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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7节
    沈瑄挑眉,俯身间,领口微敞。
    孟清和咽了口口水,忍了几忍,终于没忍住,一口咬了上去……
    冲动的结果,孟伯爷两天没出厢房。
    递送南京的奏请,直接由国公爷代为抄录。借此,孟伯爷发现定国公又一项才能,但凡他写出的字,都能模仿出七八分。
    天才又如何?再天才,人也是他的!
    想到这里,孟清和弯起唇角,趴在枕上,被熟悉的冷香包围,圆满会周公去也。
    永乐九年四月,孟清和同沈瑄联名的奏疏递送应天。
    同月,朝廷下令,于北京国子监下增设新科,许归附部落头目官员子弟考取。
    “三年一考,名额限定二十人,后可酌情增减。”
    “凡入学者享生员禄米,发夏冬两季衣鞋。比同监生,年节有赏。”
    “学制三至五年,优异者授文武官职。有功,许家人移居中原。”
    “入学子弟,年龄限五岁以上,十五岁以下。年满二十五岁,入学满五年,未有所成者,发还,不追讨禄米,取消该部两期考取名额。”
    诏令布告天下。
    兀良哈女真尚能自持,入不了国子监新科,还有大宁武学。
    鞑靼瓦剌和风闻消息的各番邦不淡定了。
    鞑靼太师阿鲁台和太保马儿哈咱,枢密知院脱火赤摒弃前嫌,坐到一个帐篷里商量,“鞑靼今非昔比。若能送子弟入北京国子监,学成之后,必可出人头地。更可向大明表示我等忠诚!”
    马儿哈咱与脱火赤连连点头。
    比不过兀良哈,还比不过瓦剌?无论如何,必须争取到比瓦剌更多的名额。事关脸面和部落今后的发展,容不得半点退让。
    瓦剌首领马哈木同样召集手下大小头目,在大帐中讨论此事。
    众人均有意送家中子弟入北京国子监,但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同其他部落竞争之前,必须先在部落内竞争。马哈木的儿孙也是一样。
    瓦剌人商议出的结果,与鞑靼大同小异。
    马哈木拍板,瓦剌内部如何分配名额,不必着急,先把名额争到手再说。自己吵得乌烟瘴气,名额却没捞到,不是白费力气?
    “首领说的对!”
    暂时解决部落内的争议,众人散去。
    马哈木叫住脱欢,道:“从明日起,让额森到大帐来随我学习明朝官话。”
    “父亲,额森不够年龄。”脱欢有些迟疑,他更倾向长子和次子。
    “这次不够还有下次。”马哈木正色道,“我的孙子里,额森年纪最小,却最聪明。我听说,明朝天子最宠爱的孙子和额森年龄仿佛。如果额森能入明朝国子监,出人头地的机会远多于他的几个兄弟。”
    “父亲,我明白了。”
    “你明白就好。”马哈木盘膝坐着,“如果额森能再得到一个人的赏识,瓦剌首领的位置,我将传给你。”
    脱欢呼吸骤然一紧,黑红的脸颊紧绷,狭长双眼中,流淌着和马哈木一样的野心。
    “父王指的是谁?可是大明天子?”
    马哈木摇摇头,看着脱欢的眼神,很有些恨铁不成钢。
    大明天子?亏他想得出来!
    “我说的是大宁镇守,御赐国姓一等伯,兴宁伯!”
    “他?”
    马哈木不愿多讲,说太多,这个儿子未必明白,反倒误事。吸一口水烟,道,“你回去吧,明日把额森送来。其他的不必多问。”
    “是。”
    脱还退出大帐,回头看一眼,帐帘已经落下。
    父亲说,兴宁伯?
    鞑靼和瓦剌的反应在朝廷预料之内。原本,北京国子监设立新科,为的就是他们。
    锦衣卫递上条子,如实禀报,朱棣很满意。
    皇帝高兴了,作为计划的提出者,孟清和得赏金一百两,银三百两,宝钞一千贯,丝绸十匹。沈瑄未得明旨封赏,但在见过京中来人后,交给孟清和五张地契。
    捏着地契,孟清和很是无语。一张抵得上两箱,人和人,果真是不能比。
    至此,事情并没结束。接下来的发展出乎所有人预料,连出主意的孟清和都没有料到。
    北京国子监增设学科,对外扩招一事,不只引来瓦剌鞑靼,西南番邦也闻风而动。暹罗,占城,老挝,真腊,纷纷派遣使臣,希望能送王室和贵族子弟到大明求学。
    番邦王室贵族子弟到中原求学之事,古已有之。南京国子监中就有琉球王室子弟。
    使臣万分恳切,声泪俱下,大有明朝不同意,就在殿前撒泼打滚的迹象。未免样子太不好看,朱棣勉强同意,增加二十个名额。
    消息传出,西南番邦自然对大明感恩戴德。
    没等朱棣高兴太久,又出了问题。
    白帐汗国遣人来访,同样希望能送贵族子弟到大明求学。
    “伟大的大明皇帝,希望您能够仁慈的敞开胸怀!”
    为了和平,也为展现大明的胸怀,朱棣点头,好,人收下。
    白帐汗国的使者欢喜离开,群臣都以为事情会到此为止。可惜,现实给了众人迎头一击,太傻太天真!
    被白帐汗国压着打的立陶宛大公国和莫斯科大公国,不知从何处得来消息,派出使臣,费尽千难万险来到大明。目的只有一个,同大明建立友好关系,送大公继承人到明朝学习先进文化知识。
    由于语言不通,又是一身狼狈,两国使臣差点被当做骗子。直到有鸿胪寺序班听懂他们半生不熟的蒙古话,确认文书不是造假,才住进会同馆。
    不等此事解决,大食朝贡的商队进京。紧接着,郑和船队曾到访过的西洋岛国按期朝贡。获悉此事,纷纷求见天子,希望大明不要厚此薄彼。
    是不是能跟上学习进度?总之,人先送来再说。
    不按照程序走,私自偷渡的也大有人在,例如日本。新将军对大明不太友好,和大明的关系日渐冷淡。架不住民间向往中原繁荣,抱个木盆跳海的事,几乎每天都在发生。
    僧多粥少,最能形容当前情形。
    朱棣头疼,答应谁,不答应谁,都是问题。
    继续扩招?
    不用六部上言,他都知晓会出麻烦。这次扩招,下次怎么办,继续扩?
    想不出好办法,只能召集群臣共同商议。
    国家威名远播,引人仰慕,于一国之君而言,也是头疼啊!
    朱棣为留学生名额头疼,孟清和挂心的却是另一件事。
    在大宁研究火器的迪亚士给他写信,称葡萄牙王室希望通过他,向伯爷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并真诚盼望,有朝一日,明—帝国的船队能够造访葡萄牙,建立贸易。
    欧洲人打不过奥斯曼土耳其,无法通过奥斯曼帝国控制的海域,正试图寻找通往方的新航路。途经一处海湾,遇上庞大的明朝船队,险些将其当做海怪,吓得跳海。
    迪亚士通过大食船队带回消息,立刻被当做“了不起的探险家”,“受东方大贵族赏识的能人”。更被葡萄牙和西班牙争相授予爵位。
    孟清和对葡萄牙王室的真诚问候没兴趣,他在意的是,郑和船队在哪里遇到欧洲人?
    美洲不可能,澳洲更不可能。南极洲,北极洲,想都不必想。唯一的答案,只有非洲。
    “难不成郑和发现好望角了?”
    孟清和摸摸下巴,相当有可能。
    与此同时,被孟伯爷惦记的大明船队,正乘风破浪,追击一群海盗。
    朱高燧站在宝船船首,一身大红盘龙常服,金丝银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脚踩船舷,手中挥舞着长刀,被海风吹成古铜色的英俊面容,带着嗜血的兴奋,“追上去开炮!打不中?撞沉!留几个活口,孤还等着寻宝装船!”
    郑和站在他身后,很是淡定。
    显然,眼前的场景不是第一回发生。
    在前方逃命的海盗的们,无论国籍,无论肤色,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跑,快点跑,被追上,一定会成为鲨鱼的晚餐!
    只可惜,三帆木船哪里跑得过大明战船。
    “交出船上金银宝石,招出藏宝地点,不然丢进海里喂鱼!”
    盯着宝船上的大红身影,听到通译喊话,盗们抱团颤抖,泪流满面,满心的愤怒和委屈,他xx的!到底谁才是海盗?!
    第二百三十二章 丰收
    事实证明,大白鲨的猎物,不死也要掉块肉。
    朱高燧盯上的海盗船,逃脱几率无限趋近于零。自刘家港出航至今,同样的场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上演。
    次数多的时候,一月之内,有大半月都在追剿海盗。
    看到落在身后的木船接连沉入海底,速度最快的一艘海盗船开始陷入绝望。船上的海盗可以预见,一旦被战船追上,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
    实心铁球不断砸进海里,瞬间腾起巨大的水柱。
    还算结实的木船在海浪间颠簸。
    沉没的海船卷起巨大水涡,血腥味引来海中的鲨鱼,看着划过海面的三角鳍,海盗们几近崩溃。
    朱高燧和战船上的明军愈发兴奋,跟在战船后的商船都在跃跃欲试。
    比起规规矩矩做生意,抢劫海盗,明显来钱更快。
    一次尝到甜头,再下手就变得十分容易。最后发展到,看到眼熟的骷髅旗,船员们的激动兴奋不亚于发现陌生海岛。
    令海商闻风丧胆的强盗,在船队成员眼中,活脱脱成为会下金蛋的母鸡。
    在抢劫过程中,船上通译的外语水平飞速飙升。很快能用八国语言说出“交钱不杀”。
    作为“领队”,郑和总要象征性的劝说一下。
    朱高燧不听劝,郑公公尽到职责,就算完成本职工作。很快卸下包袱,和王景弘侯显一起加入赵王组织的抢劫队伍。
    “难怪鞑子喜欢打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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