无奈吧!去了古以笙父母的家之后,凌芊得知,校董事连房子都帮他们装修好了,就等着她从美国回来。凌芊更加汗颜,捏了捏古以笙的手,暗示他“你的谎撒得太惊险了”。
    婚礼定在六月九日,还有一个月时间。
    晚上,古以笙洗澡的时候,刚从浴室出来的凌芊打开电脑上QQ,许多朋友啊网友啊什么的都在,她发现小琼给她留了许多话,好像急着找她。“什么事?”凌芊问了一句话,然后等着。不一会儿,小琼就回复道:“亲爱的,帮我写封情书吧!似阳出差了,昨天写了一封给我,我想回一封惊天地泣鬼神的给他。”
    凌芊几乎晕倒,“为什么叫我写?”
    “帮我忙啦,你好歹读过一年文学院啊。”
    “好啦,其实也不是很难。”凌芊答应下来,“我写完发你邮箱,记得去收。”
    “我明天就要,你马上写好么?”
    “真是个得寸进尺的丫头。”凌芊没好气地骂她,可是却还是同意了,不就是一封情书吗,多恶心的她都可以写,一定甜得似阳三年不想再喝蜂蜜。她这么想着,开了个空白的文档,说写就写了。恩……称呼就免了,写个“dear”就好,发给小琼后再叫她自己把似阳的名字写上去。
    “大作家,搞创作?”古以笙放了一杯温牛奶在凌芊身边,身上带着沐浴后的清新香味。
    凌芊赶忙护着屏幕,不让他看见自己写的那些恶心肉麻的语句,古以笙温和一笑,“我不看,你继续。”说着,他走到书桌另一边,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开始忙自己的事,移动鼠标,把文件copy到盘里。凌芊好奇地凑过去,古以笙顺势搂住她的腰。“哇,这是什么?都是英文耶,看不太懂——分子……循环系统……患者……”凌芊念着那长长的论文题目,发出赞叹的声音,“好像很高深的样子……”在她的逻辑里,凡是她看不懂的东西,一定是高深的。
    “分子吸附再循环系统对肝功能衰竭患者血清表皮生长因子水平的影响。”古以笙把题目翻译给她听,“我明天早上要去参加一个研讨会,这是我发言的内容。”
    凌芊眯着眼,很狡猾地笑着,“唉!博士了嘛,居然能参加研讨会了……”
    “讽刺我……”古以笙见她还不去喝牛奶,就干脆把杯子拿过来,送到她嘴边,“喝了它,早点睡。”虽然凌芊现处于“无业”状态,可是古以笙还是力致于改变她的作息时间,否则她九月份去教书的时候一定起不来。
    “今天有点东西一定要写完……”凌芊接过杯子,“写完就去睡啦。”
    “只给你一小时。”古以笙拔下盘,关了电脑,再将电脑装进电脑包里,放进书桌的隔层里。
    凌芊见古以笙先回了房间,就加紧开始写情书,到最后连自己也想不出有什么内容可写的时候,看看钟,一个小时的“规定时间”就快到了,她急忙保存起来,为了方便寻找,她将情书放在电脑的“桌面”上,命名为“To you”。收拾好电脑,她想将它放进隔层里,却发现古以笙的电脑也在里面,他明天是要带电脑去医院吧?拿出来放桌上吧。于是,凌芊把古以笙的电脑拿出来,放在桌面,自己的则放进隔层,这样古以笙明天直接拿了电脑就可以走。
    她把空杯子拿去厨房洗干净,习惯性地打开冰箱看了看,冰箱里有**蛋、火腿和面包,她心想,明天早起做早餐好了,别总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实在是不像话。
    古以笙睁开眼瞄了眼床头的闹钟,是时候起床了。他习惯性地往床的另一边摸去,在起床之前将还在熟睡的凌芊抱上一会儿,感受她确确实实地回到他身边的真实感。可是,今天他什么都没摸到。他一怔,连忙坐起来,掀开薄被,她果然不在。
    去洗手间了?古以笙走出卧室,听见厨房里有声音,进去一看,啊,那是一副什么样的画面啊!晨光中,凌芊梳着个高高的马尾辫,一件大大长长的白色T恤盖到她大腿,外面套了件围裙,她就这么光着脚丫站在厨房里,手里拿着锅铲,正在煎荷包蛋。“起来了?早餐一会儿就好。”她笑着望望他,娴熟地将荷包蛋翻了一面。
    古以笙揉揉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或者太阳从北边出来了?忽然,一阵香味飘来,他回头一看,桌上已经摆好了火腿片和面包。
    “愣在那儿干吗?”凌芊关了火,推着他进了洗手间,“乖乖地洗脸刷牙,然后出来吃早餐。”像哄小孩一样,她拍拍古以笙的头,转身出去。
    “你有没有听过一个成语?”古以笙幽幽开口,将她叫住。
    “什么?”
    “……受宠若惊。”
    凌芊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然后很正经地说:“我只知道‘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她仿佛下定决心一般,舞了舞拳头。
    当古以笙坐到餐桌前的时候,凌芊把两片夹着火腿的面包端到他面前,再进厨房端了一杯牛奶和一个荷包蛋出来,走到他身边,“研讨会是几点的?”
    “九点。”现在是七点……古以笙本来是想起床做早餐,吃完之后先看点材料,谁知……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她?算了,还是不要把她想得太好。他端起杯子,还没喝一口牛奶,她就大声喊停。“怎么了?”
    凌芊附下身,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解释说:“这是早安吻。”
    古以笙笑笑,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脑门,开始品尝她做的早餐——这是她为他做的早餐。他的唇边凝着淡笑,“很棒哦,再过十年就可以超过我了。”
    “是吗?”凌芊的双手抱在胸前,“下一次我一定在你的早餐里放很多大蒜,让你一天不敢开口说话!”话虽这么说,凌芊心里却乐开了花。现在的她才忽然知道,女人做饭给男人吃的时候,不是因为奴性,而是因为爱情。她现在没有一点被利用的感觉,却有种浓浓的幸福感,原来以前让自己不幸福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境由心生,只要心中有爱,人生何处不幸福。
    她陪着古以笙吃早餐,等他吃完之后便收拾着碗碟,端到厨房洗。古以笙看不下去,拉开她,“我来吧。”“我以前可没你这么客气。”凌芊执意要洗,古以笙仍旧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摇着头走出厨房,看看日历,记下凌芊脱胎换骨的一天。
    待凌芊洗好碗碟走出来,发现古以笙已经穿好了正式的衣服,“还有一个小时呢,你准备走吗?”
    “恩,我早点过去好了。”古以笙整理着领带。
    “喵。”凌芊冲过去,撅起嘴来,“送别吻,跟电视上一样……”
    古以笙为难地顿了一下,这丫头,为什么总是把他当圣人,非要三番两次地在早晨试探他的耐性吗?他低下头,轻轻在她柔软的唇上碰了一下,可是她却一把拉着他的领带,整个人贴上来,不让他就这么草草结束。完了……古以笙在揽住她的身子后,心中就拉响了警笛,一股女性特有的馨香袭来,他的理智神经终于在她面前崩断了。
    古人说得好,“饱暖而思yín欲”,凌芊彻底信了古人那伟大的智慧,她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又会回到床上去,而且古以笙居然一点也不在乎时间的流逝,在差十分钟就到九点的时候才起身穿衣服。都是她,学人家什么“早安吻”、“送别吻”,这一吻,不但没有把他送出门去,还直接把两个人送到床上。“以后不准学电视!”他丢下一句话,冲进书房,提起隔层里的电脑,再把盘放进口袋里,飞快地出门去。
    凌芊清醒过来,匆匆跑去书房,发现古以笙拿错了电脑!天,早知道就先提醒他一下了!“以笙——”她冲到阳台,试图叫住他,可是只能看见古以笙的银色福特匆匆驶离的背影。
    虽然研讨会定在九点开始,但是中国人的个性就是磨磨蹭蹭,真正的会议到九点十五才正式开始,古以笙也幸好没有迟到——他现在是医大附属最年轻的外科副主任,迟到的话,会引起很多人的不满。
    刚坐下,凌芊就一个电话过来,告诉他拿错了电脑,古以笙打开电脑包一看,发现自己把凌芊的电脑带了过来。“没事,我事先把论文copy了一份在盘里面……中午我不回去吃饭,你自己解决。恩,好……拜拜。”
    “以笙啊,新买了笔记本?”胡主任坐到他身边,肚子比以前大了,人也更胖了。
    “我错把凌芊的电脑带来了。”古以笙忙着开机,把盘插进接口,“走的时候没有确认一下,因为比较匆忙……”本来可以不匆忙的,唉,那个越来越迷人的小东西!今天居然早起为他做早餐,害他比以前更喜欢她了,冒出“等她再久都没关系”的该死想法。
    “凌芊回来了?”胡主任笑弯了眼睛,拍着古以笙的肩,“看来马上有喜酒吃了。”
    古以笙陪笑着,心里只希望在凌芊在结婚前可别出什么乱子,又失踪去。他担心凌芊会有婚前恐惧症,但是观察她很久,发现没什么明显症状,他总算能放心。当他的目光落在电脑桌面上的时候,发现一个文档名曰“To you”,他一时奇怪,这是她的新吗?
    主持人宣布研讨会开始,先请某某专家发言。
    还没轮到自己,古以笙顺手打开那个文档消磨时间,刚一看内容,他的目光就定住了。一个大大的称呼——“Dear”,什么?这是情书?怪不得她昨晚遮遮掩掩不让他看,原来是背着他写情书?是啊,他的电脑明明就被放在隔层里,可是今天拿过来的却是她的电脑,他正奇怪呢,自己虽然丧失理智了一会儿,可也不至于会拿错电脑。这难道是凌芊精心安排的?她早就知道他会把论文放在盘里,所以大胆地换了电脑——不愧是想像力丰富的她!原来,她想给他看情书啊,这可爱的家伙。
    古以笙怀着一点兴奋的心情,看着那封肉麻的情书:
    Dear:
    早晨醒来,又是一阵空虚。因为就在刚刚的梦里,我还躺在你怀里,紧紧的抱着你,嘴角满是幸福的微笑。发觉自己已不能适应没有你的日子,刚说再见就想见你,似乎已开始丧失自我,但却又令我乐于其中,不能自拔。好想你!
    轻轻托起你的下巴,看着你性感的双唇,再用中指轻轻抚摸,忍不住将我的双唇与你紧贴,闭上双眼,感受你那热烈的回应。你说喜欢吻我双唇的感觉,我又何尝不是呢?喜欢在你怀里蹭来蹭去,那是因为想尽可能的与你最亲密的接触,感受你胸膛的安全与温暖,此时此刻,你总会用你有力的双臂紧紧将我环抱,我情不自禁的闭上双眼,做一个幸福的小女人!
    咱俩有一起经历天崩地裂的情形吗?没有!咱俩有一起看过烟波浩淼的景致吗?没有!咱俩有一起感受海天一色的蔚蓝吗?没有!许许多多的没有,并不能抹去咱俩共同的付出与分享;有了你以后的时光是那般的细水长流和晶莹剔透,渐渐的我理智了、平静了、祥和了。
    每每在我最幸福的时候,总要合上十指,感谢上帝把你带到我身边。以前,我总是怀疑,总是畏惧,现在,亲爱的,我要告诉你,我不再害怕了,因为我幸福着拥有你的爱!
    有你的人生,平平淡淡;有你的人生,四季温暖;有你的人生,不畏艰险;有你的人生,期待永远。炊烟起了,我在门口等你;夕阳下了,我在山边等你;细雨来了,我在伞下等你;流水冻了,我在河畔等你。生命累了,我在天堂等你;我们老了,我在来生等你!
    爱你的
    古以笙咽了口唾液,扶了扶快掉下来的眼镜,他是第一次接到如此深情款款的情书,而且写得这么肉麻。原来凌芊一肉麻起来,比琼瑶笔下的男主角还胜十倍。
    凌芊还在担心古以笙看见了那情书会不会以为她劈腿,她的情书确实是写给别的男人的,可是都是替小琼写的啊!但愿他不要想歪!古以笙一定不会想歪的吧?他又不是她……
    下午的时候,她接到古以笙的电话。小心翼翼地接起来以后,就听见古以笙对她说的“谢谢”,看来他以为那是写给他的了。凌芊心虚地笑着,松了口气,好吧,既然古以笙误会了,她就顺水推舟,就算是写给他的吧!没错,写情书的时候,她的心里的确是想着他的……
    呵呵,世界上总有一条路,是通往幸福的!
    番外篇2
    古以笙握着手机,双眼直直盯在一处。他知道她的决绝,向来不会再给他机会,她就好像是蜗牛的触角,只要被轻轻一碰,就将自己缩起来,但她又不是蜗牛的触角,因为她不会再勇敢地面对伤害。
    古以笙一直坐着,手机一直握在手里,他的目光一直定在一点上,却空洞得没有任何焦点。
    他一时气愤,向凌芊说分手,等他缓过气来,再拨回去,那一头已经没有任何回应。
    一切就这么完了……
    再回到城的时候,这里已然没有一个等待他归来的凌芊,剩下的只是空空的六楼和已经被一对夫妻买走的五楼。古以笙旧地重游,用手抚摸着六楼的门,轻轻敲了三下,他仿佛看见一个迷迷糊糊跑来开门的凌芊,一边拉他进门一边埋怨他打扰了她与周公的约会。然而,没有人来应门,听房东说,她忽然就搬走了。
    “我要租。”他告诉房东,留下押金之后,就走了。
    回到医大附属外科上班,每天生活在忙碌的会诊和手术之中,不认识凌芊之前,他也是这么生活的,现在只不过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可是能明显感到少了一样东西。和凌芊忽然的分手,让他措不及防,就好像简单的手术中病人忽然大出血,还来不及抢救就猝然离去一样。他怎能没有怨过?她为什么不肯相信他?他翻出与凌芊的合照,狠狠撕成两半,全部扔进垃圾桶,再把垃圾拎到外面,让垃圾车收走。
    再也不想提起那个女人!然而,他回国之后,才发现“牵着猫逃跑”的那一套书里还有一张合照,凌芊那大大的笑脸对他简直就是一种讽刺。他抽出它,又撕成两半,刚想从窗户扔出去的时候,《嗨,医生!》几个字闯入他的眼帘,他的手停在半空中,紧紧捏着残破的照片。他不记得自己把照片夹进书里了,从来没有这么干过!是谁?他拿起那本《嗨,医生!》,随便翻了一下,里面再没有夹什么照片。可能是自己忘记了……他将书随便一抛,看着手中的照片,一狠心,将它扔出窗外。他的目光再回到那本书上的时候,发现它可怜地躺在床角,书页乱乱地折着。古以笙把它拎起来,却发现书的最后一页上有一行字,用蓝色的水笔写的,那是……凌芊的字!他心头一紧,慌忙摆正来看——“嗨,古医生!无论我牵着猫逃跑到天涯海角,我都要回来抱着医生睡觉的!”他看看下面写着的日期,刚好是她去日本回来的日子,那天下午她硬是要他陪睡觉,他睡了一会儿就撇下她离开了,晚上她老不高兴地跟到楼下来,哄了她好一会儿才让她高兴起来。记得她在他的书架边转了好一会儿,鬼鬼祟祟的,但是古以笙当时没有在意,没想到她留下了这么一行字……
    古以笙忽然摸向自己的脸,怎么,他居然笑了?否则,自己的嘴角怎么扬得那么高呢?他居然在笑?“无论我牵着猫逃跑到天涯海角,我都要回来抱着医生睡觉的!”她,还会回来吗?古以笙抱着书坐下,呆呆地望着地板。
    跟她交往之后,才发现她对医生不是一般的喜欢,简直就到了迷恋的状态。她给他看了几张照片,是大学时候拍的,照片中的她居然穿着白大褂傻笑,还硬是要摆出一副医生的模样,但怎么看怎么像是黑诊所里的庸医。一问才知道,那件白大褂是小琼的,那个小琼念的专业是食品营养,进实验室的时候需要穿白大褂,凌芊就借来穿上,并且还拍了照片。古以笙捧着那本《嗨,医生!》,再回忆着凌芊穿白大褂时因为过于兴奋而显得很猥琐的样子,笑容又爬上他的脸。凌芊也曾要求穿他的白大褂,因此专门跑到他的诊室找他,无奈,他的白大褂对她来说太大了,不像小琼的穿着那么合身,她虽然失望,但还是把白大褂还他,说看着他穿,她心里就满足了。古以笙忽然觉得,凌芊也许有恋物情结,喜欢的其实是白大褂,而不是医生。
    古以笙把《嗨,医生》放回书架,飞快地冲到楼下,四处寻找他扔下来的照片——那是他和凌芊仅剩的一张合照了!幸运地,他找到了,虽然被人踩了几脚,但是还好没有损坏。他拿着照片回到六楼,用透明胶将它粘好,放进相框里面。
    无论怎么掩饰,他还是爱她的,就算与她分手了,他还是这么眷恋与她相处的时光,大多数时候,她是很可爱的。他也许应该理解她,理解女人——半夜打电话来,接电话是一个女人,而且这个女人据说还对她男朋友有意思,她怎能不误会?
    “你会回来的吧?”古以笙望着照片上的凌芊,轻声询问着。
    从凌芊的朋友那儿打听到,凌芊居然去了美国!古以笙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倍受打击了好一会儿,可是,他终究是个见惯了生离死别的医生,很快便冷静下来。只是美国而已,她不会呆上一辈子的,除非她忽然从美国移民去了德国。
    死丫头,跑那么远?想看黄石公园和科罗拉多大峡谷,他以后一定带她去,她自己那么积极做什么!
    她究竟要在美国呆多久,他不知道。
    他回到医院工作以后,就有意避开和韩芸菲的接触了,没有工作联系的时候见了面,连招呼都不打。毕竟,所有认识他的人之中,知道他和凌芊已经分手的人只有韩芸菲,她对他还是有情,因此渴望他忘记凌芊而选择她,经常找些工作上的事和他交流,可是,要想进一步发展,他办不到,在感情上办不到,在身体上还是办不到——他的心理障碍仍旧存在,只要韩芸菲一挨近他,他便有一种和尸体接触的悚然感。
    医院新进来的医生中,居然有他的一个学妹,这个女生原来念的是护理专业,现在进医大附属当了护士,刚好和他同一个科室。医生和护士,与老板和秘书一样,都容易擦出火花,问题是,护士学妹对他有火花,他对她没有。然而那个护士跟韩芸菲不一样,对他仅是单纯的喜欢,并没有那种为了得到他而耍什么心眼的意思。那是一个很善良的护士,虽然知道他不喜欢她,但是仍旧很关心他,天气冷了,就到处提醒别人要穿毛衣,最后还特别问他穿了毛衣没有。他和凌芊分手就快一年了,分手纪念日就在这几天,搞得古以笙这几天的心情格外低落。这个护士出了点小差错,他很严厉地训斥了她几句,她一边道歉一边哭,古以笙动了恻隐之心,给了她一包纸巾,叫她不要哭了。他还是不要把情绪带到医院来比较好,否则患者同事都遭殃。
    就在圣诞节那天,医院里发生了奇迹。
    一个由于车祸而变成植物人的女孩子居然在昏迷了两年半之后有了点恢复意识的迹象,虽然古以笙不是她的主治医生,但从其他医生口中也多多少少听了一些这个女孩的故事。她出事的时候,才刚成为新娘一个月,她新婚的丈夫这两年半里天天照顾着她,没有一点怨言和不耐烦。连女孩的父母都说,他要是与她离婚,他们也可以理解,毕竟他还年轻,可以重新组建一个家庭,可是那个男人一直不放弃,依旧每天到医院来,拉着女孩的手,跟她说话。那个女孩由于车祸,身上疤痕很多,干枯的脸也不那么好看,可是那个男人却像对待一个珍宝一样,小心翼翼地为她擦着身子,脸上尽是爱怜,没有一丝做作和嫌恶。
    媒体进医院来报道了此事,大家都去病房围观着,古以笙等大家都散去以后,进了那间病房,见到了躺在床上的女孩和她的丈夫。女孩只是睁着眼,食指微颤,嘴唇煽动着,并没有发出什么声音,她的丈夫拉着她的手,另一手梳着她的头发,说着今天有媒体来采访他的事,叫她一定要醒来,看看他出现在报纸上的样子。女孩的父母坐在旁边削着苹果。见有医生进来,那个男人忙转身来,见进来的不是认识的医生,就简单地点点头。
    古以笙把一个病人家属送他的高级果篮放在病床边的矮柜上,女孩的父母连忙起身感谢,说医院的医生都对他们很好,送礼物给病人的医生倒只有古以笙一个。古以笙笑笑,觉得自己倒是很会做人,把病人的礼物转送另一个病人,有点狡猾。在这里,他终于有幸和那个男人正面接触,知道那个男人名叫宋勇,是一家公司的职员。
    宋勇不是不知道植物人要恢复正常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他只希望自己能在妻子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陪在她身边。他对古以笙说,他的父母也催他尽快离婚,而且女方的父母也一直告诉他还是离婚比较好,他们不会怪他。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现在他的想法是能坚持一天算一天,等到自己受不了的时候自然会选择离开。古以笙觉得宋勇是一个很实在的人,能大胆地说自己有可能会放弃,不像一些在没遇见风波前大声说“永远”,在遇见困难后一下子就不见了的人。嫁给宋勇的女孩是很幸福的,希望她能多少恢复一些,也不枉费宋勇这几年的苦心和坚持。
    男人有时候也是会坚持的。
    古以笙回到办公室,电话忽然响了起来,他接起,“喂,您好,外科。”电话另一头久久没有声音,而古以笙却敏感地听到微弱的吸气声。他又问了一句:“您好?”这一回,电话里传来很小声的“喂”,看来是有人了,可能刚才信号不太好,“请说。”古以笙坐下来,却发现电话已经断了。
    打错了吗?可是自己隐隐约约听见什么“古……”,大概是自己听错了。古以笙挂了电话,诊室里只剩他一个人。
    好吧,我继续等,猫,你会回来的,一定。
    古以笙这几天挺郁闷的,先是房东问他原不愿意搬走,他以为房东嫌他房租交得少,就跟房东说,他可以多交三百。他现在成了第一外科的副主任,单从月工资来说,和以前相比就是一个飞跃。他完全有能力买一套新房子,一次性将首付交清,可是他就是舍不得这里,尤其是六楼,这可是凌芊曾经生活的地方,处处有她的影子。再说,他没必要重新买房子,他和凌芊的新房装修好一年了,还没有进去住,因为房子缺一个女主人。
    他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谁知又有一个男人莫名其妙地打电话来叫他搬走,条件一个接一个,又是帮他搬家有是要给他一个月的房租费。古以笙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霸道而不可理喻的人,他并不是非要住这里不可,但是对方一次次的骚扰让他很是火大,于是说出了“有种从我尸体上踏过去,你就尽管搬进来”这样的话。
    当他以为事情真的就这么过去的时候,又来了一个女人,他还没看清她的模样,她就对他来了个大鞠躬,下一句话就是叫他把房子让给她。“免谈。”他飞快地拒绝,并想办法把对方打发走。让他想不到的是,这打扮得性感十足的女人居然冲过来拉着他的手,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把她甩开,再甩上门,可是,当那女人摘下墨镜的时候,他当场愣住了……
    三年后。
    古以笙傍晚走进家门,他不到两岁的儿子古点点(小名)就冲过来挨在他脚边,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张开小小的嘴,大声叫了一句“把拔——”他笑着将儿子抱起,就看见凌芊拿着什么东西气冲冲地跑过来,指着他们的宝贝儿子,向他控诉:“以笙啊,瞧你儿子干的好事!玩我的口红,还用它在衣服上乱画!”
    “小孩子嘛,由他去,我再买一支口红给你。”古以笙逗着儿子,护着他说。
    “可是……”凌芊把手中的衣服摊开,“他画的是你明天一定要穿的白色衬衫,也是你唯一的一件……”虽然她不喜欢男人穿白衬衫,古以笙也顺着她不再穿白色衬衫,可是为了应付一些会议或是其他正式场合,她还是买了一件给他。
    “什么?!”古以笙停下逗点点的动作,望向那件白衬衫,只见胸口处画了两个圆圈,再下来一点,还画了一个不规则的圆,单从位置和形状上看,有点像人的胃。
    “还有,他把你那本《解剖学图鉴》撕了一页下来,就是照着那个画的,你看看,这个是心,这个是胃……”
    不等凌芊说完,古以笙就把点点放到了地上,对凌芊做了个“请”的姿势,然后说:“任你处置。”
    可怜的古点点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眼看着凌芊走过来,伸手在他白白胖胖的小屁股上拍了一下,他马上大哭起来,双腿乱蹬着,不让凌芊再靠近。
    古以笙望着自己惨不忍睹的衬衫,再回头看着凌芊和古点点的母子大战,不由得摇摇头。
    “快把我今天教你的《关雎》第一节背给你爸爸听一下,不然等一下叫爸爸给你开刀!”凌芊拿出她吓唬小孩子一贯的言辞,把古点点抱起来。
    其实古点点并不知道“开刀”是什么东西,只是听凌芊经常这么警告自己,便也觉得可怕起来。他想了好一会儿,可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古以笙呵呵笑着,“这么小的孩子,你就教他背《诗经》?”
    “你不也教他认识那些乱七八糟的内脏吗?”凌芊不以为然地说,“点点快背,背完了给你吃糖糖。”
    纵观一下古以笙和凌芊教育孩子的方法,只觉得古点点貌似有点可怜,爸爸是外科医生,所以他必然会被教着认识血淋淋的人体组织,妈妈是老师,他必然也要去背那些死了好多年的人写的东西,他以后要不就继承父亲去做一个医生,要不就学着母亲写点,题目就是《我的悲惨童年》。
    “那就背给爸爸听一下,点点。”古以笙拉住点点的小手。
    “乖乖舅舅……在和舅舅……摇摇叔你……橘子好球。”古点点虽然背了出来,但是仍然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一直叫他背什么“舅舅、舅舅”的,整个诗,他就只记得两个还算能理解的词,一个是“舅舅”,一个是“橘子”。
    “真棒!”凌芊赠送香吻一个给点点,古以笙颇为不满又嫉妒,心想,我也会背,而且比他背得好多了……
    “橘子,吃橘子……”点点指着茶几上的几个橘子。
    “好,我们吃橘子。”古以笙从凌芊手里抱过点点,向茶几走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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