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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节 第二百七十三节 死不开化
    第125节第二百七十三节死不开化
    金凤将那些书本从编织口袋里一捆一捆地提了出来,放在了梳妆台上,在梳妆台上码了好大的一堆。金凤又打开了屋里的那个大衣柜,在中间的位置腾了一格出来,然后将这些书本小心翼翼地给放了进去,足足把这个大衣柜里腾出的这一格给填得满当当的,才终于将这些书本给放完。又将口袋里的那一大把铅笔给放到了这衣柜中间的一个暗抽里。
    放好这一切之后,看着这么多的书本,金凤又在衣柜前定定地站了好一阵子。自己就要开始施行自己的计划了,就要将这些书本里的知识都灌输到了郑天华的头脑里,将这个生长在这深山里的可怜孩子培养成一个不再继续着他的父祖那样悲苦无奈,碌碌无为地得过且过苟活一辈子的人,一个可以离开这个贫瘠的深山到大城市里去生活的人,可以有一番作为甚至是可以成就一番事业的人。
    但是,这将会是一个多么艰辛而又漫长、沉重而又烦琐的担子。未来的路还很长很长,将来还不知道有多少艰难险阻横亘在自己的面前,需要自己去拼命翻越。就是眼前这么多堆积在衣柜里的书本,就已经使得金凤感到有些沉重压抑、力不从心了。
    看着这么多的书本,金凤又想到了赖有金。这些书本,单是自己从村上的树林边上提到村子里,就已经累得手脚发软了,而那个赖有金竟然是从那遥远得要走上大半天的乡上给提回到这个深山里的村子里的,他要付出多少力气,流出多少汗水才能把这么多的书本给弄回到这个村子里啊!
    金凤也想到,这个赖有金并没有在这方面给自己耍了个心计。如果他真的要想耍心计的话,那他就不会一次性地把这小学里的书本都给买回来了。他不是对自己说吗,他到书店里根本就买不齐这六年的书本,还是托乡长找校长开了个后门,才终于把这些书本给买齐的。
    而他把这些书给弄齐了,并且还一次性地就交给了自己。如果他一次性地给自己其中的一两本,而自己想继续要的时候,他就又以此要挟又折腾自己一次,那自己也还不得俯首听命,甘愿受辱。但他却没有,也许他并没有想到这一层,也许,自己在他心目中还是有点份量的。
    也许赖有金也不懂,而那个校长也碍于乡长的面子,对待乡长所交待的事情丝毫都不敢马虎,以至于不仅把教材都给凑齐了,而且还把什么练习册、教材解析这些辅导资料都给一并凑齐,以至于林林总总地堆了这么一大堆。让他那么大老远地费了那么多的力流了那么多的汗。也许正是这样,他想到为了这些书付出了那么多的精力,所以那次才那么疯狂地折磨了自己一顿。
    有了这些铺导教材,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了,自己本来就不懂得教书的人,教起郑天华来,也一定就顺手得多。
    金凤从里面找出了一本一册的《语文》书,简单地翻看了一遍,与自己曾经所学的没有多大的改变,心里也就踏实了些。
    从什么地方让郑天华着手呢?他已经是一个十二岁的大孩子了,他的这个年纪,按说都已经该读八九册的时候了。现在却才从一册开始,也不知道他还有没有这份学习的热情。
    金凤想到,要让这么大的一个孩子学得好,那就要让他爱上学习,只有让他爱上了学习,才有可能学得进去,否则的话,那无论自己怎么教,那都是枉然。
    那如何才能让这么一个已经没有了小孩子那种天真纯净的笑容,而是有了成人那种悲苦愁郁表情的大孩子爱上学习呢?金凤想来想去,觉得先不能简单地从这一册一册的书本上入手。
    金凤找出一支铅笔,拿到外面捡起一把砍柴的弯刀将其削尖,然后又拿出一个作业本,拿到了外面来。
    郑明云刚抽着旱烟,刚从外面转悠了一圈回来,看到金凤在那儿忙碌着,也就坐到了他的那把躺椅上,默默地看着这个儿媳妇在那儿摆弄的一切。
    郑天华正在外面捧着一只大冬瓜在削皮,那只硕大的冬瓜在他的手里乖乖地翻滚着,那白色的冬瓜皮块在他手里的菜刀下正不停地飞落起来,样子甚是熟练。
    金凤将堂屋里那个堆放杂物的小木桌给搬了出来,再抬出两把椅子放到了木桌的前面,待到郑天华把手里的那个冬瓜给削完皮之后,就招呼他过来,“你把手洗了过来。”
    郑天华看了看金凤摆出的这些东西,就一切都知道了,听话地跑去洗净了手,再用毛巾擦拭干净了,但却愣愣地不敢走过来。
    “我叫你过来。”金凤不得不再次向他喊道。
    郑天华只得胆怯地走到了金凤的身边,但却没敢坐到桌子前面的椅子上去。
    “你坐下,我今天就教你写你的名字。都这么大了,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说出去人家都会笑话你的。”
    郑天华抖索着身子,惊惧地看了看小木桌上的本子和铅笔,又看了看金凤,接着就低下了头去,小声说道:“我我还是不学了。”
    “为什么呢?”金凤虽然也有一些这样的心理准备,但听到郑天华这么直白地说出来,还是不由得吃了一惊。
    “学学这些没有用。村子里的人都都不会写自己的名字。”
    “正是因为他们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所以他们的日子才过得那么苦。如果你不想像他们一样过一辈子苦日子的话,那你就必须得学会读书写字。”
    “我我还是到山上去做活路好些。能够帮着多挖一块地,多砍一挑柴,才是我正该做的。等我的伤好了后,我就跟着哥哥们到山上去做活路,去收玉米,去挖红苕。”
    “你真的不想学?”
    郑天华依旧低着头,嗡声嗡气地说道:“我真的不学。反正我都是生长在这里的人了,生长在这里的人,没有哪个会读书写字的,他们还是在这里活了一辈子。他们知道我在学读书写字的话,他们还会笑话我的。”
    金凤愕然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想要教这个孩子读点书认点字,竟然会有这么的困难?
    这里的人根本就没有任何读书写字的意识,这些对他们来说,也只是听说过而已。他们只知道到山上去做活路,靠在田地里拼命劳作来养活自己,一代又一代都是这样过的,已经成为了坚定不移的传统,所以竟然都不知道读书写字究竟有何用处了。甚至在这些孩子的心里,都觉得读书写字是一件会被人笑话的窘事了,就算是有人要教他们,他们都因为害怕别人的取笑而不敢学了。
    在这样一个封闭落后到极点的村落里,自己想要把这些书本带到这里来,教会一个孩子读书写字,简直就如翻天一般的困难。
    自己想尽办法,丢尽颜面,失尽人格尊严,花了那么多的精力,甘愿忍受着赖有金那个野兽的折磨,还险些被他给活活折腾死,才终于把这些书本给弄了回来。希望凭着自己的努力,教会这个孩子读书写字,以使他脱离这个贫穷落后的地方,改变他这悲苦无奈的人生。可是这个孩子却居然丝毫都不领情,反而认为自己是在做些没有任何用处甚至是无聊至极的事情。
    自己的一片苦心,居然落到了这样的一个可悲又可怜的下场,金凤顿时感到了透身一阵冰凉,心也冷到了极点。她看着摆在面前的这个本子和这支已被自己削尖的铅笔,气得眼睛都绿了。她的手已开始颤抖起来,她恨不得立即就将其抓过来,把这个本子撕得粉碎,把那支铅笔折成几截,然后跑回到了房间里,把那些堆放得整整齐齐的书本都扔出来,一把火给烧得精光
    然而她最终还是没有,她不是不想,而是已经气得连力气都没有了。她再也忍不住眼里的泪水,转身就跑回到房间里,扑倒在床上,伤伤心心地哭了起来。
    自己所有的付出,所有的努力,所有的希望,所有的寄托,现在看来,一切都已经枉然,一切都要落空了。
    这个郑天华,就是一个木纳死笨,冥顽不灵的山里人,无论自己怎么的诱发教导,他这个僵化的朽木脑袋就是不会开花结果了。
    这样一个根深蒂固的山里人,心里就只想着多挖几块地,多锄几根草,多砍几挑柴。他觉得这就是他生命的全部,这才是他生活中理所应当做的,除此之外,就不知道该做些别的什么了。当自己抱着书本来到他的面前教育他时,他都不知道要转换变通一下了。
    这样的一个男人,活该一辈子在这山里吃苦受累,活该连个媳妇都娶不到,活该孤苦伶仃地老死在这里。自己竟然把所有的希望与未来都寄托在这个男人的身上,简直是打错了主意找错了人。
    想到这里,金凤就更是哭得是昏天黑地,悲痛欲绝。
    如果郑天华不跟着自己学习,那他的思想就永远也不会开窍,他就永远都会被禁锢在这里了,他就更不会跟着自己离开这里了。自己想要与他一起到大城市里自由自在地生活也就成为了一场泡影。
    自己为什么要对这样的一个男人牵肠挂肚,担惊受怕呢?自己也就不再管他了,一个人找个机会从这里逃出去,这样的一个男人,就算是被他的哥哥们打死,也死不足惜了。
    自己为什么要为这样的一个活该苦命的男人而甘愿留在这个早已不想呆的村子里呢?他值得自己为他付出这样大的牺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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