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岁是出嫁的芳龄。 其实按照常理来说,十六岁就应该出嫁,但我家比较特殊,有钱也有权,所以仗着某个亲戚在宫里的地位甚高,作威作福的我家狂妄的视天下规矩如无物。既然头上的大家长们都是这般的用鼻孔看天下,那我为什么要在十六岁豆蔻年华就糟蹋掉自己快乐的人生? 所以十六岁那年的皇后大选我把院子里的丫鬟踢了一只出去;十七岁那年的家族大相亲,我和某远房表妹换了衣服;十八岁那年的朝廷命官上门,好象最后是我的某一个哥哥在慌乱的找人中想起那时我去五台山研究佛经;十九岁那年我还在庙宇里认真钻研;二十岁回家族里开始重新接手我丢下的乱摊子,忙得昏天暗地的,谁会想到要去结婚;二十一岁,我的产业开始赚钱;二十二岁,用佛理和家族长老们理论吃喝玩乐是不是人生真谛,结果气倒了一串的谁也没想起虽然我是家里最小的女儿,但已年近高龄;二十三岁,七个哥哥全部成婚,就剩下我一只的出众夺目起来,所有人开始正式考虑我的婚姻大事。 所以二十四岁的今天,我被下了命令,只要服从婚礼,并且尽量维持今后的婚姻,那么我的任何要求,家里绝对给予全部支持与完成。 没有多想,笑咪咪的在长老们虎视眈眈下点头,应允,看到爹娘松了好大一口气,看到七个哥哥皆笑得无比宠溺。 思考,难道我那七只哥哥们结婚也得到了相同的家族大方奉献,所以才会纷纷与无血缘的另一个异性共同决定花费他们的后半生?真诡异,结婚有什么好,为什么人必须得结婚?一个人不是很快乐么?